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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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1.1 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相关要求,对吉林大学官方网站(网站群平台)系统、吉林大学科研服务支撑系统、吉林大学招生服务系统、吉林大学校园一卡通服务系统四个三级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及测评工作。为确保信息系统持续符合三级等保要求,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需对这四个三级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定级与测评。
1.2 项目目标
通过本次等级保护测评,全面检验四个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发现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提出合规性整改建议,确保各系统符合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中三级信息系统的相关要求,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项目概况
2.1 系统基本信息
本次测评涉及的四个三级信息系统分别为:
吉林大学官方网站(网站群平台)系统、吉林大学科研服务支撑系统、吉林大学招生服务系统、吉林大学校园一卡通服务系统
2.3 服务地点
学校指定地点及相关信息系统部署环境
2.4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向公安部门的测评材料提交
2.5 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29.9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拥有足够数量的等级保护测评人员,其中持有效注册测评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 人。
近三年具有至少3 个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测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GB/T 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等级保护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
五、测评内容与要求
5.1 测评范围
四个三级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物理环境安全
网络安全
主机安全
应用安全
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
人员安全管理
系统建设管理
系统运维管理
5.2 测评内容
按照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对四个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测评,主要包括:
技术层面
物理安全:机房环境、设备防护、物理访问控制等
网络安全:网络架构、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防护等
主机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安全、恶意代码防范等
应用安全:Web 应用安全、移动应用安全(如适用)、接口安全等
数据安全: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加密、数据备份与恢复等
管理层面
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制度评审与修订等
安全管理机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等
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录用、离岗、考核、安全意识培训等
系统建设管理:规划、采购、开发、测试、验收等环节安全管理
系统运维管理: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漏洞管理等
5.3 测评要求
测评过程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确保测评结果真实有效。
测评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测评过程中接触到的学校敏感信息。
测评方法应包括访谈、检查、测试等多种方式,确保测评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对发现的问题应进行风险分析,明确风险等级,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应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与被测评单位签署测评服务协议,依据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测评业务,防范测评风险,客观准确地反映被测评对象的安全保护状况。
六、 交付成果
四个信息系统的定级报告
四个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总报告》(正式版,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不少于2份)
针对发现问题的《安全整改建议方案》
所有交付成果需符合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要求,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结论准确。
七、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项目负责人需具有3 年以上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管理经验。
测评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如需进行可能影响系统运行的测试,需提前与学校相关负责人沟通,在非工作时间或征得同意后进行。
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解答学校在测评过程中及对测评报告的疑问。
对测评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学校进行口头报告,并在24 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项目完成后,应配合学校进行整改验证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
八、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测评过程中获取的所有学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数据、业务流程、管理文档等)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投标人应与学校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测评结束后,应将所有涉及学校敏感信息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按学校要求处理,不得私自留存。
保密义务不因本项目的结束而终止,有效期为自获取信息之日起3 年。
九、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报价函(报价应包含所有测评服务费用、税费等,为最终结算价)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保测评资质证书等)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测评方法、工作计划、人员安排等)
过往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大学南区逸夫图书馆107室
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吉林大学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431-85166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