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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我院被授予全国文明校园称号。这一荣誉是对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也是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成果。
学院始建于1979年,是全国首批公办高职院校,现有专兼职教职工1400余人,专职教师中博士、硕士占比85%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近年来,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际视野、国内一流、扎根产业、特色鲜明发展定位,以“创一流 创双高 创本科”夯实目标指向,走出了一条“产教互融、数智赋能、学岗直通、文化育人”的特色办学之路。
学院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思想道德教育好、领导班子建设好、师德师风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校园环境建设好、阵地建设管理好的文明校园“六好”标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文明校园创建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和“三创”工作目标实现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样板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4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治理现代化典型院校,2024年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指数星级院校,“校友会2025年中国大学排名”被授予5星级•中国一流高职院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入选全国“双高计划”推荐建设单位。
下一步,学院将以获评全国文明校园为新起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办学特色和优势,深入挖掘育人资源,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深化文明校园建设成效,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成为文明的践行者、传播者、推动者,持续在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彰显新担当,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撰稿:崔蕾;图片:曹晴晴;初审:齐福兵;复审:崔蕾;终审:齐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