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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乐师院〔2023〕130号),结合《教辅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现将教辅组专业技术岗位续聘及晋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辅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条件及聘期职责任务请见《第五轮教辅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附件1)。
二、续聘:上一聘期考核结论为合格,并完成所聘岗位的职责及任务,继续聘原岗位人员,请于12月6日前将《续聘岗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件及相应电子版交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崔云超老师(弘毅楼:405B,电话:15010365756,QQ:1437373764)。
三、晋级竞聘:上一聘期考核结论为合格并完成所聘岗位的标志性任务,且符合较高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根据学校教辅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指标数,逐级竞聘较高级岗位人员,请于12月7日前将《第五轮岗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申请表》(附件3)纸质件(所在部门领导在:二级单位资格审查意见栏签字,部门盖章)、相应申报岗位业绩审查表(附件4、附件5、附件6)(一式两份)及相应电子版交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崔云超老师(弘毅楼:405B,电话: 15010365756 , QQ:1437373764)。
四、12月15日前:学校教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进行资格复审、业绩公示。
五、12月26日前:竞聘评审。学校教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将组织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的竞聘评审工作,必要时组织述职答辩和学术评议。
六、竞聘结果公示。
备注:参与教辅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7
教辅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