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打开微信扫一扫
第一条
为保证信息安全和业务持续性,确保第三方和外包交付的服务符合协议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为学院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和外包的部门。
第三条
与学院基础设施和场所相关的系统,由管理部门与相关厂商签订服务协议,并监督审核其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其他机构的合作,由第三方或外包与技术部门负责签订协议,并监督审核其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要求。
第四条
签订合同,规定双方的相关义务;合作中如涉及学院信息安全有关的业务、信息等,需签订《保密协议》,以防止信息的泄露。
第五条
相关部门检查第三方或外包交付的服务或者产品是否满足协议规定。
第六条
服务监控和评审
1.
监控产品或者服务的执行效率以检查对协议的符合度;
2.
评审第三方或外包提交的服务报告,管理部门负责保管第三方和外包的服务报告;
3.
评审第三方或外包审核跟踪和关于交付服务的安全事件、操作问题、故障、失误追踪和破坏记录;
4.
解决和管理所有识别的问题。
第七条
服务变更
由学院提出的服务变更如下:
1.
如果需要对提供的现有服务进行加强;
2.
新的应用和系统的开发;
3.
解决信息安全事故和改进安全的新的控制措施。
由第三方和外包实施的变更如下:
4.
新技术的使用;
5.
新产品或者新版本的采用;
6.
服务设施物理位置的变更;
7.
提供商的变更。
管理部门应该考虑变更对业务系统的影响,进行风险再评估,及时更新相关协议和工作流程,对变更过程进行管理并记录。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图书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