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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处室、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持续推动绍兴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和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为推出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学术能力的社科青年人才,加强我市社科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推动优秀青年才俊脱颖而出,市社科联决定推选绍兴市首届“社科新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推选对象为
1973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以后出生,活跃在全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青年人才。
二、推选条件
社科新人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团结协作,具有研究生以上学
1
.获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论文一等奖(第一获奖人);
2
.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蔡元培社科奖(第一获奖人);
3
.近年来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
4
.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5
篇以上(第一作者);
5.
主持并完成过厅市级(含市级)以上
2
项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
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厅市级(含市级)以上领导、部门采纳(第一作者)。
三、推选程序
绍兴市首届“社科新人”的推选,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
宣传发动阶段(
4
月中旬
-5
月中旬)。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各市级学会、研究会、社科研究基地、在绍高校社科联,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广泛发动。
2.
推荐申报阶段(
5
月中旬
-6
月中旬):为进一步拓宽选拔和培养的视野,吸纳更多的优秀社科青年人才,本次推荐将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3.
初审评选阶段(
6
月中旬
-7
月中旬):由市社科联规评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经审查核实符合推荐程序和基本资格的推荐人选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召开评委会会议,评出绍兴市首届“社科新人”若干名。
4.
学校申请截止时间:
6
月
7
日。材料一式两份,由分院统一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选结果
市社科联将对评出的绍兴市首届“社科新人”进行表彰。推选结果同时在相关报刊、网站公布。当选的绍兴市首届“社科新人”将列入市社科联组织的人才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