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制订实验室使用计划 的通知
福理工实验 〔20 21 〕8号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保证新学期实验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任课教师制订实验室使用计划,计划表中同课程同专业实验项目应一致,具体要求参照附件。
请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到每个任课教师,计划表在开学后一周内报送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计信学院:宋世杰 ssj9086@gmiot.com ,
工程学院:庄月青 zhuangyq@gmiot.com
商学院:胡栋鹏 hudp@gmiot.com
护理学院:刘健 lj11650@gmiot.com
附件 1 :福州理工学院使用实验室计划表
福州理工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 8 月 2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