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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关于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暨“五一”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相关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实验室安全有序进行。特别是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加快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落实到位。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落实个人防护,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为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主要检查内容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相关内容。
三、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自查自纠阶段(5月9日前)
1.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组织对所属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填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2)。
2.各院部要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完善本学院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在每个实验室门口的门牌或电子课牌中标明安全信息牌,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填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统计表》(附件4)。各学院要如实填报《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件5,若不涉及的学院此表填无)。学校将对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建立台账并重点检查督导。
3.各学院应于5月9日12:00之前,将填报好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统计表》《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签字盖章纸质材料送至实训中心412室,电子文件送至邮箱(syzhk@cwnu.edu.cn)。
(二)学校检查阶段(5月中旬)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随机对各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现场检查程序包括:
1.查阅相关资料。
2.实施现场检查。
3.检查意见反馈及整改。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4. 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5.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统计表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