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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部门 :
为深化教育数据治理 、 完善 数据 管理规范,按照 “一数一源”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业务数据主体责任, 提升 数据质量 ,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数字校园数据管理办法》(浙外院办〔 2024〕47号), 现 开展 数据确权相关工作 。 具体 安排如下:
一、 数据确权
信建处于 2025年5月完成 数据管理 平台 升级改造 ,目前收录了 13 个部门生产的部分数据 。 根据前期数据确权工作情况,我处对 纳入数据管理 平台 的数据进行 了 整理 并对 数据 责任 部门进行了初步划分。 请各部门 根据线上的确权清单进行相关数据的确认工作。
1. 请各部门在 7月4日前上报1名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数据审核;1名数据管理人员负责数据确权、数据申请、数据维护等数据管理工作。
2.信建处将于7月10日在数据管理平台(https://ds.zisu.edu.cn 或通过综合门户进入)发布数据确权清单,部门可以查阅本部门负责具体数据情况。本次确权涉及到:计划财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务处、人事处、后勤服务中心、研究生院、图书馆、校友办、档案室等部门。
3.请上述涉及部门于7月31日前完成数据确权工作。
二、 数据 服务
数据确权的最终目标是数据共享, 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机制,让数据在 学校 内部的流通使用更加高效 、 安全 和 便捷。 数据确权工作完成后,各部门可通过数据管理平台申请使用校内数据。
1.信建处负责汇集数据,经梳理、确权后分类呈现在数据管理平台数据服务模块。
2.各部门在有数据需求时,可以由数据管理员在数据服务目录中选择所需数据,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信建处负责提供数据接口。
三、数据维护
数据责任部门负责 对其提供的数据及时维护更新。数据使用部门对获取的共享数据有疑义或发现有明显错误的,应及时反馈给信建处予以校核。 信建处 定期向各部门下发《数据质量报告》,便于各部门根据报告对本单位负责的数据质量进行提升。
如有疑问,联系信建处方海波,电话: 88313056。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5年6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