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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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中心、馆)、处室(部门):
根据《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同意,科研处决定组织
2008
学年院级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请各专题研究组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结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结题验收的范围:
2008
学年学院立项课题进行半年以上的,可以申请结题。
2、
结题上报材料:(
1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
2
)按照课题申请时的预期成果,附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
3
、各专题负责人请于
科研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