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3000+
  • 产品3000+
  • 服务3000+
  • 厂商3000+
  • 用户3000+
  • 数字化疑难问题
    大家一起去解决
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登录查询教育数字化知识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

海贝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资讯

共计33263条
首页 资讯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软件资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强化信息安全,根据国家、重庆市版权局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管理电脑(含云终端)的部门、二级学院。


第二章 经费预算

第三条 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 结合软件资产配备标准、授权期限以及现有同类软件资产存量,综合考虑兼容性、升级和后续服务等因素,提出配置软件资产的品目、数量、用途、开发或者投入使用时间,测算经费额度,明确资金来源,并编入预算。

第五条 全校计算机(含管理用服务器)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的预算由信息技术中心编制。

第六条 部门、二级学院所使用软件的预算由其自行编制。


第三章 采购及资产管理制度

第七条 软件的采购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采购。

第八条 全校计算机(含管理用服务器)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采购。教学用软件(含教学用服务器使用软件)采购由二级学院根据需求负责采购。其他软件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

第九条 软件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其中服务类别的软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管理。

第十条 财务处是学校软件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软件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审批管理,并指导、监督学校软件资产的管理工作,对软件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第十一条 各部门、二级学院应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有关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行为。

第十二条 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第十三条 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第十四条 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第十五条 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信息技术中心出具书面意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调整资产账(卡)。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十六条 为专项工作开发或配发的软件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失去使用价值且无法整合利用的,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第四章 使用及台账管理

第十七条 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保证所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是正版软件 , 杜绝计算机中预装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

第十八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是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设计软件。信息技术中心督促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建立台账,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九条 每年对各部门、二级学院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入台账。

第二十条 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二十一条 加强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 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风险注意: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软件正版化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 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二十四条 凡使用非法软件给学校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部门直接责任人。


第五章 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根据工作需要,督促各部门、二级学院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

二十六 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学校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二级学院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书面审查和上机勘验相结合的形式,综合定期抽查和年终考核情况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第二十七条 考核按照评议结果分为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三个等级,对于被评为 不合格 的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处分。

第二十八条 教职工违反本办法的,由学校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责令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海贝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微信公众号

咨询顾问

Copyright@2024 EduDigital123.COM 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001 京ICP备202404267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