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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多媒体设备的管理与使用,保障教学、科研及各类活动的顺利开展,避免设备滥用、损坏及使用冲突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全校师生在获得教务处允许使用教室的前提下,若需使用教室内多媒体设备,须提前到电教中心办理多媒体卡授权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对象及所需材料
(一)正常上课教师 ( 调课 )
正常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需凭教务系统中打印出来的调课申请表到电教中 心办理多媒体卡授权。加盖教务处或所在单位公章,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二)临时申请教室教师
因学术讲座、研讨会、培训等临时需求申请使用教室的教师,需持从教务系统中打印出来 的教室借用单来 办理授权。教室借用单需明确借用理由、借用时间、借用教室、借用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加盖教务处或所在单位公章。
二、授权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电教中心办公室(具体地址: 立德楼 A303 )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除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教师及学生,确保相关人员知晓授权要求及流程,提前规划办理时间,避免影响正常教学及活动开展。办理授权时,需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电教中心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授权;材料不齐或信息不符的,需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办理。
多媒体卡仅限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严禁转借、冒用或用于非授权用途。使用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多媒体设备使用规范,爱护设备,如因违规使用造成设备损坏的,将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维修或赔偿责任。若在多媒体卡使用过程中遇到设备故障、授权失效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电教中心技术支持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请全校各单位及师生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共同维护我校多媒体设备使用秩序。如有疑问,可致电电教中心咨询(咨询电话: 4187646 )。
特此通知。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5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