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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近期我市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确保重要信息网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平稳运行,严防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案(事)件,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排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综合运用人工巡查、技术检测等多种手段对本单位重要系统及网站开展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系统及网络平稳运行。
二、加强安全防范,严防黑客攻击。一是要加强邮件系统的网络安全防范,落实反垃圾邮件等技术措施,主动屏蔽过滤有害信息,同时要加强邮件用户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不要打开不明邮件,及时删除垃圾、有害邮件,不得将有害邮件扩散传播。二是要加强LED显示大屏的网络安全管理,对于单机运行的要落实断网管理,关闭无线连接功能;对确实需要联网管理的,要切实落实防篡改、防入侵、防攻击等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内容更新权限管理和安全审核。三是要加强信息发布类平台安全防护,防止相关网站平台、网上应用系统被攻击篡改,粘贴有害信息。
三、加强值班值守,完善应急处置。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6月1日至6月5日重要岗位24小时有人值守。要加强对本单位门户网站、LED显示大屏、邮件系统等重要网络系统的安全监测和实时监看,一旦发现被攻击篡改、插播等事件,要第一时间关停消除影响。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与电信基础运营商、运行维护单位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网络安全案(事)件,能立即有效开展处置,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针对相关案(事)件开展调查,对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我市网络安全。
重庆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