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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的通知
机关部门、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按照重庆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重庆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的通知》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版权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全市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核查工作的通知》(渝教科函〔 2021 〕 33 号)要求,将对我校正版化工作进行督查。为做好相关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自查范围
由学校购买、分配使用的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服务器等设备安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的使用情况。
二、 自查内容及自查表填报
开展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建立、更新和维护本单位正版化软件台账。使用自查工具(见附件 1 ,操作说明见附件 2 )检测操作系统版本、计算机 IP 地址、 MAC 地址信息,掌握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填写计算机机品牌、计算机 IP 地址、计算机 MAC 地址、操作系统版本、操作系统是否是正版、办公系统名称和版本、办公软件是否是正版、杀毒软件名称等信息,依据自查结果填报《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查表》(见附件 3 )。
三、 工作要求
1. 强化责任意识。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作为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抓紧抓好,切实将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 及时报送信息。 各二级单位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将《软件正版化工作自查表》报送至信息化办公室(发送至邮箱: chenxf@yznu.edu.cn )。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峰, 72790013 。
信息化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