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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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厅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互联网+教育”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22年5月6日 陕西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支撑陕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办、国办“互联网+教育”有关文件、国家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陕西网信工作发展规划、《陕西省“十四五”信息化规划》《陕西教育现代化2035》和《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教育部的精心指导下,我省实现了“完善环境、拓展应用、深度融合”的教育信息化战略目标,形成了初具规模、多重内涵的发展新格局。 基础环境大幅提升。全省中小学(含教学点)互联网接入率达到100%,未联网学校实现动态清零,接入带宽均达到100兆以上,有多媒体教室的中小学校占比达100%,多媒体教室总数近12万间,“校校连、班班通、人人用”基本实现。全省85%的高校校园网主干带宽达到千兆以上,成熟的校园网络体系基本建成。 融合应用不断深化。建成“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陕西教育扶智平台”等,面向全省师生精准推送优质教育资源千万余条,省市县校多级互通的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信息化教学融合应用初具规模。获批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2个,实践共同体项目3个。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5个、示范校37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大规模在线教学实践,有效支撑了全省630余万师生“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教育治理成效显著。建成全省教育基础数据库,汇聚教育机构数据2万余条、师生数据近900万条,全面实现全省学校“一校一码”、师生“一人一号”。先后建成30余个省级特色业务管理系统,在教育统计、精准资助、线上督导、校园安全等方面开展创新应用,形成教育管理信息化“陕西模式”。 信息素养全面提升。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领导力专题培训,完成市县(区)教育局长和高校校长全员轮训。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累计培训教师40余万人次。组织微课与信息化教学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等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活动,教师信息化教学融合应用能力显著增强,师生信息素养稳步提升。 网络安全持续增强。全省教育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有力有效,形成“一把手”负责制、动态通报机制、量化考核机制和防范预警机制,教育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建成教育网络安全监控预警平台,实时监测全省教育系统3000余个业务系统(网站),定期发布安全动态。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练,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和专题培训班,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置水平显著提升。 陕西教育信息化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教育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的理念有待深化,“重建设、轻应用”的观念未能切实转变,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校园智能化环境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优质资源多元供给机制有待健全,信息化教学融合应用水平有待提升,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治理与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教育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有待进一步夯实。 当前,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带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持续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信息化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日益凸显,教育信息化已经成为教育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立足新发展阶段,陕西将聚焦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以信息化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围绕陕西教育中心工作,以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信息化促进教育改革创新为引领,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助力陕西教育强省建设。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育人为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信息化支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构建。 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加强谋篇布局和顶层设计,统筹发展与安全,兼顾城乡、校际差异,整合各方力量,汇聚各类资源,协调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全省教育网信事业发展水平。 创新驱动,示范引领。坚持创新发展,鼓励先行先试,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更新教育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变革教育模式、优化教育供给、助力提质增效,服务陕西教育高质量发展。 融合开放,协同共享。将网信工作纳入教育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框架,推动校内校外开放融通、跨部门跨行业协同共享,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机制,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教育数字化转型取得重要进展,实现教育环境新优化、教育治理新突破、教育资源新供给、教育模式新变革、信息素养新提升、网络安全更稳固,以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和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教育新基建工程,打造高质量育人环境 优化物理办学空间。推进由国家主干网、省市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组成的教育网络建设。改善学校网络接入条件,推动中小学宽带网络千兆到校、百兆到班。推进5G、IPv6、WiFi6等网络新技术进校园,形成网络建设、升级、运维常态化投入机制,实现学校无线网络全覆盖。鼓励通过混合云模式建设教育云,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提升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实习实训室的数字化教学装备配置水平,实现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鼓励开展校园安防、环境感知等终端设备设施联网,部署感知交互、虚拟沉浸、实验仿真的智能环境,促进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的有机融合,实现云网端一体化发展。 打造线上办学空间。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与开放体系,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平台互联、数据互通、应用协同,构建“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强化平台在资源共享、学习支持、监测评价、管理决策、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丰富线上教育服务供给,逐步形成服务聚合、认证统一、身份可信的网络学习空间。推动学校、师生常态化应用空间,全面实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 普及数字校园建设。落实教育部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开展数字校园评估,推动学校环境的数字转型、智能升级。推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打造直观生动的新课堂,支持便捷周到的教育服务与透明高效的校务管理。鼓励探索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学校,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融合,丰富学校办学形态。 专栏1 实施教育新基建工程 基础网络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教育网络建设、IPv6规模化部署、5G和WiFi6创新应用。 物理空间智能化改造项目:实现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加快推进各类教室的智能化改造,不断提高具有学情统计和课堂交互的网络化、智能化教室占比。 “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推进项目:修订完善平台建设的技术标准与数据规范,建设开放应用接口体系,实现多方式认证、多终端接入,建立省级统一可信认证和门户,聚合省级业务管理平台、学校在线教学平台和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平台。 数字校园达标项目:颁布数字校园评估标准,形成监测评估机制,力争数字校园达标率不低于90%。 (二)实施教育大数据工程,加快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 推动全省教育数据互联共享。健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制度和数据质量保障机制,推动业务管理系统对接,持续完善陕西教育基础数据库,通过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实现教育数据有序流动、实时共享。探索学校与政府、地方、产业的数据资源“授权”融通机制,促进数据共享链不断完善。 开展教育数据治理与应用创新。以教育事业统计信息化为抓手,推进数据生态建设,逐步实现教育统计智能化和现代化,促进数据治理与应用创新。进一步构建基于教育大数据的现代化教育发展监测体系,重点围绕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常态化监测与决策,以数据应用带动数据治理,形成高质量的数据资源目录和溯源图谱,实现“一数一源”。不断推进指标数据的常态化更新,持续丰富教育数据应用,提升教育数据的数量、质量和可信度,支撑教育精准治理与科学决策。 开展基于教育数据的服务创新。制定陕西教育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构建标准统一、共享互通、安全可靠的教育大数据开放体系。推动网上办事,以数据优化管理服务流程,加强身份认证、学籍学历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的网络互认,“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互联网+监管”,支撑“双随机、一公开”和非现场监管,强化教育行政执法,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联合监管,探索基于大数据的信用监管。 专栏2 实施教育大数据工程 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人事、资产、教学、学工、科研等数据汇聚共享,完善数据共享和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数据交换及时、真实可信。 教育数据创新应用项目:围绕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批创新应用案例。 (三)实施资源普惠共享工程,优化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创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多方参与具有陕西特色的线上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对基础性资源的供给力度,鼓励企业、社会机构、学校、教师参与个性化资源供给,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良好生态。完善政府购买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与服务的相关制度,将在线教育资源与服务纳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创新教育资源服务模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跨平台、跨区域、跨终端互通共享。推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工作。加快推进虚拟教研室建设。探索构建学科知识图谱,实现资源的智能化组织、管理与服务。 推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发挥高等教育学科资源和职业教育专业资源优势,利用5G、VR/AR等新技术,依托“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新农科”和一流课程“双万计划”等项目,建设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教育线上线下融合示范课程。探索建立在线学习学分认定制度,完善优质教学资源开放共享应用机制,支持多种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与转换,促进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将优质资源服务辐射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面向教育薄弱地区和农民工群体,创新优质职业教育数字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 推进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面向日常课堂教学,加强以知识点为单元的结构化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积极探索智慧作业、个性化学习等新型教育资源建设。面向综合素养提升,鼓励学校开展校本课程建设,推进跨学科学习、创客教育、编程教育和人工智能教育等。面向社会实践,鼓励开展陕西硬科技资源、文博自然资源、红色革命资源的数字化与共享应用。鼓励通过智能化手段,探索现有数字教育资源的优质化、结构化改造。探索出台共享激励机制,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教师,特别是“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学带头人”,共享自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专栏3 实施资源普惠共享工程 高职高校省级在线课程建设项目:每年认定500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和30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项目: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应用,基本形成覆盖各类专题教育和各教材版本的学科课程数字资源体系。打造“基础教育精品课”。 (四)实施教学融合应用工程,支撑教育教学方式改革 变革课堂教学模式。围绕“双减”等重大教育改革举措和“课堂革命·陕西行动”,深入探索信息化教学应用新模式,推动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变革。利用网络学习空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促进网络学习空间覆盖全体教师和全体适龄学生。开展以跨学科融合、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培养为目标的校本课程创新。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教与学过程数据分析应用,促进规模化下的个性化教学。探索信息技术支持下的课程体系创新、教学环境再造、学习方式多元的实施途径,推广走班选课、校际协同、校企联动和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组织模式,实现现代教育理念下的课堂变革。发展“互联网+教育”新业态,加强智能教学系统、智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等在教育领域的应用。 变革教育评价方式。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创新评价工具,支持伴随式、无感式数据采集,加强学生发展性评价,实现各学段全过程纵向评价和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推进智能教学与测评等教学工具软件的协同应用,为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提供全面的诊断服务,提高教学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运用智能化考试,实现常态化学习监测,在学习支持、高效个性化作业、学业评价中实现精准化、个性化和常态化。推动招生考试方式改革,扩大线上考试比例,提高招考方式的灵活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探索规模化机考、无纸化考试。探索利用智能技术建立多维、精准的学生成长档案,构建个性化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录取选才制度改革。 发展在线教育。积极探索以人为本、学习者中心的在线学习环境,在线上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的基础上,创新教育服务,探索构建满足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成人和老年人学习需求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新业态。鼓励科技企业、研究机构、文博旅游部门参与在线学习资源建设与服务。 专栏4 实施教学融合应用工程 教学改革创新活动:通过各类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活动,探索教学改革与评价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培育一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 网络学习空间普及活动:组织师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遴选出10个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100所优秀学校进行展示推广。 (五)实施信息素养提升工程,促进信息时代师生发展 提升信息化领导力。组织开展市、县教育局局长和高校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推动各地建立教育局局长、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校(园)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机制,制定培训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研讨,保障网信工作高水平创新发展。 提升教师信息素养。深入推进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完成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全面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加强面向“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创新应用的教师发展、技术支持人员服务能力等专项培训,鼓励开展网络协同研修,重点支持乡村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定期举办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和交流活动,提升教师信息化创新应用能力。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运用智能平台及智能助手创新课堂教学、教研活动,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智能技术支持的教师发展新模式。 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各级各类学校高质量开设信息技术类课程,推动信息素养培育融入各学科教学。探索将信息技术纳入中考科目。推动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知识进校园、进课程,逐步普及人工智能和编程教育,办好各类信息化应用交流与推广活动,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和数字技能。 专栏5 实施信息素养提升工程 信息化领导力提升项目:完成市县教育局局长和学校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全员轮训。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 (六)实施创新示范引领工程,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 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教育治理能力提升、教学模式与人才培养变革、学生多元发展、智能教育环境构建方面系统创新,整体推进智慧教育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设资源优化配置的智能化校园环境,构建教育场景丰富、线上线下一体的校园服务体系,为师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体验和服务。遴选积极主动、具备条件的县(区)和学校,培育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智慧校园示范校,总结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组织开展示范交流活动,提升全省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水平。 开展“互联网+教育”创新应用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市和高校聚合各类教育平台和资源,构建互联互通、应用齐备、服务协同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探索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一站式教育应用与服务创新。遴选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应用试点示范区域和项目,探索推广典型案例。 开展优质资源创新应用示范。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普及深化“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应用,依托教育扶智平台,通过网络结对帮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学校对平台资源的使用力度,切实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用效益。开展线上名师工作室与研修空间的遴选与培育工作,鼓励“名校”“名师”建设可用、优质的教育资源,引领常态化优质资源共享。 专栏6 实施创新示范引领工程 智慧教育示范创建项目:培育20个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100所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含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学校)。 “互联网+教育”创新应用示范项目:遴选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应用试点示范区域和项目。 优质资源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实现薄弱地区中小学校网络结对帮扶全覆盖。依托名校、名师打造200个省级“线上名师工作室”、100个省级“名校+”教师研修共同体。 (七)实施教育网安防护工程,构建网络综合防护体系 落实网络安全责任。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网络安全职责。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国密算法应用推广,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开展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监测工作。 加强管理与技术防护。加强对全省教育网络资源的技术治理和规范建设,建立动态更新的教育系统网络资产数据库。推动建设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综合防护平台,完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教育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重要数据容灾备份及数据安全审计等保护措施。加强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提升网络安全应急防护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能培训,探索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体系,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提升网络防护和应急处置水平。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建立健全舆情研判、协同引导、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文明用网。 专栏7 实施教育网安防护工程 网络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职责清单,建立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考核督导工作。 网络安全综合防护行动:推进教育领域国产密码应用,建设完善省级教育数据容灾备份机制,实现关键数据100%可恢复。建设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综合防护平台和攻防演练平台,实现重要基础设施及数据资源的全面保护,网络安全攻防演练覆盖率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网信事业政治方向。落实教育网信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强化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作用,加大统筹力度,明确部门职责,构建以业务部门应用需求驱动为主导、以专业技术部门为支撑、信息化职能部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将教育网信工作纳入“十四五”区域和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建立协同推进制度,形成发展合力。 (二)健全工作队伍 健全省、市、县、校四级教育网信工作队伍体系,加强教育信息化职能部门和技术支撑机构的人员配备,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薪酬、职称评聘等配套保障制度。加强网信队伍能力建设和培训,提高管理队伍的领导力和技术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强化网信人才培养,加强相关学院、学科、专业建设,为网信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进一步完善网信专家库,培育一批教育网信专家和信息技术应用学科带头人,发挥指导、咨询和服务作用。 (三)完善落实机制 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推动和督促工作。科学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将规划目标任务与确定教育网信年度工作要点结合起来,推进规划任务有序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规划中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措施,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优先序,确保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工程和政策落地实施。 (四)强化督导评价 加大对教育网信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将网信工作相关评估纳入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范围。探索建立教育网信发展水平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发布教育信息化年度发展报告,推动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的数据化、实时化和常态化。完善教育信息化考核机制,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过程管理与建设绩效考核。强化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实时掌握本地本校教育网信发展动态。 (五)加强资金保障 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力度,设立网信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各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加强对教育网信工作的政策支持,为推进教育网信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鼓励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优质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为学校提供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的指导意见,实现多元投入、协同推进。 阅读全文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江西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4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加快教育强省建设,全力推进江西教育现代化,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更加满意,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江西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35》《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基础(一)发展成就。“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十四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6%,公办在园幼儿占比大幅提升,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显著提高;义务教育在校生增加4.68%,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05%,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全域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实现均衡发展质量提升;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增加7.1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5%,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办学稳步推进;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增加25.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2%,进入普及化阶段;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走深走实,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正式启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取得突破,高校部省合建和“双一流”建设成效明显。南昌大学、江西科技学院综合改革,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抚州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鹰潭市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市建设等取得显著成效。教育国际化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交流全面深化。继续教育稳步发展,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学习型社会建设迈出新步伐。教育贡献实现新突破。职业培训、教育扶贫、控辍保学、城乡教育一体化扎实推进,教育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发挥了积极作用。人才培养量质齐升,“十三五”期间累计培养高校毕业生150余万人,毕业生留赣人数逐年增加,“十三五”末期超过50%;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成绩名列全国高校前茅。高校成为全省科技创新的主阵地,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研究平台12个;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200余项,占全省90%以上;以第一完成单位身份获国家级奖励8项;新增国家级高层次人才70余人,新增本土中科院院士1人。高校牵头组建了十大产业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硅基LED发光材料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和产业化。连续举办了三届江西高校科技成果对接会,共签约项目138个,签约金额达9.34亿元。教育治理展现新成效。教育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教育督导、学生人身伤害预防处理等地方立法走在全国前列。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三单一网”①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职能体系加快形成。教育专网建设、教育督导改革、中小学教师减负等工作经验得到全国推广。各级各类学校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一校一章程”、法律顾问等制度逐步落实;省委从公办高校中选派在职干部到民办高校任党委书记,民办学校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家校社”协同育人组织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行业企业、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和决策咨询更加规范。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更加完善。(①“三单一网”指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政务服务网。)教育保障得到新加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省教育大会,大力实施教育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不动摇。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全省财政教育支出累计完成5216.7亿元,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33%,远超经济总量的全国排位。教师补充和培养力度加大,全面核定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42.98万个,招聘补充中小学教师9万余名,培养中小学学科带头人0.5万余名、骨干教师1万余名,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7.5万人次。学校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乡村教育全面提升。 (二)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的历史交汇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起步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优质教育的需要,对科学知识和优秀人才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江西教育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心怀“国之大者”,把握大势,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支撑引领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服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服务创新、富裕、美丽、幸福、和谐、勤廉江西建设贡献力量。——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需求,需要更高品质的教育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和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和更高质量教育的新期待,实现幼有优育、学有优教,需要教育供给更多更公平优质的资源和服务,创造宽松融洽的环境和氛围,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应对人口规模与结构新变化,需要更为科学的教育资源配置。适应我省“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区域功能格局和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带来的人口集聚新变化,顺应生育政策调整带来学龄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的新趋势,需要教育完善要素配置和供给方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推动质量、效率、动力新变革,需要更优能级的教育支撑引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支点,推进我省“2+6+N”产业发展,推动国内外产业链合作,促进“双飞地”①建设,需要教育主动促进与人才链、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发展,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提升人才供给效能,彰显创新策源能力,引领支撑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①“双飞地”指科研及孵化前台在沿海和海外,生产及转化后台在内陆地区。)——顺应扩大开放新态势,需要更高水平的教育开放格局。建设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开放,需要教育加大吸引积聚优质资源,加快培养更具全球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和国际学术人文交流,构建区域教育开放新高地。——适应数字时代新要求,需要更具创新性的教育理念。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正加速推进,江西在VR、移动物联网等领域已取得先发优势,新科技革命对学习者的能力素养要求发生深刻变化,需要教育主动捕捉新机遇,加快对传统教育边界、教学组织形式、知识获取方式、教师角色定位等变革创新,融入未来教育发展新趋势。面对新阶段新征程新要求,必须清醒认识我省教育存在的不足:基础教育优质资源配置不够均衡、供给不够充分;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相对薄弱,产教融合深度不够;高水平大学不多,高校创新能力与区域发展契合度和贡献度有待提高;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优化管理方式还需加强;教育经费投入结构还有待调整完善;办学治校和育人方式、理念以及条件保障还有短板等。我们必须直面问题,攻坚克难,抓住机遇奋力开创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期盼为根本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特色多样、职业教育融合创新、高等教育争创一流,推进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转变,为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人民至上。秉持教育公益性,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人民更满意。——坚持高质量发展。树立质量为先理念,完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教育综合实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有品质更有温度的教育发展成果。——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运用系统思维,聚焦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深层次矛盾,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努力破解教育发展难题,推动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社会体系、科技体系有效对接,持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服务国家和江西重大发展战略,助推共同富裕战略实施,加快培养急需人才,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推动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崛起,厚植人才优势,培育发展动力,破解发展难题。(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全面实现,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多样化可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有效衔接机制更加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到2035年,我省教育水平大幅提升,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现代化,全面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资源供给更加充裕。从学前到高中的15年基本公共教育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实现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基本实现并迈向优质均衡,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多样化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享有更加适合的教育。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基本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健全。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双一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机制更加完善、体系更加健全。——保障支撑更加有力。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数量更加充足、结构更加合理。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信息化技术融合应用更加深入。——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走向深入,教育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全面确立,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加成熟。——开放格局更加完善。更高层次的开放战略稳步实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融合更加深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教育交流合作更加频繁,融入长三角教育协同发展和长江教育创新带建设更加有效。——服务能力更加彰显。培育形成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院校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适配度进一步加强,主要劳动力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对创新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全面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更加完善,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三、重点任务(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育为先、“五育”并举,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实现育人和育才的有机统一。1.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加强对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思政课建设分类指导。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办好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进思政课问题式专题化教学改革,有序推进思政课立体课堂建设,提高思政课教学效果。深化“三全育人”改革,整体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上思政课制度,推动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完善高校思政工作督导考核机制。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构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常态化教育机制,加快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传播矩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机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持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建立高校辅导员队伍常态化配备机制,落实高校辅导员职级、职称“双线”晋升办法,完善辅导员和思政课名师培养机制和荣誉体系。大力推进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构建分层递进、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全面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中小幼文明养成行动,把形成健全人格、增强核心素养作为中小幼德育的重要内容,全面纳入中小幼教育教学计划,强化监督考核,形成常态长效。不断创新和丰富德育载体,深入推进红色、古色、绿色文化育人实践,打造和推广一批有教育意义的实践课程,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和实践本领。2.推进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发挥江西红色资源优势,实施红色文化育人工程,打造红色文化教育江西品牌。推进红色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大中小学开设红色文化课程,全面使用《红色文化》系列教材,建设红色班级,推动革命传统教育常态化。创新红色教育方式方法,积极推进红色文化育人实践,持续开展“诵读红色家书”“红色走读”“追寻红色足迹”“红色研学实践”“红色歌曲传唱”等红色基因传承活动,开发学生喜闻乐见的红色文化融媒体产品,开展线上“云游”,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和报国之志,让红色基因植入学生血脉。深化红色基因传承系统研究,建好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组建红色文化教育跨学校跨学科联盟,建设“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加强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老区精神等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研究阐释,发挥红色基因育人功能,推动红色基因传承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3.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建立健全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幼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着力构建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劳动教育协同实施机制。在大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课,创新劳动课程体系。搭建省级综合劳动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完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劳动教育教学资源体系。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丰富拓展校外劳动实践场所。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推进大中小学劳动周、“大国工匠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或职业体验,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和对劳动的情感,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和劳动品质。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劳动教育清单制度,强化劳动教育日常监测,推进劳动教育综合评价,全面提升劳动育人功能。4.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禁止中小学生带手机进入课堂;加强对教辅、课外读物等教学材料的审核,完善对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评估监测,三年内确保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成效显著。完善学校体育美育设施,推进音体美教育教学条件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健全“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推动足球、篮球等教学改革,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实施《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试点工作行动方案》,推动各地普及游泳运动;常态化组织学生体育锻炼,帮助每个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全面增强学生体质。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美育教学模式,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推进艺术课程改革,丰富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具有1项艺术爱好、形成1项艺术特长,全面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支持大中小学校建设健康教育管理中心,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师,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和生命教育课。利用大数据技术常态化开展学生心理普查,分级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档案,提高心理问题识别和危机干预精准度,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广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日常教育,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全面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5.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密切家校合作,完善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功能,持续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做实学情分析会、家长开放日、校长接待日、家长志愿者等活动,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融洽家校关系。深化校社合作,建立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参与支持学校管理和育人工作的有效机制,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运动场、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设施免费向学生开放;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公益性活动,鼓励英雄模范人物、名师大家进校园上讲台;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强化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机衔接。推进家社协作,加强家庭教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加大对家长的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做好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大网络不良信息治理,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促进全社会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二)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巩固提高普及水平,聚焦薄弱环节和短板,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不断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高办学质量,健全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1.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化幼儿园网点布局,合理确定办园规模,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实施全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规范幼儿园建设管理。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农村人口大村新建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改善办园条件,补足配齐“两教一保”,推进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提升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实施游戏化教学,推进科学保教和幼小衔接。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健全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体系,完善学前教育质量动态监测与反馈改进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健全学龄人口监测机制,依据学龄人口变化动态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科学处置闲置校舍和设施设备。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大标准班额推进力度,全面消除大班额,逐步化解大校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校额达到国家标准。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城乡对口帮扶机制,持续深化教师校长流动制,推动集团化办学、联盟办学、镇村一体化办学,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城乡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个统一”。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学业质量监测,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强化课程实施日常监管。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完善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教研体系,建立健全教师定期参与教研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发挥教研支撑、名师引领作用。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将课后服务打造成学生健康成长、提升综合素质的第二课堂。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实现控辍保学常态化。3.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支持每个县至少建好办强1所公办普通高中,提高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水平。大力扩充高中教育资源,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减少超大规模学校。改革高中学校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探索普职融通高中、综合高中和艺术体育特色高中等办学模式;加强与社会场馆基地、科研院所的合作,鼓励创办科技高中、人文高中。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完善全面培养体系,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有效衔接机制,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服务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加大校本课程开发,推进选修课程建设,加强区域课程管理。建立健全选课走班运行机制,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健全校本教研制度,提升学科教学研究和指导的质量,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合理规划生涯。4.办好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巩固特殊教育成果,以义务教育为重点,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高等教育延伸。探索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实行十五年一贯制办学,尊重残障学生的个体差异,实施差别化教育和个性化培养。促进特普融合,建立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发展机制,推进送教上门、医教结合。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内适合就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全部接受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开展特殊教育和康教融合服务。探索举办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发挥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残疾人终身学习中心作用,为残疾人提供教育服务。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普及推广。支持师范院校办好特殊教育专业,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加强专门教育,每个设区市重点办好1所专门学校,强化对专门教育教学与管理的研究,全面增强运行保障条件,切实提高教育矫治水平。 (三)打造“技能江西”职业教育高地。优化类型教育定位,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大力推动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打响“技能江西”教育品牌。1.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实施中职学校培基固本工程,推进全省中职学校分级认定达标,落实每县(市、区)至少办好1所公办达标中职学校,深入推进职普协调发展,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巩固高等职业教育主体地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有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高职学校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支持多种形式建设一批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加强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扩大高职院校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人才培养规模。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横向融通,鼓励普通本科高校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进中职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相互融通、互认学习成果;实施“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质量提升行动”,面向各类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探索推进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政府、学校与有条件的企业等社会力量实施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办学。2.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大力提升中职教育办学质量,建设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实施高职学校“双高计划”,加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支持力度。加强江西省高职学校“G10联盟”①建设,推动高水平职业学校深层次合作与交流,实现优质职教资源共建共享。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办学标准,充分发挥其在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引导性作用。不断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实施职业学校“课堂革命”②。建立服务全国的职业教育红色文化课程研究中心,充分发挥红色文化育人功能。稳步推进“1+X”③证书制度改革,培育省内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开发具有江西地方特色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深入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引企入教”,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④和企业新型学徒制⑤,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立足服务全省各地工业园区建设,畅通“入职即入学”等继续深造的路径,助力一线劳动者的学历提升和职业成长。实施职业学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推动职业学校面向在校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高质量的职业培训。(①“G10联盟”指由省内1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组建的联盟,联盟内学校实现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师资共培、资源共享等。②“课堂革命”指职业学校为适应生源多样化特点,将课程教学改革推向纵深。③“1+X”指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④现代学徒制指主要培养对象是职业学校学生和企业在岗员工,培养主体包括学校和企业。⑤企业新型学徒制指培养对象是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培养主体以企业为主。)3.产教融合助推“强省战略”。主动适应和服务科技、工业、交通、农业、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强省战略”,持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支持南昌、九江、赣州、宜春、新余、抚州等地建设职教园区,校城融合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组建中部地区和革命老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引导职业院校根据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合理设置并动态调整专业。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建立乡村振兴院系,大力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农村产业发展人才和农业生产经营人才。鼓励职业院校通过自办企业、技术服务、对外培训、成果转让等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政行企校协同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发展品牌化、连锁化和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打造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动校企共建特色产业学院,提升职业学校服务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推动政府、企业和职业学校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大力发展虚拟仿真实训,探索利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职业技能、专业技能考试测试;发挥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引领作用,建设国家职业技能测试中心,打造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示范工程。4.营造技能型社会发展环境。全面服务江西技能型社会建设,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落实同等层次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平等待遇。赋予职业学校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校企合作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制定差异化的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和生均拨款制度,建立中职学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完善产教融合政策支持体系,探索实施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校企合作容错纠错机制,充分释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活力。大力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崇尚技能技艺、促进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四)加快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发展。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分类发展、特色办学,提高办学层次和水平,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把发展科技、培养人才、增强创新更好地结合起来。1.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优化高等教育空间布局,支持和引导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延伸,打造大南昌都市圈高等教育发展高地,支持赣州、吉安等赣南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支持鹰潭建设本科院校。补齐科类短板,组建各类特色院校,推进校院联合、医教协同、校所融合,做强综合性高校和理工农医院校。提升办学层次,加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立项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更名大学;吸引国外优质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江西设立分校(院),通过引进优质资源提升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水平。对接区域产业发展,加强政策扶持,引导本科院校转型高水平应用型高校,依托大型企业集团组建现代产业学院;开展高校与开发区和企业双对接专项行动,建立长期合作深度战略联盟伙伴关系。2.深化“双一流”建设。按照“一流理念、一流规划、一流人才、一流平台、一流机制”要求,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充分激发高校发展的内生动力,建立政府、高校和社会协同推动“双一流”建设的新型关系。举全省之力办好南昌大学,全力支持南昌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协同推动省内其他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按高峰优势学科、高峰特色学科和潜力发展学科三个层次,推进省一流学科建设。强化学科与产业结合,集中资源建设一批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优势学科,引领带动江西高等教育高水平、高层次发展。充分发挥江西特有资源和产业优势,实施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分类指导和鼓励支持高校聚焦产业优势,面向地方需求,凝练学科特色,提升内涵水平,增强整体办学实力和服务能力,实现差异化发展,做精做强特色,在不同领域争创一流,建成高水平特色大学,形成江西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生力军。加快完善高校分类发展体系,健全省属高校管理机制,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完善学科建设保障机制,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拔尖人才,培育领军型创新团队。 3.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入推进新时代“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实现基本教学条件全面达标。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医学教育创新构建“健康江西”人才培养体系。加快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推进书院制、学分制、导师制“三制”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推进国家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引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参加专业认证提升内涵建设;打造精品课程,加强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创新课堂教学。加强和完善教育教学评估,全面实施专业综合评价。健全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促进研究生教育量质齐升。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力争全省在校研究生规模增长60%左右。全力支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力争全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数量增长30%左右,全省博士学位授权点数量增长60%左右。优化培养类型结构,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引导研究生提升知识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建立以培养质量为核心指标的导师评聘和绩效评价机制,提高导师“导学导研”能力,推动导师下沉到人才培养、思政教育、科学研究一线。健全质量监督体系,强化对招生选拔、培养过程、学位授予、导师队伍等方面的质量管理,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双创金课建设,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示范高校,建好优秀双创导师人才库。加强大学科技园、产业创业园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持与服务。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教,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面培养新时代大学生“敢闯会创”的综合素质能力。加快完善创业政策环境和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引才政策,通过减免税收、创业补贴等方式,吸引和鼓励更多毕业生留赣创业就业。4.增强服务创新型省份建设能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创新驱动。加快高端领军人才和团队培养,经费和政策支持向与产业结合密切的专业团队倾斜。瞄准国家和省域重大战略需求和关键卡脖子问题,加强对人工智能、材料、核能、现代农业、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整合资源开展有组织的协同创新,继续建好材料、食品、航空国际合作创新研究院;围绕稀金、中医药、VR、物联网等重点产业领域,大力支持高校建立协同创新发展研究院、现代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在离子型稀土可持续利用、持久性污染控制与资源循环利用、中药制药工艺与装备、现代农业等领域,积极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超高温材料、发酵工程、电子加速器、畜禽遗传资源、磁约束聚变等领域,加快推进大型系列研究平台、大科学装置和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支持高校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生物育种等领域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攻关。全力打造航空、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农业、中医药等产教融合战略联盟,推动人才和科技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实体化运行,建立健全高校技术交易机制,着力构建“1+1+N”①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管理和支撑服务体系,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新模式。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发布机制,培育一批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开展高校技术经理人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知市场的复合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人才。打造江西高校科技成果对接会品牌,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让更多创新成果在赣转化落地。(①“1+1+N”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校企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N个省级高校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持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以理论创造、学术创新引领新时代江西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实施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领航工程,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和学术话语权的领军人物。打造新型高校智库,聚焦党委政府决策急需的重大课题和红色文化、陶瓷文化、书院文化、中医药文化等赣鄱优秀文化的保护传承,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推出一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咨政育人作用。(五)构建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发挥在线教育优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1.加强终身教育平台建设。发挥普通高校举办高等继续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优化归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形式,根据学校资源条件核定办学规模,取消函授、业余的学习形式,完善招生收费、校外合作、证书发放等方面程序和要求,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探索实施高等继续教育“二元制”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推进江西开放大学建设与综合改革,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融合发展新模式;推进各设区市广播电视大学全部转型为开放大学,推动县域开放学院普遍设立和规范办学,重点面向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退役军人等群体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培训和终身学习服务。加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创新“互联网+”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服务模式,建成一批优质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充分发挥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业培训、技术推广和中小学劳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办好学习型社会研究院,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推广。(①高等继续教育“二元制”是指以学校与行业(企业)二元主体进行管理与评价、线上与线下二元学习与考核、获取学历与技能二元证书为主要特征的现代高等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2.推动新技术赋能终身学习。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多方参与、多种形式、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在线教育,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同发展、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有机结合。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开放大学、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建立终身教育资源配送平台,推动资源配送和推广应用。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在线终身学习教育机构,加大在线教育资源的研发和共享力度,推进在线教育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加大相关专业建设和在线教育人才培养力度。3.完善终身学习推进机制。建立终身学习体系建设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供给机制,鼓励各类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之间开展合作创新,共建共享。建立健全终身学习成果积累、认证、转换机制,推进学习系统管理平台和学分银行研发建设,依托“赣教云”平台,加快建成江西省终身学习系统。建立完善终身学习监测评价机制,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终身教育决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模式,资助弱势人群就业技能学习、奖励各行各业英模自主学习。积极营造良好的终身学习环境,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六)扩大教育开放合作。围绕国家和江西重大区域战略,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拓展区域教育合作交流,全面深化国际教育合作与中外人文交流,提升教育开放合作水平。1.深化区域教育合作。主动融入长江教育创新带,积极参与区域内创新资源开放,搭建共享互通平台,构建协同创新中心联合攻关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新机制。积极参加赣湘鄂、泛珠三角区域、海西经济区教育合作,鼓励高等学校开展联合办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学生访学、学科共建等多种形式的校际交流与合作。加快推动革命老区与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对接合作,建设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推动与大湾区职业院校合作交流,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大力推进大南昌都市圈、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教育资源跨区域协调发展,打造全省教育区域合作与交流高地。2.提升国际合作水平。全面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积极引进国外知名大学、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研究机构来赣合作办学,建立国际合作创新研究院。扎实推进“一带一路”江西教育行动计划升级版,稳妥推进境外办学,鼓励高校“走出去”,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参与国际教育评价和国际专业认证。优化出国留学服务,做强江西国家公派地方合作项目。继续实施留学江西计划,优化留学生层次结构,依法依规加强留学生管理。进一步完善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合作方式,持续办好产学研用国际会议(南昌),打造国际合作与交流品牌项目,探索后疫情时代基于信息平台的线上线下国际合作新模式。3.推进中外人文交流。积极参与国家对外人文交流和项目合作,扩大江西教育对外宣传,讲好“江西故事”。依托江西红色文化、传统文化资源和陶瓷、中医药等特色产业,打造江西中外人文交流品牌,推动赣鄱文化“走出去”,进一步提升赣鄱文化海外影响力。加强国际中文教育建设,促进全省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学中心、鲁班工坊等特色发展。支持高校国别区域研究基地、研究中心建设,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友好关系,开展多渠道对外教育文化交流,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七)加大高质量师资供给。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教师能力素质培养,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持续提升教师地位待遇,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推进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化、常态化和制度化,筑牢意识形态堡垒;加强教师聘用、考核评审中的政治立场和师德师风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及教师生涯全过程,强化教师队伍法治和纪律教育,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做好“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推介活动,讲好赣鄱师德故事。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健全多元监管体系和教师信用体系,强化师德考评,持续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定期通报师德失范行为,加强师德警示教育。重视高层次人才、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的教育引导,增强工作向心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监测和分析评估,组建省级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发挥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的示范作用,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科学性和实效性。2.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优化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突出师范院校的师范教育主业。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本科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扩大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覆盖学校范围和培养规模,合理安排紧缺学科招生计划,吸引优质生源就读师范专业。深化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大力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和卓越教师计划2.0,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建立健全政府、中小学(幼儿园)、高校三方联动培养师范生机制,全面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促进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力度,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电教等机构职能整合,大力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教师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探索高职院校教师培养途径,支持“双高计划”院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与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职业技术师范专业硕士。推进职教师资培养培训模式创新,建设高水平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健全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机制。全面提升高校教师供给水平,加大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和培育力度,持续实施江西省“双千计划”、“青年井冈学者奖励计划”、远航工程、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和高校教学名师培养工程。3.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补充制度,提高入职标准,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补齐教师数量,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幼儿园人员配备规范,支持地方党委、政府创新举措化解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不足问题,加大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招聘力度,完善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机制,逐步缓解教师学科和性别结构矛盾。促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民族学校流动。扩大高校引进人才自主权限,建立职业学校“双渠道”①教师招聘制度,完善高校人才编制备案制管理。健全教师岗位、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适当提高中小学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高等学校职称评审标准,健全教书育人作为核心内容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打破高校教师岗位聘任终身制。(①“双渠道”指从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两个渠道招聘。)4.提升教师地位待遇。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动态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统筹考虑高中教师工资待遇。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完善高校教师收入分配机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学校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大力提升教师社会地位,落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法律地位,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制定教师优待办法,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等优待政策。依法保障和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落实民办学校为教师缴纳“五险一金”等政策。(八)推动智能时代教育创新。坚持教育信息化“四个一”①工作思路,加大教育新基建投资力度,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度应用,推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①“四个一”指“一条路”(加快教育专网建设)、“一批车”(打造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和教育教学应用软件)、“一朵云”(遴选建设一批云应用)、一批机制(完善体制机制)。)1.大力实施教育新基建。实施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发挥教育专网基础性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校园智能化改造,持续实施“智慧(数字)校园”建设工程,加快智慧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客教室、数字图书馆等智能学习空间建设。推进“赣教云”教育大平台建设,加快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汇聚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及教育管理应用。加快建设数据中台和“人人通”APP,推动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全面打通和支撑“教、学、管、评、测”等教育环节。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建立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和防护体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规范教育数据管理,加强在线教育产品和教育类APP监管,保障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构建绿色上网防护体系。完善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保障机制。2.全面推进新技术融合应用。大力引进开发优质数字资源,全面加强大中小学教材、教案、课件、习题、试卷和微课等数字资源建设,构建体系完整的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库。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线上线下教学有机衔接,全面实现“三个课堂”①在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探索人工智能、虚拟仿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型教育模式中的应用;开展基于大数据的课堂分析、学习分析,构建知识图谱②与自适应学习方式,绘制学生“数字画像”。推动“互联网+教研”模式,运用网络研修平台进行集体备课和网络研修,提升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个性化教学的能力。拓宽教育数据应用场景,建设教育大数据中心,构建学龄人口、师资需求、教育经费投入等预测模型,支撑学区划分、教师配置、经费投入、学情分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学评价、学校评价,提升教育数据服务能力。培植信息化建设标杆,督促指导南昌建设好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鼓励支持赣州、抚州和鹰潭等地开展“互联网+教育”实验,引领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①“三个课堂”指“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②知识图谱指结构化的语义知识库,用于以符号形式描述概念及其相互关系。)3.持续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提升教师信息素养,持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完成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①。激发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内生动力,推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招聘、职务(职称)评聘和评比表彰。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制度,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将计算机编程、人工智能等纳入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体系,推动信息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高师范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把信息素养纳入师范生培养课程体系,促进师范院校的教育技术和人工智能等专业建设。(①“三提升一全面”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九)深化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适应需求,立足长远,坚持统筹协调,稳妥推进教育改革,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科学、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1.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坚持破立并举,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顽瘴痼疾,着力构建科学评价机制。改革党委政府教育工作、学校、教师、学生和用人评价,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分层分类教育评价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完善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相关部门协作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坚持科学评价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各地各校开展以学术贡献、社会贡献和支撑人才培养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多元化、过程化的教学评价,促进学校立德树人、教师潜心育人。注重教育评价结果运用,加大教育评价政策宣传,建立更加科学健全的教育评价体系,促进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和选人用人观。2.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体育分值,探索美育考核办法,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按照“3+1+2”模式,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落实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推行和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①招生选拔机制。加强考试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市、县考试机构职能整合,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命题教师队伍,建设省级教育考试命题基地,推进考试招生管理信息化,改善考试实施及运行保障条件。(①“申请—考核”指院系对递交入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进行筛选,合格者接受能力测试。)3.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新体系,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推进教育督导法治建设,推动出台教育督导地方性法规。强化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健全督导工作规程,落实督导条件保障。建立健全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机制。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制度。健全对市、县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推进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中小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制度。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组织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督学,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实施省督学海外研修计划,提升督导人员履职能力。4.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深入推进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扶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设立并用好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开展规范民办学校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落实年检年报和不良信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民办学校资产、收费、财务、招生、实习等监管力度,规范举办者变更审批流程。建好用好“江西省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电子证照制度。指导民办学校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完善董事会决策、校长行政、教职工民主参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的法人治理结构。统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开展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治理,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监测和通报制度。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管理,鼓励和引导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向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转型。(十)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教育立法、普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增强学校依法治校能力,提升教育治理和保障水平。1.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力推动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调整,加快教育督导、民办教育、学前教育、老年教育等领域立法。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学习等活动。统筹推进江西省法治教育研究工作,深入开展教育立法、教育依法治理、教育普法现状跟踪与理论研究。巩固拓展高等院校服务基层司法所建设专项行动成效。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深入推进“三单一网”建设。实施教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强化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控制对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等事项。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执法,厘清监管事权,健全执法机构,完善执法机制,依托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2.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决策与执行机制,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深化高校人事管理、绩效工资、经费使用、仪器设备采购、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南昌大学等高校开展治理体系和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激发高校办学活力,营造良好的办学氛围和育人环境。支持组建不同类型的高校联盟,推进高校行业自治、自律机制建设。健全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参与的理事会制度,促进产教融合。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增强民主管理。完善师生权益保障和救济机制,健全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机制,依法治理“校园欺凌”和“校闹”。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学校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家长、社区、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学校治理的格局。3.助推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衔接。大力改善乡村学校条件,提升乡村教师能力,全面振兴乡村教育。加强农村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开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培训高素质农民和农业农村实用型人才,为农村留守妇女搭建就业创业、家庭教育等技能培训平台,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支持服务。发挥高校在科技创新、技术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优势,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与社会文化建设。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引导优秀毕业生投身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乡村困难学生的帮扶,全面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家庭、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坚持“两为主”①原则,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加强民族学校建设,关心少数民族学生。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加强农村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聚焦重点人群,加大农村地区普通话推广力度,全面消除语言交际障碍,构建健康和谐语言生活。(①“两为主”指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 4.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落实各级政府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两个只增不减”①要求,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完善政府、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机制,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高校学分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等管理办法。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激励社会扩大教育投入,吸引社会捐赠。建立覆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责任约束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资金重点向可统计、能评估、出效益、促发展的项目倾斜,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坚持勤俭节约办教育,落实学校设计规范,严禁超标准建豪华学校。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和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健全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财政制度体系,确保教育经费使用安全、规范、高效。(①“两个只增不减”指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5.健全教育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纳入教育工作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防范重大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风险,牢牢掌握教育系统政治安全主导权。严格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防止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方法,将自然灾害避险等安全知识纳入到日常教学安排,利用VR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情景式、体验式安全教育,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防溺水、交通等安全教育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完善定期风险排查和研判机制,全面实施校园安防“三个百分之百”①建设,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综合治理,加强教育网络舆情监测,健全师生校园保险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严防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①“三个百分之百”指100%校园封闭管理、100%专职保安配备、100%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装置与公安机关联网运用。)(十一)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1.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完善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稳步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理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支持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格各类学术会议、报告、讲座、论坛管理,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委(党组织)书记、校长,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推动人才更好服务全省教育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巩固深化党内主题教育成果,以制度机制保障教育系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2.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完善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大力实施高质量基层党建“固本强基”行动,深入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党务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健全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选派管理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切实做好在大学生、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机制;持续开展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树得牢”的党建特色品牌,推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全面创优全面提升。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统战工作,提高党外代表人士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完善党建带群建机制,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评价体系,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树牢“党建+”理念,大力实施高质量教育体系党建引领攻坚行动,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3.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和政治监督,推动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四责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健全工委(党委)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体系,扎实开展政治谈话,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改头换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注重师生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师生身边“微腐败”,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巡视整改落实、巡视成果共享共用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抓党建失职失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巡视整改弄虚作假等情形严肃问责。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政府和学校的主体责任,建立部门协调会商机制,定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强化问题导向,及时有效对接国家及全省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战略布局,对接全省、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高效推进规划实施,确保规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落实责任分工。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对规划确定的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加强部门和地方之间工作协同,探索研究解决教育发展问题、推动规划落实落地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省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市、县(区)政府围绕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研究制定本地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组织实施。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性地推动规划贯彻落实。(三)实施监测评估。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分任务、分阶段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实施策略,出台针对性政策,调整规划部署,更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四)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及时了解教育发展的状况和信息,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为规划的科学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稿源:发展规划处 阅读全文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阅读全文 >
苏教基函〔2022〕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2018年,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项目实施以来,全省扎实开展试点,初步探索出了“家校(园)共育”的新思路、新模式,提高了家校协同育人水平,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有效落实“双减”任务中“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家校(园)共育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家校(园)协同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现将《全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从立德树人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家校(园)协同育人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有序推进。二、要立足本地本校实际,聚焦教师及家长能力提升、活动开展、资源建设等重点领域,充分利用省级家校(园)共育平台开展工作。要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家校(园)共育工作新路径、新模式。三、要加强对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细落实。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示范校、示范区的遴选,并把各地工作成效纳入相关督导考核内容,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联系人:省电化教育馆 高明亚,联系电话:025—83752117。附件:江苏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方案(试行) 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4日附件江苏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落实国家及省“双减”文件中“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家校(园)共育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家校(园)协同育人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在前期全国“家校(园)共育”数字化项目试点基础上,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的意见》《中宣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升学校教育、完善家庭教育、拓展社区教育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融合,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目标任务聚焦幼儿发展“五大领域”和中小学生“核心素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教师、家长和学生相互交流的平台,打造家校(园)协同育人共同体,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紧密结合,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与劳动教育深度融合,以共育促心育培德育强劳育,全面提升育人水平和质量。到2025年,全省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和家长家庭教育胜任力大幅提升,教师指导、家长参与、学生主体的“互联网+家校(园)共育”新格局基本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校协同育人新生态基本构建。三、重点工作1. 完善家校共育基础支撑环境以江苏智慧教育云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为基础,引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全国家校共育数字化服务平台的相关功能,实施本地化升级改造和部署,为全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各校要切实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省级平台开展家校(园)共育工作,探索开展对学生心理健康的监测、分析和预警。2. 开发建设优质家校共育资源省级层面引进和制作一批家庭教育优质微课和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及跨学科融合课程等家校共育数字资源。鼓励学校编写校本教材,遴选配备优秀家庭教育、健康教育专业刊物,经常组织家长沙龙、专家讲座、优秀家长巡讲等活动,促进家校(园)共育工作常态化、专业化、系统化。3. 开展亲子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平台开展亲子活动或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组织策划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教师要积极指导家长、学生开展多主题互动活动,在互动中建立友善关系,引导教师和家长正确爱生、爱子。每校每学期各类活动开展不少于5次。4. 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分层分级抓好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心理健康指导能力培训。省级重点负责校级领导干部队伍培训,市级重点负责班主任教师队伍培训,县级重点负责其他教师队伍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国家开放大学、中央电化教育馆等开发的课程体系,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教师“持证上岗”。5. 开展家长家庭教育胜任力培训学校每周组织家长通过平台收看家庭教育专家讲座,依托平台搭建网上家长学校,组织家长参加家庭教育相关培训,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推动家长家庭教育胜任力规模化提升,有效减轻家长焦虑情绪,让家校共育、学生减负成为家长共识。四、工作步骤全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拟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2年):一是争取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支持,免费使用全国家校共育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全国家校共育数字化服务平台本地化改造,建设全省家校共育服务平台。二是推进全国家校共育数字化服务平台与江苏智慧教育云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的对接,并对现有家校共育资源进行梳理和整合。三是启动全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示范校遴选工作。第二阶段(2023—2025年):一是结合江苏实际,做好家校共育服务平台升级和运维工作。二是征集、制作一批家校共育数字资源,开展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培训和家长家庭教育胜任力培训。三是开展家校(园)共育数字化示范校、示范区遴选,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五、保障措施1. 成立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厅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基教处、教师处、体卫艺处、安稳处、财资处、督导室、电教馆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工作具体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本校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评价等工作。适时召开全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启动会,部署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2. 强化经费保障,争取设立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省级专项经费,用于数字资源建设、教师培训、平台建设运维等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保障教师培训、活动开展、专业刊物配备与资源建设等。3. 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发布《江苏省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指南》,为各地各校工作开展提供参考。组织开展亲子活动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案例、家庭教育优质课程、家校(园)共育数字化示范校遴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教师发放证书。4. 省教育厅将把各地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成效纳入相关督导考核内容,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家校(园)共育数字化工作落细落实。 阅读全文 >
《北京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 阅读全文 >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各高等学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安徽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省建设,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28万所,在校生1295.4万人,专任教师71.95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4.9%,义务教育巩固率95.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3%,从2018年起,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5年的13.3年提高至14.3年,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为建设教育强省奠定了坚实基础。 1.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显著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0%,实现农村“一镇一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快速提升,提前3年实现全省县(市、区)全部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普通高中教育持续稳步发展,办学特色提升明显,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功能不断优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入,基本实现专业群对产业群全覆盖。高等教育加快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在全国率先建设应用性高等教育体系,分地方特色、地方应用型和地方技能型3类建设高水平大学。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面向全社会的继续教育平台和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基本建立,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立交桥”初步形成。 2.教育改革取得新成效。跻身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打造全国第一家省级“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教育评价改革稳步推进,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初步扭转。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质量完成国家高职扩招任务。双元制、中国特色学徒制等符合职教特点的育人模式初步建立,“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创业教育、社会责任教育”三位一体育人模式基本形成,省属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成绩居全国第一方阵。新增一批硕士、博士学位点,部分填补了我省学科授权空白领域。3所高校13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5所高职院校进入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高校主动服务“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深度参与2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在30所高校建立53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支持16所高校建设新型智库。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安徽大学与美国纽约石溪大学合作举办我省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育对外开放日趋活跃,深度融入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3.发展保障得到新强化。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党建引领教育事业发展,探索教育优先发展的特色路径,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城镇化建设和人口变动相协调。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制度巩固完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学历层次显著提高,在全国第一批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至高校。教育信息化进程持续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走在全国前列,智慧学校建设全面推进,实现农村教学点在线课堂常态化教学全覆盖,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育教学全面实施。学校内部治理改革持续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利得到保障,民办教育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热情不断高涨。 专栏1 “十三五”时期安徽省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情况 指 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万人 % 185.7 80.1 216.8 94.9 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入学率 义务教育巩固率 % % 99.9 93 99.99 95.5 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2 92.3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 其中:普通本专科 其中:研究生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万人 万人 万人 % 195 113.1 5.0 40.6 216.8 136.8 8.4 50以上 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总数 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普通高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比例 万人 % % % % 62.4 100.0 99.9 98.1 66.9 71.95 100.0 99.98 98.9 76.0 人力资源开发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年 9.8 13.3 10.4 14.3 (二)“十四五”时期安徽教育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安徽奋勇争先、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关键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动力、结构和形态都将发生深刻变化,教育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需要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全面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能力,在服务安徽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机遇与挑战。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我省发挥区位交通、市场腹地、人力资源、生态环境优势,打造成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教育事业发展应牢牢把握这一战略机遇,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把安徽建设成为人才培养、知识创新的重要策源地,提升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二是重大战略叠加效应集中释放的机遇与挑战。国家正在大力实施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建“一带一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有利于我省发挥左右逢源等优势,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中提升发展位势。教育事业发展应抢抓政策红利,结合安徽实际,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 三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正在塑造新的经济形态,有利于我省发挥科教资源集聚、重大创新平台集中的“关键变量”作用,在世界科技竞争中抢占新的制高点。教育事业发展应聚焦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聚焦支撑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关键核心技术,聚焦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全面融入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 四是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调整重构的机遇与挑战。全球生产网络更为倚重供应链基地和大规模消费市场中心,有利于我省依托多层次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吸引国内外资本和新兴产业布局,扩大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投入,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发展应聚焦服务新兴产业聚集地建设,形成支撑引领知识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 近年来,安徽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进步,在国家发展格局中从“总量居中、人均靠后”转变为“总量靠前、人均居中”,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教育的需求更加多样,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更加迫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需求,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育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需要。主要表现在: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牢固确立,素质教育尚未得到充分发展,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尚未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相比,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度不够,教育支撑引领创新发展的能力亟待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尚不能满足教育现代化需要,高端人才较为缺乏;区域、城乡之间教育发展尚存在差距,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和教育功利化倾向依旧存在,“放管服”改革有待深化。教育事业发展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提高质量作为主题任务,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丰富现代学习方式,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目的,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教育强省贡献更大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相互融合,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密切配合、良性互动,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教育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能力显著提高。多样化可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资源机会进一步扩大,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科学,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多元。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迈上新的台阶,推动实现长三角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学前教育。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科学保教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管理和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学前教育资源更加充裕、优质,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 ——义务教育。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得到改善与提升,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大班额消除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高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有效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求,学生自主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职业技术教育。与社会需求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形成,职业技术教育服务能力和适应性进一步增强,中高职贯通、专本科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中、高职与应用型本科教育有机衔接、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格局。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接受更高质量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分类发展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双一流”建设实现重大进展,高等教育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特殊教育。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能够满足残疾儿童少年青年特点、涵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有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优质适合的特殊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扩大。 ——教育对外开放。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教育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内陆教育开放新高地。 ——教育信息化。智慧学校建设全面覆盖,实现传统教学向信息化教学转变,覆盖全省、联通全国、互联互通的智能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成效更加明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教育治理。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富有时代特征、彰显安徽特色的教育评价体系基本形成,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完善,教育督导职能有效发挥,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发展得到保障,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和决策施政的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进一步形成。教育科学研究支撑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效果更加显著。 专栏2 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教育普及融通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义务教育巩固率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94.9% 95.5% 92.3% 50%以上 95%以上 99% 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保持在50%以上 公共教育服务均等程度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乡村、城镇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覆盖率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比例 85.3% 乡村68.2%、城镇41.7% - 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00% 25% 师资队伍建设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 中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 72.4% 56.2% 90% 60% 教育贡献度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0.4年 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为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优先发展。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先手棋,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谋教育就是谋未来的理念,把教育投入作为重点投入,在全省现代化建设全局中超前规划、优先发展。 坚持对外开放。坚定不移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坚定不移推动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推动教育对外开放从规模向质量转化,从速度向实效转化,从广度向深度转化。 坚持系统观念。坚定不移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实现教育事业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突出思想引领,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推进思政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1.强化理论武装体系。推动建立多层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培训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骨干教师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继续办好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专题培训班、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班等。 2.完善学科教学体系。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到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积极推进少先队、共青团活动课建设,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研究生招生中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方向,设置党的建设二级学科。 3.健全日常教育体系。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在大中小学广泛开展。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全面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加强中国历史特别是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强化品德行为规范教育,构筑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教育合力,完善评价机制。大力开展讲好中国梦的故事、“红领巾爱学习”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 4.加强思政工作队伍建设。分类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配齐建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配齐建强高校辅导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实施高校思想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培养一批教学示范团队、教学科研骨干和青年学术带头人。 5.健全教材工作体系。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全面完善并落实教材管理规范要求,强化教材建设省级统筹规划,建立健全教材审编用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依托高校、教科研机构建设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对优秀教材按规定奖励。 (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1.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深化教学改革,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教学方式以及高中走班制、选课制,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等教学组织模式,发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向社区(村)报到等实践育人载体作用,完善实践育人机制。 2.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和健康教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身心健康协调发展,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加快建设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和课外负担。建设中小学融合课程,做好随班就读特教儿童的个性化教育,积极争创全国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学校体育竞赛和选拔性竞赛体系。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办好足球学院。推进高校公共体育艺术俱乐部制改革。加强美育的社会资源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将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美育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办学水平评估。定期举办省级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制定实施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3.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加强对劳动教育的组织领导,加强条件保障、专业支持和督导评估。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提高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质量。构建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会相衔接的综合劳动、实践育人机制。落实国家各学段劳动教育大纲,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与育人方式,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4.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完善大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之间协调配合,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支持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治培训、法治教育教学研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效果作为依法治校评价的重要内容。 5.加强新时代学校国防教育。加强对以学生军训为主的各项国防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综合育人功能,完善国防教育教学方案和计划,丰富学校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内容,多种方式开展国防教育,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三)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1.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学校和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协同育人格局。组织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推进家庭教育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服务。 2.建立全社会协同育人体制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学校实施、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全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工作内容,依法落实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完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学校教职工业务培训内容。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专栏3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德育铸魂行动。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德育管理人员、校外辅导员、法治副校长等学校德育工作骨干队伍。实施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安徽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评选表彰一批“安徽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能手”“安徽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安徽省年度十佳班主任”。建立“安徽省德育铸魂功勋人物”评选表彰制度。建立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教科研机制,成立大中小学德育发展研究中心,建设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开发丰富德育“互联网+”课程资源。发挥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辐射作用,建设一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示范区。成立省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依托高校建立省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智育提质行动。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实施幼小衔接、小初衔接行动计划,落实“零起点”教学。配齐配强各学科教研员。开展优秀教研组、优秀教研员、教研先进单位评选,举办各学段各学科优质课大赛,遴选一批“教坛新星”。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加强高校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加大对基础教育阶段日常考试的监管力度。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探索智能教育新形态。 体教融合行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积极争创全国“新型足球学校”。建立体教融合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教育、体育部门联合建设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教育、体育部门共同拟定赛事计划,打通教育和体育系统高水平赛事互认通道。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美育熏陶行动。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融合校内外美育资源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推广惠及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逐步建立常态化全员展演机制。推动高雅艺术、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校园。遴选建设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加强乡村学校美育全科教师和兼职教师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区共用共享。 劳动促进行动。在大中小学开齐开足开好劳动教育课程,在其他学科课程、专业课程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优化形成大中小学衔接贯通的劳动教育课程结构体系。建设校内劳动实践体系,鼓励大中小学相互协同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构建涵盖考察研习、操作训练、项目实践、榜样激励的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图谱,把劳动教育纳入“家长学校”指导内容,推动建立家校劳动共育关系。将每年5月第2周设为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开展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新时代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 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以高质量为主题,以体系建设为重点,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立柱架梁,着力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断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 (一)健全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创建一批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继续完善省市统筹协调,以县级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大扶持力度,稳妥推进无证幼儿园治理,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制度,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满足城镇学生入学需求。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完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保障机制。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落实一校一策整改,按期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双减”工作要求,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3.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继续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完善办学条件、加强经费保障,切实减少超大规模学校,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深化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4.优化城乡教育资源要素配置。多渠道增加乡村教育经费投入,加大乡村学校改造力度,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同步建设城镇学校,扩充城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科学推进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试点。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存量编制资源,提高使用效益。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其他专项改革、行业改革,进一步精简压缩重复设置、职能弱化、规模较小、任务不饱和事业单位,收回事业编制。可按一定比例收回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部分空编。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探索创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保障重点管理教学人员用编。 (二)构建技能型社会教育体系。 1.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总体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内涵发展和提质培优,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稳步发展本科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学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变,推动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根据高等学校设置规定纳入普通职业院校序列。深化职业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构建从中职、高职、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动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转变。修订完善安徽省中职学校办学水平指标体系,全面实施中职学校分类达标示范建设。推进国家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落地施行。支持具有相对优势或办学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提升基础办学条件,扩大优质高职教育资源供给。 2.健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机制。探索建立具有安徽特色,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路径。高质量推进安徽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设,支持行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制定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鼓励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与联盟。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打造校企一体化特色育人机制。联合重点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发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推动与产业转型升级相衔接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立紧密对接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在协同发展中打造长三角职业教育共同体。 3.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实施教育部、安徽省整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共建技能安徽行动。改革完善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办法,鼓励更多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建好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统筹实施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推行“互联网+培训”,打造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平台。 (三)构建结构更加优化的高等教育体系。 1.推动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完善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构建分类管理机制,引导高等学校在各自的类型和定位上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完善高等教育分类标准体系,制定不同类型高校的建设标准、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标准、学校运行和管理标准、教育质量标准等,完善高等学校分类评估体系,为高等学校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方向性指导,促进高等学校类型与布局结构优化调整。 2.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实施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调整优化学科布局,凝炼学科方向,加强在基础前沿领域、国家及区域重点战略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学科交叉融合,组建一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建设高水平大学。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制定优惠措施,引进省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来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在皖科研院所和中央企业与省属高校在人才队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创新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共建共享。 3.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全面实施教育部、安徽省推动结构优化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共同行动,服务“三地一区”建设。坚持总量调节和结构调整并重,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高校专业结构优化和内涵提升,不断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探索建立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机制,健全高等教育人才分类培养体系,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比例,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完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推动高校完善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4.推进高等教育提质创新。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积极争创国家级“一流课程”和“一流本科专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规范和加强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支持和鼓励高水平专家学者编写优秀教材。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推动高校全面实行学分制管理,完善高校学分互认和转换机制。完善专业认证制度,全面推进质量文化建设。 (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1.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入学、弹性学习及继续教育制度。统筹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转学转专业机制,允许学生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前提下灵活转换专业。支持学生跨机构、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并承认学分。推动高等学校之间以课程为基础相互承认学分。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转换方式,探索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转换为普通高等学校课程学分。 2.多渠道扩大终身教育资源。鼓励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发在线学习教育平台,鼓励学校、教师、学习者和社会共同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农村边远脱贫地区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社区教育资源建设,引导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教育,建设一支专职社区教育人才队伍。持续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四级网络建设,完善各级社区教育网络,保障人员、资金到位,社区大学挂牌率达到80%。鼓励开放大学与高水平大学合作,鼓励高等学校积极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建设与发展,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开展老年远程教育,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3.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落实差别化政策体系,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全面实施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师生的同等权利。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范有序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和退出机制。 4.加快发展教育服务新业态。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创新教育服务形式,探索新型教学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加强对信息时代学习者认知和学习行为规律研究,利用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建设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体验中心等,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 专栏4 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1000个以上。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推动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全省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达到25%。优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教学设施约1000万平方米。 城镇普通高中扩容建设工程。推动普通高中普及攻坚,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200所以上。到202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2%以上。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工程。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面向先进制造业等紧缺技术技能人才领域,建设10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50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建成2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重点建设50所技能型高水平中高职学校。深化产业学院建设,围绕区域产业发展,重点打造一批紧密对接产业的特色高水平专业群。 “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支持双一流高校国际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学院建设,规划建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校区,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支持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建设,在校区土地置换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建设安徽大学未来学院(新校区)、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支持安徽农业大学建设新校区,支持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建设新校区。支持安徽师范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在合肥建立高等研究院。重点建设8所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9所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品牌应用型专业,新建一批重大科研创新平台、实验实训中心,提升高校服务支撑“三地一区”建设能力。完成独立学院转设,办好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支持境外著名高校到安徽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高校高峰学科建设工程。瞄准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开展高峰学科建设,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到2025年,I类高峰学科力争达到世界一流水平;II类高峰学科力争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20%,其中,部分II类高峰学科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10%,若干II类高峰学科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5%左右;Ⅲ类高峰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教育终身化推进工程。落实国家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安徽学分银行和个人学习账号。鼓励普通高中开设选修课程、职业课程,探索开设大学先修课程。推进区块链技术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完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完善学分累积和转换机制,建立终身学习成果档案。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类型的老年教育机构。 五、提升教育服务新发展格局能力 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面向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大力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深化区域教育协作,提升教育创新贡献水平,深化教育对外开放,推动务实合作,增强教育对新发展格局的支撑能力。 (一)加快健全高校创新体系。 1.加快推进创新人才系统培养和开发利用。完善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强化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基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培养研究生。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程,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原始创新和“四个服务”能力。探索跨学科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立足推动实现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搭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平台。加强对省属高校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支持。 2.全面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支持高校建设协同创新大科研平台,争取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探索高校重大创新活动组织新模式。加快推进与北京、上海等地知名高校共建“科大硅谷”。支持高校积极参与重点实验室建设,建好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争取新增1—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一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省部级科研平台,在交叉融合创新中形成重大项目和人才聚集、重大科学问题和核心前沿技术创新研究的高地。实施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推动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发挥高校学科集群优势,支撑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 3.推动高校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创新。探索军民融合新形式,推进“军转民”“民参军”双向互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科技产业组织学院,加快高等学校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 4.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强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专业化高端智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研究基地向新型智库转型升级。 (二)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1.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发展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提升乡村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根据乡村振兴规划,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规划调整,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健全城乡中小学结对帮扶机制,实施城市优质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高中阶段教育提质,推动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倾斜。加快乡村振兴紧缺人才培养,推进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教育”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加大教育资源城乡共享。 2.推动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完善“一市三省”教育发展会商机制,坚持全面等高对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共享,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搭建各级各类教育协作发展与创新平台,发挥长三角研究型高校联盟和长三角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在资源共享共建中的作用。积极推动建立长三角高校研究生教育联盟,开展研究生招生培养深度合作。支持省属高校与沪苏浙高水平大学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平台。围绕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经济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加强新兴专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加大长三角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建设力度,探索建立涵盖行业企业的职业教育集团,推动信息共享、资源共建、人才共育、成果共用。探索建立基础教育重大问题协商共建机制,共建基础教育校长及教师培训联动平台。联合开发区域教育现代化、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评估。 3.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水平。加强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办好西藏班、新疆班。继续做好教育系统援藏援疆人员选派,保障援藏援疆人员待遇。 4.深化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交流。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深化与港澳台学校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师生双向交流、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打造教育发展共同体。 (三)加快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1.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制定并组织实施调整高校专业结构、服务“三地一区”建设方案。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十大新兴产业,建立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发展引导机制,制定理工农医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粮食安全、种业安全等重点领域,分类引导高校主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优先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对填补我省专业空白点、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有重要贡献的新兴学科专业,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围绕制造强省、质量强省、网络强省、交通强省、数字江淮建设和“三重一创”建设,积极申报目录外专业。推进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教育链、人才链和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健全基于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定期公布紧缺学科专业名单和就业率低的学科专业名单。 2.支持专业学院建设。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企业四位一体协同支持机制,支持高校开展专业学院建设。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网络安全学院和储能技术学院。重点支持应用型高校围绕区域产业发展急需领域,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在医学院校建设若干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 3.推动培优集成发展。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工科专业集群化发展;围绕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和健康中国战略,支持新医科建设,加强新安医学、华佗中医药学建设;围绕粮食安全、种业安全,加快新农科建设,支持现代种质资源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与学前教育、旅游、文化、护理、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对接的学科专业。 4.加快培养新时代徽工皖匠。推行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建立与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职业院校办学模式,完善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格局。 5.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落实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完善就业创业情况通报、约谈、问责等工作制度。加强就业指导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落实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提高就业指导水平,提升学生就业实战能力。提高就业指导信息化服务水平,定期发布就业信息。加大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四)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 1.积极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开展具有安徽特色的“一校一国”深耕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双向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支持高校培养非通用语种、涉外法律等急需人才。积极稳妥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和企业在海外协同共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人文交流基地。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国别研究中心和智库建设。改进和完善出国留学机制,鼓励师生出国留学和访学,扩大公派留学生规模。 2.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聚焦世界前沿和国内薄弱、空白、紧缺学科专业,加快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方法、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经验。借鉴长三角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破除制约我省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探索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引导激励机制,探索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适当放宽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限制,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 3.全面提高来皖留学工作质量。打造“留学安徽”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和高校结合实际设立多种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设立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扩大留学生招收规模。建设和推广具有中国特色、安徽风格和国际竞争优势的留学生教育课程资源及教学管理模式。优化来皖留学生结构,提升来皖留学生源质量,构建来皖留学社会化专业服务体系,支持来皖留学优秀毕业生在皖就业创业。 4.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加快人文交流品牌建设,充分利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平台丰富安徽对外人文交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大学生赴海外短期研修资助项目。积极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提高孔子学院(课堂)办学质量,促进孔子学院(课堂)特色发展,支持海外华文教育。 5.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改革和建设。积极参与推动实施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积极参与国际重要教育机制和重大教育行动,积极推进与国际组织及专业机构的教育交流合作。鼓励并支持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服务,支持优秀青年师生参加国际志愿服务和国际合作项目。 专栏5 教育服务新发展格局能力提升工程 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工程。以“双一流”高校和学科建设带动全省高校与沪苏浙高校协同发展,推动安徽“双一流”增量提质。打造产教融合的职教共同体,协同错位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动长三角中等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平台建设,共谋共商共建一批高端合作项目,打造长三角“职教人才成长带”。完善长三角基础教育发展协商共建机制,开展联合教研,共建共享基础教育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和课程改革资源。 教育对外开放工程。开展具有安徽特色的“一校一国”深耕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办好对台交流重点项目。加大对“留学安徽”项目支持力度。协同沪苏浙打造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国际人文交流共同体。加大对汉语国际教育推广、中华文化和徽文化传播等工作支持力度。 六、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供给 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夯实教育发展基础能力,推动新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深化关键领域改革,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条件和制度保障。 (一)建设高水平专业化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创新师德教育。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一批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教育正能量,传播教育好声音,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构建高水平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师范教育体系,推进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落实师范院校建设标准和师范类专业办学标准,师范院校评估体现师范教育特色,确保师范院校坚持以师范教育为主业。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强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业培训队伍。建立名师名校长(名园长)工作室。持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继续加强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建设。健全完善高校教师全周期培养支持体系,调整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项目,组织实施中青年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皖江学者资助计划和高水平教师奖补计划,激励各地各校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高校教师队伍。 3.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管理“三权统一”改革。深化高校编制周转池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落实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自主聘任兼职教师。严把高校教师选聘入口关。落实外籍教师资格认证、服务管理等制度。 4.加快构建科学的教师评价制度。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推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岗位统筹管理和动态调控机制,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对教学业绩突出教师奖励力度,将高等学校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改进高校科研评价,推进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进一步建立重贡献、重水平的科研评价导向。关注教师心理健康。 5.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优先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向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探索高校绩效工资改革,推动高校落实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政策。建立绩效工资水平逐年合理有序增长机制。职业院校通过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纳入绩效工资分配。 (二)推动智能时代的教育创新。 1.推进教育信息化新基建。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提升优化安徽教育管理公共平台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普通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应用,实现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乡村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智慧学校建设标准,城镇中小学基本建成智慧学校。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实现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使用常态化,建立完善规范的省、市、县、校装备治理工作体系与机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深度参与、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格局。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本领,推进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加快在线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工厂(医院)等智能学习空间建设。鼓励发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学习环境。 2.大力开发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完善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鼓励学校、教师、学习者和社会共同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开发数字化特色课程,形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体系。完善以省级教育信息化平台为龙头的数据互通、系统互联、应用协同的省市县校四级教育云服务体系。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项目建设,建设多元协同、内容丰富、应用广泛、服务及时的高等教育云平台。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新型教育服务监管制度,鼓励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发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精准推送定制化教育服务。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水平。 3.推动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实现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智能化服务的典型路径,促进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迈向创新发展。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治理,探索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智能学习效果记录、转移、交换、认证等有效方式,形成泛在化、智能化学习体系。 4.推进网络化智能化教育管理与服务。建成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的教育管理信息化体系。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总体设计和制度建设,推动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教育数据共享和开放,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教育数据互通共享,提升管理服务平台支撑教育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评价水平。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完善全省高校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丰富平台内涵,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实现高校全覆盖。建设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 (三)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健全以法律为核心的教育制度体系。推进教育领域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的修订与制定,构建覆盖重要教育领域和环节、系统科学的教育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教育法律实施和行政执法监管机制,规范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对教育法律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学校办学的法规支持体系,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切实提高基层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2.构建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科学、完整的教育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将治校办学重点放到立德树人上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列出清单、逐一清理,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 3.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制定改革配套文件。全方位加强方案宣传,全覆盖开展高考综合改革专题培训。督促各地增加投入,改善高中办学条件,优化师资结构,加强信息化建设,满足高考综合改革需要。指导各校加强教学研究和学生发展指导,全面使用新教材,严格落实新课标,促进“三新”协同,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4.持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法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精简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事项。落实国家改革学位授权审核机制相关工作部署,改进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改革高校岗位管理。健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国家“一流专业”收费实行备案制管理。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巡视巡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5.提升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和落实学校章程,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和规范理事会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依法制定章程,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 6.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和对学校的督导,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和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完善并加强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等制度。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加快构建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加强教育督导研究。 7.建立健全教育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完善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高校意识形态分类管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加强校园安全整顿,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推进落实校园安防建设,推动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全面升级。加快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学校安全动态监测、数据汇集,涉校风险智能感知、动态预警、及时响应、快速处理。提高意识形态、校园安全稳定、招生考试、科技创新、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的风险防控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水平。 8.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加大对各地教育科学研究部门发展支持,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9.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安徽省教育新媒体联盟平台建设,健全涉教网络舆情快速研判、快速处置与快速报告工作机制。建设安徽省教育融媒体中心,打造适应融媒体发展需要、高素质专业化教育宣传通联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内外联动的教育宣传工作机制,构建“宣传+智库+服务+引导”教育宣传工作模式,努力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 1.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健全财政对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经费投入水平与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政府、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机制,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优惠政策,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举办者筹措办学经费的法律责任。 2.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推动教育经费支出重心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移,从硬件设施建设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等转移,形成与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发挥中央及省财政性资金导向作用,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向农村、偏远、脱贫地区倾斜,向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 3.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加强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优化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完善适应财政体制、教育体制改革要求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落实财政教育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审计。严格高等学校财务管理。 专栏6 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构建教师荣誉体系,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及结果运用。实施公费定向培养教师计划、“特岗计划”,推进师范类专业一本批次招生。实施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开展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建立各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实施高等教育高端领军人才和团队引进培育计划,支持省属高校争创国家“111计划”引智基地。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自主聘任兼职教师。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制定《安徽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安徽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搭建安徽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创新发展支持服务平台,推进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完成高等学校智慧校园试点建设验收和推广。做好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优化升级,加快推进与长三角省市教育资源平台对接,基本建成能够满足省、市、县、校四级需求的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应用协同的省级“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实施“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探索开发智能化学习分析系统。 教育评价改革工程。全面实行教育领域权责清单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考试招生评价改革,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健全社会治理评价,完善社会多元参与教育决策、监测、评价和监督的机制,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价,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价中的作用。探索建立长三角教育评价一体化指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七、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一)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完善市、县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贯彻落实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动中小学党组织单独设置,建立和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在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少工委。理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实现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二)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实施高质量教育体系党建领航攻坚行动,加强对中小学、民办学校、公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四史”专题教育。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党组织书记、党员骨干示范培训和网络轮训,继续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和改进高校统战工作,以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建设,做好教师和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加大在低年级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深入实施高校党组织“领航”计划、“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完善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体系。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把落实党建责任作为干部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党建考评制度。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八、完善规划落实机制 (一)健全责任分工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省级统筹,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教育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本规划的衔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统筹研究解决教育事业发展重大问题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议事协调机制,汇聚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合力。 (二)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动态管理”原则,科学分解发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制定配套的年度实施计划,将年度实施计划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中。把年度目标达成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审计督查。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绩效评价,将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情况作为评价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规划执行跟踪与反馈。健全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中期检查和五年评估制度,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开展第三方评估,将评估、监测情况和社会对规划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阅读全文 >
广西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阅读全文 >
为整体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加快职业教育强省建设步伐,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职业教育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实力稳步提升,产教融合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为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全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在校学生46.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69.7万人,较“十二五”期间分别增长了82.03%、16.57%。实现全省16个州(市)职业教育资源全覆盖,形成了以安宁、嵩明2个滇中职教园区为引领,滇中、滇东北、滇东南、滇南、滇西、滇西北15个职教园区协调发展的“双擎多动力”格局,有力推动全省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 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办学实力稳步提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4所高职学校进入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行列,66个高职专业被认定为国家骨干专业,4所高职学校入选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进入国家级“双高计划”,实现了云南高职教育在全国“第一方阵”站位零的突破。 产教融合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成效不断扩大。2717家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校企共同开发教材159种、课程1379门。11所学校入选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7所学校牵头的职教集团(联盟)进入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97所学校进入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有效提高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 产业人才供给有效,服务发展能力提升。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云南产业有效契合,主动服务和融入产业发展意识显著增强。“双师型”教师占比44.6%,企业师傅1892人,国家级、省级职教师资培训超1.1万人。培养全日制中高职毕业生133.71万人。职业培训年均166万余人次,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有力支撑了全省现代产业迭代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作用日渐明显。 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东部10个职教集团与云南40个职教集团、42所高职、84所中职结对帮扶协作。滇沪联合实施人力资源培训项目10个,完成74个县市区和部分高校各级培训1711人。通过实施贫困专项招生计划、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累计招收建档立卡户学生24.5万人。全省14个州(市)99所中职学校深入开展普职融合试点,招收复学和学业困难初中学生3万余人。 对外开放力度持续加大,国际合作成效明显。高职学校开发并被国(境)外采纳专业教学标准62个、课程标准381个,境外办学点9个。依托“澜沧江—湄公河职业教育联盟”、中国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等平台,积极开展当地经济发展亟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形成了一批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品牌项目。 (二)“十四五”发展形势 “十三五”期间,从“层次”教育到“类型”教育,云南职业教育进入了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具备了迈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基础和条件,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建设职教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之间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结构布局有待优化,基础条件、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没有发挥,质量有待提高。与西部的四川、陕西、重庆及东部发达省市区相比,云南职业教育还有较大差距。 “十四五”时期是国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标志着职业教育进入从质量到品牌的新发展阶段。全省“十四五”时期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2025年基本建成职业教育强省,全面推进技能型社会建成,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给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云南职业教育从快速发展迈向高质量发展,全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新局面,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全国职教大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强化政策供给和顶层设计为着力点,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巩固发展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立足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技能型社会,为推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夯实“三全”育人根基,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德才兼备的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 坚持政府统筹、多元办学。坚持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丰富办学形态,提升职业教育治理水平。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立足迭代升级的产业体系,将产教融合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调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坚持服务产业、聚焦发展。推动学校结构布局、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教学链、产业链和利益链“三链”有机融合,落实育训并举,服务支撑云南“三个定位”“三张牌”,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水平。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构建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职业教育强省,职业教育成为支撑云南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稳步扩大,职业教育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匹配度大幅提升,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参与的办学格局不断优化,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二)具体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更加健全,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贯穿培养全过程。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现育人育才有机结合。 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布局。着力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升级现有职教园区(中心)功能,建设省级职教园区,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施“双优”“双高”建设,形成以高职为引领,带动区域中职发展,服务州(市)发展定位的新格局。 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渠道更加畅通,多元办学、协同育人格局基本形成。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契合度进一步提高,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特色专业群和高水平专业群服务云南支柱产业成效明显,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三教”改革扎实推进。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健全完善,多渠道解决职教师资增量提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1+X”证书制度,改进教学内容与教材,实现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 职业教育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改革职业教育招考制度。完善职业学校内部治理和质量控制体系。提高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延伸职业学校办学空间,推动校企融合新模式的教学改革,全面提升职业学校治理水平。 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育训并举进一步落实,为云南“三个定位”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兴边富民和服务终身学习体系整体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良好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不断拓宽国际合作渠道,“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加均衡,深入推进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国际合作项目。 云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主要指标一览表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一、办学规模职业教育本科在校生(万人)职业教育专科(含高专)在校生(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046.569.7 1.274.970 预期性预期性预期性 二、质量提升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院校(所)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院校(所)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院校(所)省级高水平建设专业群(个)省级优质中职学校(所)省级优质中职专业(个)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 1200002 2—43—5515305010 预期性预期性预期性预期性预期性预期性预期性 三、师资队伍高等职业教育师生比中等职业教育师生比“双师型”教师占比(%) 1:251:3044.6 1:181:2060 约束性约束性约束性 四、空间布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所)具有高等职业院校州市数(个) 014 2—416 预期性预期性 五、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每万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人数(人/万人)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个)国际职业教育联盟(个) 10.28180 11110401 预期性预期性预期性预期性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全面落实“五育并举” 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四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团组织育人作用,依托“工匠精神”创新构建校园文化,支持建设高水平学生艺术团。着力提升认知能力,促进职业思维养成,激发创新意识,提升智育水平。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激发学习兴趣,增强职业教育获得感。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加强艺术类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建设。统筹开展劳动教育,加强职业素养、职业行为习惯培养。 2.系统构建“三全育人”格局 全面统筹推进课程育人,着力强化科研育人,扎实推进实践(活动)育人,深入推进文化育人,紧扣青年特征创新推进网络育人,大力促进心理育人,切实提高管理育人成效,不断深化服务育人,全面推进资助育人,积极优化组织育人。以机制建设和文化营造贯穿改革,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培育遴选6所国家级“三全育人”典型学校、20所省级“三全育人”典型学校。 3.加快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中职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和高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加强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和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全面提高思政(德育)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推进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深入发掘云南本土教育资源的育人价值。充分发挥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增强专业课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有机融合。 专栏1 “三全育人”重点任务德育创新实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培育遴选20所省级“三全育人”典型学校、10个省级德育特色案例、1000个省级思想政治课(德育)示范课堂、1000个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省级课程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思政队伍示范建设。落实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要求,完善思政政治工作体系,探索思政队伍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培训300名中职校长(书记)、100名高职校长(书记)。开展德育管理人员、专职思政课教师培训,培训1000名德育骨干管理人员、思想政治课专任教师。持续开展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培育遴选10个省级名班主任工作室、30个省级思想政治课(德育)教师研修基地、100个省级思想政治课(德育)教学创新团队和30个省级心理健康标准化建设示范中心,建设一支政治强、人格正的德育工作队伍,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能力。 (二)构建区域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 实施中职“强基”工程,整合区域职业教育办学资源,稳定中职招生规模,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采取合并、兼并、托管、合作办学或集团化办学等方式,统筹区域内中职和县级职业高中的发展,每县集中力量办好1所示范中职学校。持续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加快补齐短板,2025年前实现基本达标。紧扣“三个定位”“三张牌”和州(市)发展定位,着力提升中职办学质量,提高产业所需技能人才供给水平。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探索发展以“文化知识+专项技能”培养为目标的特色综合高中。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加大欠发达地区普职融合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中职试办社区学院。 2.强化专科高职教育主体地位 强化高等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能力,全面提高云南区域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水平,为云南“三个定位”“三张牌”和千亿万亿级产业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发挥高职学校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改善高职学校办学条件,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类建设“双高”学校和地方特色高职学校。支持高职学校结合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专业群,聚焦云南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培育,建设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就业教育、升学教育、培训教育、创新中心职能为一体的区域技术技能集聚地。畅通人才培养和成才通道,扩大现代服务业、大健康产业、数字经济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 3.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支持符合条件的“双高”学校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稳步提高职教本科在校生规模占比。推进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的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建设,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过程衔接贯通,为国家和云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4.加快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聚焦绿色铝硅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种质基因、先进制造、绿色食品等领域,实施“职业教育高端技能人才培养”行动。支持普通高校扩大专业硕士、专业博士培养规模,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以云南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招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健全产教融合激励措施,提升行业产业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积极性。 (三)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 1.加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 依据区域产业需求和人口结构变化,强化省级统筹,实施职教园区引领工程。深化职业教育园区布局结构调整,与产业同步规划建设云南省职业教育园区。推进17个职教园区(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园区、院校、专业与区域重点产业契合度,推进以教促产、以产促城,实现校与城、产与教、园区建设与地方产业发展等多方面融合。优化职教园区资源配置,打造集教学、科研、技能培训与鉴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职业教育园区,全面提高职教园区效益,扩大园区影响力和辐射力。 专栏2 省级职教园区建设项目为解决目前办学条件不足问题和“十四五”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发展需求,创新投资建设举措,立足产教融合,聚力打造特色鲜明的现代高水平省级职业教育园区。园区建设用地约1万亩,近期建设面积约200万平方米,首批入驻6—8所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0万人,远期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 2.优化调整职业学校布局 结合我省区域发展定位和人口结构变化,着眼推动区域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实现空间布局和层次的优化,重点解决职业学校发展不均衡问题,引导职业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办出特色,服务支撑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整合区域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契合区域产业发展。在现有资源基础上,每县集中力量办好1所示范中职学校。支持发展技工教育,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紧扣产业布局需要和实现全省高校全覆盖,建设一批高职学校。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4所。重点支持建好现有国家级“双高”学校,启动省级“双优”“双高”建设计划。 专栏3 职业学校水平提升重点任务省级“双优”建设计划。实施中职“强基”工程,发挥职教园区(中心)在云南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骨干支撑作用。力争培育遴选20所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和30个优质专业、30所省级优质中职学校和50个优质专业。省级“双高”建设计划。聚焦云南支柱产业发展和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打造优势专业群,培育遴选5所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个高水平专业群,力争2—4所进入国家级“双高”建设行列,实现办学水平、服务能力、国际影响显著提高,引领云南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3.规范成人继续教育发展 构建和完善更加开放畅通的人才成长通道,完善招生入学、弹性学习及继续教育制度,畅通转换渠道,支持更高水平建设云南开放教育。引导职业学校面向社会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大力推进学校教学资源向社会开放。继续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实施“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质量提升行动”,全省遴选50个行业企业依托职业学校共建示范性职工继续教育基地、100门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 (四)深化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改革 1.加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围绕云南“三个定位”“三张牌”和州(市)发展定位,动态调整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发挥专业群的支撑效应和服务功能,实现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有效对接。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案例等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校企共同研制高质量、匹配全产业链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鼓励职业学校特色发展,实施“一校一特”,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建好3—5个特色专业,每所高等职业学校围绕产业链建好2个特色专业群。遴选一批服务云南“三张牌”发展战略和紧密对接云南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水平专业群。 2.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 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形成与职业标准相对接、匹配工作流程、实践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贴合云南千亿万亿级产业人才培养。探索基于工作流程的综合实践课程,培养学生职业岗位胜任能力。以“1+X”证书制度为引领,优化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考核。建立健全教材编审选用制度和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定期发布省级规划教材目录。鼓励校企共同开发具有区域特色、行业适用、产业需要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教材及配套资源。 探索教学团队模块化教学模式,适应生源多元化特点。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式,广泛应用启发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推广翻转课堂、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鼓励探索弹性学习和学分制管理。推广远程协作、移动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模式,最大限度调动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推动课程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学效果。 3.推进省域职业教育标准建设 全面落实国家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和专业课课程标准,强化标准在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教师、教材、教学、实习实训、信息化、安全等省级职业教育标准。按照区域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制订特色鲜明的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学校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校企共同开发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具有鲜明地方产业特色的标准,不断完善省域职业教育标准体系。 4.拓展职业教育区域协作 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持续加强与上海、江苏、广东等发达省(市)之间的合作。积极争取部省共建云南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整省推进打造“美丽云南”新时代西部职业教育改革样板工程。加强省内校企、校校合作,推进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引导区域职业教育差异化发展。建立健全省内职业学校、职业教育集团结对帮扶机制。 专栏4 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重点任务深化“三教”改革,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模块化、系统化课程体系,深入推进学生能力本位课堂教学,遴选30个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建设100门校企合作开发职业教育课程、1000种校企开发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教材,全面提升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五)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构建教育和产业融合发展格局 健全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规划机制。围绕云南“三张牌”、千亿万亿产业、现代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和乡村振兴战略,建立产业人才数据平台,发布产业报告,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服务人才强省战略。以产业需求带动专业发展,以专业优化促进产业发展,做强云南传统优势专业、做精云南战略急需专业、做实新兴专业,形成全省布局合理、协调共生、支撑区域发展的专业生态体系。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作用,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分析。以产教融合型城市为节点、职教园区为支点、企业发展为重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试点城市,促进职业教育和城市融合。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创新培养模式,更好地服务云南实体经济发展。 2.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改革 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将企业办学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探索构建行业企业参与学校治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和绩效评价制度。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把校企合作成效作为职业学校办学绩效、水平评价和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职业学校与具备条件的优质企业开展合作,大幅提高高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专业覆盖面。支持行业企业依托职业学校建立产学研基地。建立产权清晰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产业学院,支持职业学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主体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等,延伸职业学校办学空间。鼓励职业学校以产业和行业为纽带,建设和产业密切对接的实体化职教集团(联盟),形成中职、高职、本科衔接,教学链、产业链和利益链“三链”合一的融合体。鼓励有培养能力和人才需求的企业设立学徒岗位,探索高层次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鼓励职业学校在企业建设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职工培训基地。 3.完善校企合作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城市认定制度,推动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对进入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形成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优惠政策清单并向社会发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信贷和融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探索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 专栏5 产教深度融合重点任务产教融合示范建设。实施好《云南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并发挥引领作用,力争2025年前建成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1—2个,培育100家高质量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40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建设30个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完善产教融合培训体系,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学徒制人才培养。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到“十四五”末,全省开展学徒制人才培养的职业学校不少于150所,涵盖300个以上专业,学徒制人才培养总数占在校生总数的10%左右。 (六)深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双师型”教师认证机制 分层分类加快研制覆盖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等各类课程的云南省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体系,推动教师聘用管理过程科学化。建立“双师型”教师评价认证体制机制。探索高等职业学校兼课教师、外聘教师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制度。 2.优化“双师型”教师来源 加大职业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的机制。加强编制使用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配齐学科教师。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职业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办法,设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完善“固定岗+流动岗”的专兼结合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常态运行机制,支持职业学校依托大中型企业设置访问工程师、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专任教师企业兼职和实践锻炼。支持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兼任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3.健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组建由政府主导,高水平大学、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参与的职教师资培养联盟。建立与高水平大学、职业学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机制。推动高校联合行业企业共同打造一批“双师型”高水平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建立本科到研究生层次的“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类专业,培养职业学校急需的专业教师。 建立完善省、州(市)、县(市、区)、校四级培训体系,分级分类开展教师培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落实新教师入职培训制度、在职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和专任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将国家职业标准、国家教学标准、“1+X”证书制度和相关标准等纳入教师培训的必修模块,培育一批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能力的教师。支持云南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建设。在国家“双优”“双高”学校建立职教师资培训基地,鼓励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师资团队和培训基地。 4.激发“双师型”教师发展活力 面向云南“三个定位”“三张牌”和千亿万亿产业,着力打造30个高水平国家级和省级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引领带动职业学校教师深化“三教”改革,实施模块化协同教学,探索“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建立云南职教高层次人才专家库。建设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人才需求,打造一批覆盖重点专业领域的“云岭工匠之师”“国家工匠之师”。 专栏6 新时代“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点任务探索职业学校编制管理新方法和新举措,多渠道解决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力争到2023年职业学校生师比达标。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完善校企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建设遴选10个省级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50个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50个省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实现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60%,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支撑云南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七)激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1.深化职业教育评价改革 以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重点评价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内涵发展的核心要素,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彰显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和功能价值。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学校等多元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评价,探索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持续优化人才培养过程。 2.深化多元分类的招生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省级统筹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春季考试招生制度,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50%。扩大五年制办学规模,进一步规范五年制办学,提高五年制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优化提高生源质量。系统推进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支持“双高”院校与应用型本科、职教本科开展四年制联合培养。中职升高职比例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60%,高职升本科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20%。完善拔尖人才选拔和培养政策。 3.激发职业学校办学活力 开展职业学校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科学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学校自主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学校指导二级单位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加大绩效工资分配向专职教师倾斜力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激发职业学校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4.规范民办职业教育发展 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积极引导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创新教育投融资机制,扩大办学资金来源,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财政扶持方式,落实同等资助政策。完善民办职业学校年度检查制度,分层制定云南省民办职业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民办职业学校分类登记工作,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积极推进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健全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强化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依据章程共同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健全民办职业学校退出机制。规范职业学校办学行为,健全收费监管机制,建立办学负面清单制度和违规失信惩戒机制。支持优质民办职业学校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整合规模小、条件差、质量低的民办职业学校。 5.推进质量保障制度建设 推进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实施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省级层面抽查复核,促进学校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分类开展职业学校专业综合评价和专业认证,开发职业教育专业评价平台,并逐步扩展至中职。深入推进中职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专科高职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建立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公开制度。巩固省、校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质量年度报告编制水平和公开力度。 (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1.推进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 职业学校全面接入云南教育专网,推进IPv6网络建设升级,充分利用省级云服务基础能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基于云南省教育云统筹建设职教数据中心。建设基于人工智能预警、环境监测、物联、节能等技术支撑的平安校园、健康校园、绿色校园。加快基础设施环境的智能化改造,普及智能教室、虚拟实验实训室等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终端。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基于职场环境与工作过程的理实虚一体化的教学场景、虚拟仿真实训数字资源与平台。 2.构建校企融合的在线教育新模式 建设满足教学和管理需求的视频交互系统,支撑居家学习和家校、校企互动。建立师生数字档案,构建教育经历服务体系。汇聚社会各界优质数字资源,建设共享一批面向职业学校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引进企业开发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实现数字资源共享,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3.培育数字经济产业人才 服务“数字云南”,面向不同行业的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形态等,开设和加强与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相关专业,对接智能化生产、智慧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数据化应用、数字化技能的数字化应用人才需求,为打造千亿级数字经济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4.提高职业学校治理水平 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制度体系,健全职业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统筹建设校本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的一站式平台,支撑学校开展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整合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数据,建设学校产业数据平台,健全学校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化支撑。 5.提升职业学校师生数字素养 完善职业学校信息技术类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促进信息技术与职业技能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和在线资源自主学习能力,着力提升学生信息化思维和面向未来职业发展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搭建在线协同平台,提升“互联网+教师”职业能力。职业学校全员信息技术培训常态化,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师生数字素养。 专栏7 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推动校本数据中心建设,建设遴选30所省级信息化标杆学校,全面提高服务和管理效率。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在线课程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建设遴选500门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精品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健全省级资源建设标准,推进省、校数字资源建设,建设遴选25个适应产业发展的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以满足学生学习多样化需求,实现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九)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职业教育新高地 1.加强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科学研判国(境)外疫情发展形势,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下安全稳妥实施职业教育“国际交流”计划。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利用南博会等平台,深化与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国际合作交流,支持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共建职业教育联盟。支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建立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云南职业教育优秀成果海外推介。畅通学分互认、学生互换交流渠道,完善留学生经费保障机制。支持职业学校面向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等国家招收留学生。开展多种形式职业教育资格资历互认,着力打造“留学云南”职教品牌。深化职业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形式和内容,鼓励教育基础强、有迫切需求的职业学校依法拓展中外合作办学形式。探索国(境)外知名企业中外合资在云南举办职业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科学规划非通用语专业分布,加快南亚东南亚关键语种人才培养,支持环印度洋地区国家官方语言专业布局,提升云南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 2.对接国际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 积极引进国(境)外相关领域职业标准、课程标准和技术标准,以及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开发本土化培养培训标准、方案、专业课程和教材。支持职业学校与德国等发达国家优秀企业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借鉴“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合作办学。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领域国际标准制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鼓励在校生考取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职业学校参与打造云南职业教育国际品牌,建成覆盖大部分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 3.实施职业教育“走出去”战略 支持专科高职联合企业“走出去”境外办学,推行“中文+职业技能”、“专业+非通用语”项目。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互通互认,试点证书培训资源双向交流,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国际流动,提升技能证书国际化水平。注重培养符合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需求的跨境人才。鼓励云南开放大学建设海外学习中心,推动云南国际远程教育培训合作。继续支持“澜沧江—湄公河职业教育联盟”建设,推进边境地区培训基地对澜湄国家跨国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和境外办学。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文化交流,形成一批教育交流、技能交流和人文交流的品牌,讲好云南故事。 4.打造国际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加强本土师资队伍国际化培训,不断拓宽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鼓励教师通过海外进修、学术会议、国际科研项目等途径开展交流与合作。鼓励职业学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出国(境)培训计划、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指标向职业教育倾斜,集中公派留学资源培养国家急需职业教育师资。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实施“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选派一大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访学。 (十)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加大职业学校培训支持力度 落实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有效开发人力资源。推进职业技能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引导优势企业深度参与培养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培训水平和质量。鼓励职业学校通过“送教下乡”“送教入企”等方式,面向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学历教育和培训。大力推广“标准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支持建设跨企业培训中心服务中小企业,鼓励不同社会群体接受培训。实施好“技能云南行动”,鼓励职业学校承担更多补贴培训任务和市场化社会培训,一般职业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数,技工学校、“双优”“双高”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 2.提升技术研发和创新服务能力 大力开展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职业人才供需研究。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职业学校与优势企业技术协作,共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众创空间等,重点服务本地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办好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充分用好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依托职教园区、产教融合型城市和企业,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3.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和美丽云南建设,实施职教兴边富民工程,重点支持25个边境县(市)举办技能培训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逐步扩大“两后生”就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范围。鼓励职业学校与农林、电力、高原特色农业、大健康相关科研单位、企业合作,推进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全省农村产业科技竞争力。探索“地方政府+职业学校+行业企业+乡村农民”全产业链技术培训服务及支持模式,把课堂办到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身边。提高乡村振兴战略急需领域职业教育供给水平,组建1个乡村振兴职业教育集团,重点支持建好现有3所国家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遴选15所省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推动涉农职业学校加强网络培训教育资源建设和共享。立足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支持涉农职业学校灵活设置专业和开发专业方向,重点加强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生态林果业等产业相关专业建设,对接云南“一县一业”。鼓励职业学校联合民族技艺工匠、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建立工作室,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养一批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4.推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推动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提升现代化水平,围绕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民族地区职业学校调整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和招生规模,加强民族技艺类学科、专业建设,办好职业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继续实施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工作,为民族地区同步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 5.提升服务全民教育能力 推动普通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建设职业体验中心,引导学生认识职业,培养生涯规划意识能力。探索职业启蒙课程设计与开发。继续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有序开展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终身学习拓宽通道,健全面向全社会终身学习学分积累制度,助力国家资历框架建设。鼓励职业学校兴办老年大学,丰富老年教育资源,建设50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大学示范校。支持普通职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学校联合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云南开放教育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立健全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就业指导长效工作机制。 专栏8 “云岭工匠”培养项目围绕云南“三个定位”“三张牌”和千亿万亿产业,培养培训“云岭工匠”人才,传承技术技能,打造“云岭工匠”品牌。在全省遴选40个校企共建的示范职工培训基地,每年培养输送15万名高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推动全省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强化职业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健全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各级党委和教育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加强政治监督,强化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构建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各级政府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投入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经费监管体系,提高经费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对职业教育经费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目标引导,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有效开展绩效评估评价,建立经费投入与绩效管理结果挂钩机制,通过规范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职业教育税收优惠、奖励政策。对职业学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创业就业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奖励等政策。 (三)完善规划落实机制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职业教育领导体制。建立职业教育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将职业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确保规划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协同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机制。紧跟区域产业发展和国家职业教育发展宏观政策,加强政策研究和供给。支持各地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探索职业教育发展的地方特色方案,强化职业教育区域协同协作,及时将成功做法推及全省。 (四)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面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取得成就及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典型,讲好身边的职教故事,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清理对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性政策,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各州(市)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和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阅读全文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阅读全文 >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现将《天津市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网信办 刘勇;联系电话:83215151)(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落实国家和天津“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等重要目标任务,全面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信息化发展,特制定天津市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一、发展现状“十三五”期间,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天津教育信息化规划部署,着力构建良好的区域教育生态,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推进教育公平,提升了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一)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天津教育科研网进一步扩充,主干网络光缆达到2100公里,覆盖全市16个行政区、44所高校及市教委直属单位。建成了全市教育无线漫游联盟,实现了高校教学区有线、无线网络全覆盖和无缝衔接。完成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单位的IPv6接入,各区教育单位全部接入天津教育科研网。建成天津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了多个重要业务系统,构建天津教育基础数据库。建成天津教育综合办公平台、教师管理信息系统、CA认证系统和教育系统网站群平台。实现了与天津市数据交换平台对接,为“政务一网通”利民办事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完善了天津市中小学数字图书馆建设,实现了高校数字图书馆的馆际互借服务功能提升。以天津教育科研网为基础,完成了天津市民心工程“天津市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的建设,覆盖了全市2394所幼儿园。(二)高等教育信息化融合发展基本建成高校智慧校园“云、网、端”一体化服务体系,校园智能化建设不断拓展。高校资源整合与建设持续推进,数字资源使用量逐年提升。建成天津市教育软件正版化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升了软件正版化管理与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持续推动慕课建设与应用,8所高校34门国家级一流线上课程、14所高校68门市级一流线上课程上线。29所高校成立了“津课联盟”,促进了教育创新和教学改革,助推高校内涵式发展。(三)职业教育信息化快速发展完成了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达标提升建设工程,提升了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服务水平。在融合职业技能大赛优质资源成果转化平台、国家示范区优质资源核心专业群、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平台、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管理平台的基础上,整合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职业教育专业知识平台库等教学资源平台和各种优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资源,构建了服务国家示范区的数字化资源平台体系,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社会培训提供了服务支撑,为20个“鲁班工坊”的49个专业提供信息化远程教学和培训服务。(四)基础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全市中小学校互联网接入率达到100%,多媒体教室建设比例达到97.5%。建成了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等主要业务支撑信息系统。构建了天津市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市—区—校”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立并完善了数字教育资源质量标准和监管制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成果入选市级优课资源7559堂、部级优课资源2919堂。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实现了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以服务个性化学习为重点,开展混合式、探究式教学,推动了优质数字资源在教学中的深入应用。(五)终身教育信息化稳步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市民多样化学习需求。建成了天津终身学习网,突出全高清视频、在线直播和互动学习品牌特色。天津终身学习网累计注册用户10.8万人,发放终身学习卡10余万张,组织社会培训15.4万人。建成了养老护理、中药调剂、习字与书法、食品营养与健康等16大类自主版权视频课程资源4000余堂。建成了书法篆刻、旅游英语、紧急救助、休闲体育、科技生活等系列社区教育全媒体教材。建立了“京津冀川浙鲁”社区教育联盟,实现了社区教育视频资源共享交流。(六)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持续加强建立并完善了网络安全领导责任制和教育行业网络安全责任机制。修订了《天津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规范了网络安全事件工作流程,提高了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成了517个二级信息系统和37个三级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建设了“天津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平台”,建立了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教育系统重要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提升了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十三五”期间,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时代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新目标相比,仍有不少差距。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水平有待提高,各类应用数据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区域间经费投入不均产生了新的“数字鸿沟”,信息化体制机制亟需完善,网络学习空间的深度和广度需要加强,智能化数字校园建设仍需持续推进。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基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天津教育发展需求,支撑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和现代化发展,支撑职业教育特色化融合发展,支撑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和个性化发展,支撑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和全面发展。实施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战略,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基于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深入探索教与学新模式和教育治理新模式,为我市构建智能化、普及化、个性化、国际化和终身化的现代化教育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引领。三、发展原则──面向发展,育人为本。构建与天津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以教育信息化带动天津教育现代化发展,面向新时代社会人才培养需要,构建全面融合的育人新场景。──应用驱动,共建共享。以教育需求为导向、以教育应用为驱动,发挥市场作用,建立软硬兼顾、共建共享、共生共荣的优质教育资源众筹供需平衡新机制。建立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信息化工作新格局。──统筹规划,特色推进。统筹规划和整体设计教育信息化发展,坚持“全市一盘棋、教育整体性、区域一体化”发展,形成发展合力,凝炼教育信息化管理特色,推进区域、城乡、学校、家庭、社会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发展进程。──深度融合,引领创新。以教育信息化关键领域为切入点,以教育教学瓶颈点为突破口,转变传统思维,变革传统模式,发挥技术优势,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坚持创新理念引领、务实应用发展,发挥教育信息化新效能。四、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在全面完成天津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基本建成基于“一网五平台”的教育信息化新体系。优化完善天津教育科研网,提升天津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天津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天津终身教育平台,建设天津教育安全平台,整合天津教育治理信息化平台。加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新技术创新教育信息化服务业态和教育信息化治理生态,有效支撑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撑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和现代化发展。推进高校智慧校园环境升级,加强“双万计划”一流课程资源建设,推进校际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整合并提升资源与管理平台的服务效能,全面提升高校信息化治理水平。──支撑职业教育特色化融合发展。打造统一融合的天津特色职业教育区块网络体系,建成天津职教学习服务资源中心,完成职业院校管理与服务流程再造,进一步增强校园内部治理能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下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支撑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和个性化发展。完善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覆盖行动。加强中小学精品课程资源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教学模式创新。──支撑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和全面发展。推进天津终身教育平台建设,实现全市终身教育服务体系资源分布及整体运行情况数据化管理。整合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全面提升各领域终身学习课程资源建设质量。五、重点任务(一)统筹推进教育系统“一网五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天津教育科研网建设。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津教育科研网对天津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完善天津教育科研网运维和服务能力。完善天津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应用系统整合,实现教育应用集中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完善天津教育资源服务平台。推进各级各类教育优质资源建设,加强教育资源应用成效分析,推进个性化教育资源建设,推进资源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建设天津教育安全平台。完善教育系统各级网络防护安全体系,提升市级教育安全平台功能,完善校园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推进校园安全监控指挥中心建设,优化舆情监测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完善天津终身教育平台。通过“终身教育服务一张图”全面展示天津市终身教育各类信息数据,为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统筹调度提供精准的决策依据和大数据管理。建设天津教育治理信息化平台。制定《天津市高等院校智慧校园建设标准》,推进教育数据资源整合,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管理数据与信息,实现数字资源、优秀师资、教育数据、信息红利的有效共享,助力教育治理水平提升和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二)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智慧教育新场景应用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教育信息化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建设智慧教育新场景。推动基于5G的数字化校园网络提升建设,依托5G网络实现远程协同教学、虚拟操作培训与在线资源共享,开启5G体验式教学。推动教育平台智能化转型升级,依托人工智能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利用天津教育科研网和5G移动网络,实现资源供给均衡、公平、充分,推进教育资源家家通。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入教学全过程,构建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教育教学方式、学习交流情境和信息感知环境。(三)创新教育资源供给机制和信息化服务业态实现优质教育资源与网络教育服务新模式的应用融合。探索基于数据的个性化资源服务模式,建立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完善数字教育资源质量标准、资源三级建设机制和监管制度。加强服务优化,持续推进各级各类服务平台向智能化转型升级,促进管理平台与资源平台在服务方面的应用融合,实现线上与线下的个性化应用场景无缝对接。进一步优化一站式的管理服务、个性化的教学服务、精准化的科研服务、智慧化的生活服务,全面支持创新教育服务业态。(四)创新教育信息化治理生态体系推进信息化校园建设与教育治理新模式的发展融合,加强信息化校园标准体系建设,创设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求的校园环境。创新和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度,实现网络和信息安全运维的精准化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技术防护和网络安全队伍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健全教育系统网信工作体系,构建顶层规划、建设和管理一盘棋格局,提升决策支持、监测评价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塑造教育信息化治理新生态。(五)支撑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和现代化发展面向人才培养和高校学科发展,实现高校数字化校园智能化升级,完善智慧校园建设,推动校园互联网出口机制改革和带宽扩容提速。加快推进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的信息化、智能化提升。基于移动终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学习空间建设,推进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加强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建设一批代表中国质量、具有世界水准的国际课程和在线教学优质示范课资源。建立天津市高校数字化思政课程资源研发基地,以“金课”建设为引领,建设100门思政教育示范课程资源。完善京津冀高等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体系,促进京津冀高等教育协同发展。加强集教务、学工、人事、财务、科研、实验室等于一体的智慧管理平台的数据治理,提升学校信息化治理水平。推进教师评职评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育资助、毕业就业等业务流程的优化,努力为师生提供精准、便捷的服务。(六)支撑职业教育特色化融合发展利用天津国家示范区地域布局优势,打造统一融合的天津特色职业教育区块网络体系,创新管理运营方法,实现职业院校之间网络资源的共享,为职业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和交流合作提供高性能的基础网络支撑。提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化管理平台服务能力。推进特色化高水平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加强虚拟仿真AR和VR教学资源建设,建设天津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打造职业教育学习服务资源中心,满足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同时为“鲁班工坊”输送优质的教学资源。为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教育市级“金课”提供支撑服务,支持中国特色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教学资源建设和职业教育“双高计划”建设。(七)支撑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和个性化发展推进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学校多媒体教室覆盖率为100%,多媒体教室中配备交互性设备比例为100%,实名制管理的无线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健全数字化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完善网络教育教学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服务体系,加强特色地方课程资源和专题教育资源建设,深化中小学个性化学习服务支撑。优化网络学习空间功能和实名制管理。推进“三个课堂”的应用,创新数字化资源应用模式,提升教师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水平。深化基于“互联网+”的育人方式和教研模式改革,推进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教学分析与评价,探索满足差异化教学与个性化学习的新路径。推动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组织网络学习空间融合创新应用典型案例遴选和示范交流活动。开展基于教学改革的智慧课堂、人工智能教育、编程教育、数字阅读等项目,提升师生的信息素养。(八)支撑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和全面发展推进新技术环境下的终身学习新模式,助推我市创建学习型示范城区、示范社区和示范家庭。健全学分银行管理服务体系。在天津开放大学建立学分银行管理服务中心,在各区设立学分银行分行,不断拓展学分银行服务网点。分层次打造优质课程资源。分层次建设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优质课程资源集群,通过社区教育网络推送优质课程资源覆盖街镇社区教育中心。到2025年,集聚社区教育学习资源5万学时、老年教育网上课程资源2万学时,形成纸质、电子音像、网络、移动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介的优质学习资源。六、重点工程(一)天津教育科研网优化提升工程加强“教育专网”基础设施综合支撑能力建设,提高天津教育科研网主干设备传输能力。到2025年,网络骨干光缆达到2300公里,进一步扩充全市各区教育科研网覆盖区域及冗余接入能力。推动5G应用场景建设,促进校园网、教育科研网与公共互联网融合应用。提升教育科研网主干网和各级接入单位的安全防护能力。根据市委党校培训需要,完成天津市部分委办局党校的接入。(二)天津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升级天津市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推动在线教学与管理应用系统建设。整合行政管理与服务业务事项。以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为重点,完善教育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优化政务服务信息化流程,建设标准统一、数据融合互通、三级联动的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网上服务大厅,实现不同层级间的数据联动。提升权责清单覆盖率,提高政务数据质量。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在线网络学习系统建设,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下全面在线教学与科研的需求,为200万学生在线学习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推动数字签章、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系统建设,加强在线协同办公、非接触式办事、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推动区属学校建设资产管理、教务管理、规划决策、安全监控等管理信息系统。(三)天津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工程1.统筹天津市教育资源建设与整合。建立线上课程资源储备和维护机制,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标准化程度。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审核机制,持续完善资源评价体系。推进数字化资源研发基地建设,实现资源库的本地建设和统一部署。推动大中小学一体化思政课网络平台建设。2.加强高等教育资源建设。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新型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管理体系。建设人工智能、中医药、美术等特色学科数字资源。完善高等教育数字图书馆、慕课和虚拟仿真实验室资源,建立慕课学分认定制度。3.推进职教学习服务资源中心建设。整合“双高计划”课程建设资源、职业技能大赛优秀成果资源、“鲁班工坊”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拥有高水平虚拟仿真AR和VR教学资源,实现标准统一、应用导向、共建共享、资源丰富的天津特色职教学习服务资源中心。满足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中职、高职、应用本科三个不同层次的学习需要以及“鲁班工坊”远程教学培训需要。4.加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平台建设。优化“天津中小学云课堂”的教学设计、教学交互、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功能。持续推进基础教育精品课程资源体系化,保障常态化的线上教学支撑。统筹构建资源服务多元支撑架构,促进资源共享、渠道互补,覆盖全体师生。5.加强天津终身学习网教育资源建设。引进国家开放大学资源和其他优质资源,建设一批以学习者“学”为主导的“立体化”优质课程资源,注重课程资源学习的用户体验,加强老年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四)天津市终身教育平台提升工程1.全面提升终身教育平台基础环境。提升天津市终身教育平台,完善基础运行环境保障体系,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市民终身学习环境,为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党员干部培训提供线上支撑服务,满足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年龄结构市民的学习需求。2.加强天津市终身教育数据管理与应用。基于可视化数据挖掘技术对天津市终身教育信息数据进行全场景综合展示,实现全市终身教育服务体系资源分布及整体运行情况的数据化管理。建立学习型城市建设过程和建设水平的动态信息数据库,逐步形成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工作常态化运行模式,实现终身教育体系各类数据精细化统计分析。(五)天津教育智慧安全平台建设工程1.完善网络防护安全体系。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完善天津教育科研网核心设备安全建设,提升核心设备安全性能。全面推行网内实名认证,加强各级信息中心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提升密码管理与应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开展网络安全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优化“天津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指挥操作平台”功能应用。2.优化舆情监测平台建设。利用网上信息发布三级审核系统,强化网上阵地内容管理,筑牢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不断提升舆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实现舆情管控的统筹协调、统一指挥、联防联控。利用新技术对师生安全行为进行画像分析,充分发挥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作用,确保教育系统网络舆情监测全面、预警及时、数据准确。(六)天津教育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1.推进智能化数字校园建设。构建教育系统智能化监控云平台,提升天津市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功能,扩大系统覆盖范围,实现中小学视频监控全覆盖。以校园安全、实验设备、能源运行、管网管理、舆情监测等方面应用为重点,建设覆盖全市的虚拟校园三维地图,实现全市校园的全方位监控。2.推进教育治理信息化平台数据整合。建立“覆盖全市、统一标准、上下联动、数据共享”的教育大数据资源库,整合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终身教育治理数据,推进教育管理与教学资源数据集中,实现数字资源、优秀师资、教育数据、信息红利分级分层的有效共享,加强资源调配、教学研究、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时效性,助力教育治理水平提升和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完善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逐步形成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融合创新工程1.推进5G智慧教育。在远程教育、智慧课堂/教室、校园安全等领域,推动高清直播课堂、AR/VR远程课堂、高清视频安防监控等5G智慧教育典型示范应用建设,重点开展高清远程互动教学、沉浸式教学、虚拟实验、全息课堂、远程督导等智慧场景建设。2.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推进人工智能在教育管理、教育评价中的应用,推动教师利用人工智能辅助手段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能。加强人工智能教学实验室和人工智能教育实验资源平台建设,助推我市人工智能教育高水平发展。(八)人才培养和信息素养提升工程1.加大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落实天津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发展规划(2020-2025年),支持高校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和网络安全特色学科群建设,实施高校网络安全教师培育计划。2.健全教育信息化培训体系。组织实施“天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整校推进的方式开展全员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开展“信息技术应用校本研修示范校、达标校创建”工作,围绕信息化教学创新整校推动教师研训。3.加强师生信息素养培养。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通过教师培训、教研能力提升、实验室建设、资源建设、人工智能大赛、科普讲座、示范观摩等活动提升师生信息素养。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领导工作责任制,完善教育信息化领导管理体系。完善各级各类教育部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优化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的职能,理顺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部门与信息化管理机构业务关系。(二)加大经费投入在市、区、校三级分别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增加对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的保障力度。加强信息化经费统筹归口管理,优化经费结构。积极鼓励企业投入资金,提供优质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各教育单位使用市、区二级公共服务及购买社会服务,避免重复建设。(三)完善政策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管理,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制定和应用推广,建立教育信息化创新支撑体系。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完善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建立教育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战略研究机制,推动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机制。(四)完善质量评价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调查,制定《天津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质量评价。(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建设专业化技术支撑队伍,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激励保障机制,探索适应教育信息化发展要求的人事、薪酬、职称评审制度。加强教育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打造一支符合新时代教育信息化管理和建设需求的专业化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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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阅读全文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信息化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质量控制,推动学校数据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发挥数据资源在学校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学校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席令〔2017〕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主席令〔2021〕84号)、《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教厅发〔2018〕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规范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数据资源,是指我校各职能部处(办)、直属单位、各学部(学院、部)(以下简称各业务部门)以及全校师生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各类信息化数据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各业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信息化系统形成的信息化数据资源等。第三条 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是指学校办学过程中对数据资源的标准与规范,对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交换、共享与应用等方面的管理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第四条 信息化数据资源建设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建设原则。按照教育部、相关机构和学校的标准开展信息化数据资源的生产、维护、存储、交换、共享、应用、归档、备份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统筹建设信息化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二)全面共享原则。以全面共享为根本,不共享为例外。在保证数据资源安全的前提下,业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各类信息化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使数据资源能够满足各种业务的使用需要及决策支持。(三)依法使用原则。对数据信息资源进行合法、合理使用,不得滥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学校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维护数据信息资源主体的合法权益。(四)安全管控原则。相关业务部门对所管理的数据有把关质量和安全的责任,应定期检查、梳理业务范围内所负责的数据,依托学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数据资源共享、使用、展示的安全机制,确保数据资源安全。第五条 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旨在建立安全、稳定、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数据管理体系,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有效性、实效性和安全性,具体要实现以下目标:(一)确保数据资源完整准确。建立学校办学中所需全部数据资源的产生和采集机制,按照业务部门要求和数据资源质量管理规范建立数据资源交换和质量核查机制,保障各个环节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和规范。(二)确保数据资源安全可靠。建立数据资源的分类分级管理与备份、容灾和恢复机制;建立数据操作日志记录机制,保证数据信息资源更改可追溯;根据国家和学校的要求,做好数据资源的保密工作。(三)确保数据资源充分共享。明确数据资源的产生单位和使用单位,建立数据资源“一次产生、一次采集、多次使用”的共享机制,避免多头采集,重复采集;建立公共数据平台交换机制,避免信息孤岛问题。(四)确保数据资源使用规范。建立数据使用的申请、审批、使用、公开等管理机制,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数据支撑学校各项工作开展和辅助管理与决策。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六条 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我校信息化数据资源建设与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学校数据治理及应用建设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第七条 信息中心是学校信息化数据资源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学校信息化数据资源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信息化数据资源建设规划、标准、规范等实施办法,指导和组织各业务部门编制信息化数据资源目录,负责公共数据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和对外服务。第八条 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维护”的原则,各业务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业务分工,是相应数据的产生部门和归口单一来源部门,负责本部门数据资源的统筹规划、建设和目录编制,执行学校相关的标准、规范,按要求向公共数据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化数据,进行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对数据质量负责。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化数据资源的日常管理、运维等工作,协助信息中心完成本部门信息化数据资源与学校公共数据平台的对接,并按信息化数据资源目录向公共数据平台提供、获取、使用数据资源。第三章 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与职责分工第九条 信息中心建设满足学校信息化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需求的统一公共数据平台。公共数据平台是信息化数据资源建设的主要载体,为业务部门之间信息化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提供支撑。公共数据平台包括数据标准规范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交换平台、数据服务平台、数据应用平台及公共数据库等内容。第十条 根据各业务部门信息化情况,公共数据平台的职能域分类和归口管理部门如下:(一)人力资源域:1.包括全校教职工人员的基本信息(含校本部、玉林校区、护理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附属口腔医院、附属武鸣医院),教职工工号、人员招聘信息、入职离职、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绩效考核信息、薪资管理、人才小高地、出国管理、离退休管理等相关数据。归口管理部门:人事处。2.包括外单位在我校申报课题经费的人员基本信息等相关数据(人员的基本信息由科技处提供,财务处负责编制此类人员工号)。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处、科技处。(二)学生管理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高职生、成教生、留学生等所有与学生相关的基本信息,以及招生、迎新、离校、学籍、奖惩、党团、毕业、就业和生活等相关数据。归口管理部门: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学工部(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工作部、高职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各业务部门。(三)教学资源与管理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高职生、成教生、留学生等所有与学生相关的教学计划管理、开课计划管理、排课管理、选课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学历学位管理、师资管理、专业和课程信息管理、实验室管理、实习管理、教材管理等相关数据。归口管理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高职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各业务部门。(四)科研管理域:包括科研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专利管理、著作权管理、成果转化管理、科研机构管理等相关数据。归口管理部门:科技处。(五)财务管理域:包括财务管理、经费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相关数据。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处。(六)资产管理域:包括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公房管理(除生活用房及经营性用房外)等相关数据。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等各业务部门。(七)行政管理域:包括学校概况、组织机构、组织层级、隶属关系、发展规划、通讯录、外事活动、办公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数据。归口管理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等各业务部门。(八)公共服务域:包括智慧校园服务、电子邮件服务、网络服务、电子图书服务、校园一卡通服务、智慧后勤服务、平安校园服务等相关数据。归口管理部门:信息中心、图书馆、后勤基建处、保卫处等各业务部门。学校将根据办学和发展需要,不断更新、完善和调整各职能域具体内容。第十一条 面向全校师生提供服务的信息系统应纳入信息化数据资源共享工作范围内统筹建设与管理,并与公共数据平台对接。第十二条 各业务部门信息化数据资源原则上只允许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对接方式交换共享。如因特殊情况不宜通过此方式提供,需与信息中心商讨确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第四章 数据资源规划第十三条 各业务部门在开展信息化建设前应完成本单位的数据资源规划工作,明确已有数据、未来可产生数据、需要公共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确认数据资源的共享形式和预估存储量,形成数据资源共享与运维规划方案。 第十四条 各业务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时需提供立项项目的数据资源共享与运维规划方案。第五章 数据资源产生与运维第十五条 数据资源产生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三个环节,根据产生方式分为三种类型数据。(一)业务系统数据。信息化业务系统在业务处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如排课、选课、成绩、采购、财务、校园卡消费等。此类数据资源由系统业务办理产生,不需要采集和审核。(二)业务所需数据。各业务部门为了满足业务需要自行维护、向师生采集或从其它渠道获取的各类数据,如个人身份证信息、出生地、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博硕导师信息、教师学科专业方向、论文、专利等。此类数据资源由业务部门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和产生,由业务部门或业务部门委托二级单位采集和审核。(三)个人管理数据。学校信息化中可能需要的师生个人的数据,如兴趣、特长、健康状况、血型等数据。此类数据由师生个人填报和产生,不需要审核。第十六条 由业务部门产生的数据资源应按照本部门业务需求以及学校数据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一)真实性。各业务部门的数据资源必须真实,须经本部门业务人员审核。(二)完整性。各业务部门须确保数据资源完整、齐全,避免数据缺失。(三)规范性。各业务部门在进行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时须保证数据资源的规范可用。(四)时效性。各业务部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数据资源更新,确保数据与实际业务同步,防止无效数据、过时数据产生。第十七条 各业务部门进行信息化数据资源采集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应当遵循“一数一源”的原则,不得重复采集、扩大化采集。凡属公共数据平台可以获取的数据资源,各业务部门不得要求其它部门或师生重复提交。第十八条 数据资源运维管理是指学校各业务部门在对其所负责的信息化数据资源进行的补充、修正、更新和删除等操作。第十九条 各业务部门须依照数据资源运维的权限和职责,明确信息化数据的修正、补充、更新、删除、查询、统计分析等操作流程和操作人员,保存数据运维过程中所有相关的日志记录至少6个月以上,未经授权不得对数据进行操作。第六章 数据共享与服务第二十条 数据资源按共享类型分类如下:(一)普遍共享类:具有基础性、基准性、标识性的信息化数据资源;数据提供方明确可以共享的信息化数据资源;经领导小组核定应当共享的信息化数据资源。(二)有条件共享类:数据内容敏感、按照学校保密管理或其它规定,只能按特定条件提供给数据需求方(包括数据需求部门和个人)的信息化数据资源。(三)不予共享类:有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或其他依据明确规定不允许共享的数据资源。对于部分需要开放的数据,原则上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条件下,需进行脱密处理,且控制数据分析类型。第二十一条 各业务部门根据职责,协同信息中心对本部门所掌握的与教学、科研、校务管理相关的数据资源进行梳理,确定其共享属性,协助信息中心在公共数据平台进行目录编制,形成信息化数据资源目录,并确保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的资源目录,应及时发布。第二十二条 各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在项目验收前完成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和公共数据平台对接工作,对未编制资源目录和未完成公共数据平台对接工作的项目不予验收。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业务部门应当建立本部门资源目录更新机制,因资源目录要素内容发生调整或可共享的信息化数据资源出现变化时,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变化告知信息中心,进行资源目录的更新操作。第七章 数据资源使用第二十四条 学校数据资源应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和各单位业务需求服务,发挥数据资源在数据共享、管理服务能力提升、数据挖掘分析、辅助决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第二十五条 各业务部门有义务向其他业务部门提供可共享的数据资源,并有权利根据履职或特定工作需要,提出数据资源共享需求。原则上所有信息系统必须通过公共数据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交换,禁止系统间直接进行数据交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业务部门不得拒绝其他业务部门提出的信息化数据资源共享需求。第二十六条 对普遍共享类数据资源,资源需求方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广西医科大学信息化数据资源使用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广西医科大学数据共享保密协议》(附件2)(以下简称《保密协议》),审批通过后,信息中心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供数据。对有条件共享类数据资源,资源需求方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和《保密协议》,信息中心转数据资源提供方进行审核,数据资源提供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意见。数据资源提供方予以提供的数据资源,信息中心通过数据接口或数据导出等形式提供数据。如资源需求方对资源提供方不予提供的意见持有异议,可向信息中心申请协调处理,由信息中心对该事项进行研究并做出结论,必要时报请领导小组决定。第二十七条 共享数据资源只能用于部门履行职责和特定工作需要,数据资源使用部门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共享数据使用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第二十八条 建立疑义、错误数据资源快速校核机制,使用部门对获取的共享数据资源有疑义或发现有明显错误的,应及时反馈提供部门予以校核修正。第八章 数据资源安全第二十九条 公共数据平台存储的数据资源,其安全防护由信息中心负责。信息中心将建设相应的数据安全技术防护机制并采取数据备份、运维审计等措施,对全校数据资源的操作实行痕迹管理,以确保数据安全。第三十条 公共数据平台未存储的数据资源,其安全防护由数据主责部门自行负责。各业务部门要依据岗位职责和数据内容对数据管理员进行授权,数据管理员负责确保用户名、密码和数据安全。对于权限设置、数据使用及安全管理不当,造成数据私用、泄漏或被非法篡改,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三十一条 各业务部门只能通过公共数据平台获得,原则上不在业务部门间以离线文档的形式传递。在使用校外数据时,应明确其来源,避免使用来源不明确的数据。第三十二条 各业务部门必须确保数据资源的采集遵循知情同意原则且具有明确的使用用途。第三十三条 在数据资源应用时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只能用于申请授权范围以内的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获得的数据公开,不得直接或以改变数据形式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其他目的。第三十四条 各业务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数据资源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并且做好检查记录。第九章 数据资源监督第三十五条 各业务部门及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一)不按照规定将本部门资源目录和掌握的信息化数据资源提供给其他部门共享的;(二)不按照规定随意采集信息化数据资源,扩大数据采集范围,造成重复采集数据,增加成本和负担的; (三)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的资源目录和信息化数 阅读全文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应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相关内容。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广西医科大学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全面推进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的最高管理与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学校信息化建设战略方向,审定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对信息化建设中重大项目进行决策。第四条 信息中心是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和执行机构,负责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的论证咨询、制定和实施,负责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批,负责全校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基础平台及公共资源的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负责为学校各单位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第五条 学校各单位设信息化负责人,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人负责制定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立项申报,监督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根据学校指导,建立本单位内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对措施;负责本单位申请学校各类信息化资源的审核。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设网络信息员,由本单位具有一定计算机能力且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网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培训和维护;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校信息化应用的宣传、推广;配合信息中心及其他单位完成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相关工作。第七条 学校全体师生作为校园网的使用者、信息化建设的参与者,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参与信息化项目应用、问题反馈及建议。第三章 项目立项、审批与预算申请第八条 学校信息化建设应按照学校信息化总体规划要求,以及“谁需要、谁立项、谁建设、谁维护”的原则执行。学校各单位是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建设、管理、运行与维护。第九条 对于多单位协同开展的信息化项目,由项目建设任务主体单位为立项单位,或各单位协商确定立项单位。由立项单位组织项目的建设,其他相关单位协助立项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第十条 项目立项与审批。原则上学校所有信息化项目均需立项,立项审批通过后,方可申请预算和建设。通过立项审批的项目列入学校信息化项目建设库。项目立项审批材料,可作为学校设备购置论证依据。第十一条 预算申请。通过学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的项目由立项单位统一申请学校预算,预算包括项目软、硬件费用、信息安全检测费用及售后服务等费用,项目通过预算审批后进行实施。第四章 项目建设与验收第十二条 获得学校预算批准的信息化项目由项目立项单位、信息中心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组成项目组。项目组设主副负责人,分别为立项单位的业务(主)负责人和信息中心的技术(副)负责人。业务负责人是项目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写项目建设方案、制定建设计划、组织专家论证、完成招标采购和签订合同、进行项目建设、测试、部署、组织项目验收、系统日常维护等。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支持。第十三条 学校各类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信息化数据标准及规范,如出现现有标准没有包括的情况,应报信息中心统一制定新标准。第十四条 学校所有新建的管理信息系统原则上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机制进行用户身份验证,无需单独建立另外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第十五条 学校各信息系统建设应保障可与学校公共数据库、统一信息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等公共基础信息平台有效稳定的对接、集成和数据交换。第十六条 学校主干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验机房内部网络集成、特殊用途专网除外),应由信息中心统一立项、申请预算、开展建设,各单位不得自行建设。第十七条 学校各单位需要购买服务器用于信息化建设(科研、教学专用运算、保密用途除外)的,应统一使用学校数据中心机房提供的硬件资源,或由信息中心审核参数要求,购买可纳入学校服务器部署架构的服务器。第十八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后,须进行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并进行安全检测,通过后由项目组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通过方可正式上线运行。第五章 项目运行维护及管理第十九条 信息化项目通过验收后,即进入运维阶段。运维阶段立项(使用)单位应收回项目承建方所有操作权限,如需承建方协助处理相关问题,由立项(使用)单位向信息中心申请,临时为承建方开通相关权限,问题处理完成则收回权限。第二十条 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进入运维阶段后,立项(使用)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包括业务层面的维护和管理、系统使用和推广、系统数据安全管理等。第二十一条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入运维阶段后,立项(使用)单位负责设备保管、维护、升级、故障处理和网络安全处置等工作。信息中心负责进行相关工作协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并对学校业务数据进行规划、组织、定义和管理等。第六章 经费管理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单位应根据需要每年申请信息化常规预算,用于支付各项目售后服务费、学校数据中心资源运行维护费、网络服务费、信息安全服务费等。第七章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学校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在各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管理中实行立项(使用)单位和信息中心两级安全管理机制。立项(使用)单位负责各信息化项目应用层面安全,信息中心负责各信息化项目相关基础设施安全。第二十四条 信息化项目在运行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或出现影响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情况,信息中心有权随时停止相关服务,使用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五条 校园网及相关基础设施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并提供统一网络出口,校内各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建设、更改、损毁、挪用校园网设施,不得私接外网出口。第二十六条 校园网入网实行实名制,校内用户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后,方可按照入网要求使用校园网,未经登记不得以任何方式私接校园网,严禁盗用其他用户上网信息使用校园网。第二十七条 校园网主要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等,用户不得将校园网用于其他用途,严禁利用校园网开展各类未经许可的其它活动。第二十八条 校园网用户应文明上网,规范网络行为,并做好个人网络信息安全维护。校园网用户的上网行为不得危害到学校整体网络信息安全,严禁利用校园网从事任何无授权的探测、破坏、信息窃取等互联网攻击活动。第二十九条 学校各类信息系统原则上应依托于学校数据中心建设,使用学校域名并进行登记备案。对于特殊用途使用非学校域名或在非校园网环境中建设的各类信息系统,需经信息中心审核后单独备案。未经审批备案的信息系统不属于学校官方行为,不得使用学校资金建设,不得使用校名、校徽等学校标识,一切责任由建设人员承担。第三十条 校园网公网IP地址未经许可不得对校园网以外提供互联网服务,如在教学、科研上确有特殊需求,需要公网IP地址对外开放服务,经信息中心审批后可开放,建设人员承担全部网络信息安全责任。第三十一条 学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遵循校内相关制度、技术规范、标准流程开展,信息化项目中的采购、合同、建设、验收、运维等各环节中都要包含网络信息安全相关说明。各信息化项目上线、验收前必须通过必要的信息安全检测,未通过检测擅自上线或验收的,一切信息安全责任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第三十二条 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应采用安全规范、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的软、硬件产品或服务厂商,不得由自然人承担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第三十三条 学校各信息系统的用户认证原则上应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不得单独建立用户认证系统,不得单独采集用户个人信息。第三十四条 学校各信息系统原则上应按照《广西医科大学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安全。第三十五条 信息中心负责校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业务性质、重要程度等向网安部门报送各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各单位应根据等保测评及安全检测结果进行各信息系统的安全整改工作。第三十六条 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安全事件演练、制定应急预案,监督各部门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督促各项网络信息安全整改工作的落实。第八章 主页建设与管理第三十七条 学校主页是指校内各单位、职能部门、教学院系、教学科研机构、各类专题活动等建设的信息发布网站。第三十八条 学校主页建设管理由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分工如下: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主页的整体布局、UI设计和内容审核,把握正确政治、舆论导向,保证信息的安全性、权威性、准确性;信息中心负责学校主页的技术支撑,提供校内的统一管理后台、系统安全管理和相应的技术支持;其他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主页的整体布局、UI设计的技术实现和维护工作。第三十九条 为保证校内网站的安全稳定和统一管理维护,校内网站必须依托学校网站群系统建设和管理,不得使用其他方式建设。校内网站如在技术和管理上有特殊需求,不能部署在学校网站群系统中,网站主管单位应报信息中心审批通过后,由主管单位自行建设网站,并承担网站的全部安全责任。第四十条 各单位信息化负责人为该单位主页相关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各网站的监督工作。各单位网络信息员为该单位主页信息管理员,负责协助完成日常监管。 第四十一条 学校主页管理账号专人专用,保证账号的安全,不得私自转借。如有人员变更,应及时向党委宣传部备案。第四十二条 学校主页与各二级主页内容由各相关单位做信息更新,并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所有信息经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对外正式发布。第四十三条 当主页或二级主页出现安全问题时,信息中心将关闭不安全的页面,并通知相关单位,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安全威胁和负面影响。相关单位对异常处理后,需向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提交正式说明,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开放。第九章 网络硬件编码及管理第四十四条 网络硬件是整个网络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部件,为建立完善的网络信息系统体系,明确网络信息系统结构模型及管理体系,网络硬件管理实行编码标识与文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各单位网络信息员对接入网络的主要硬件设备、线路、终端设备进行编码标识并建立相关文档。第四十五条 网络信息员应定期对网络硬件进行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磨损、不清楚、丢失的标识及时更换,对不正常的设备状态及时记录。第四十六条 所有核心网络设备购置或因各种原因发生编码改变后应及时更新编码和文档,更新后文档一式二份,一份由信息中心存档,一份由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存档。第十章 网络软件管理第四十七条 网络软件作为实现整个网络信息系统的功能核心,应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要求统一规划实施管理。第四十八条 根据学校信息系统需求,实行IP地址统一规划,由信息中心具体分配。各单位管理人员应该确保各网络设备及终端端口IP地址的唯一性与配对性,防止因IP地址冲突、网段不一致等导致的网络故障。第四十九条 各单位网络信息系统的网络配置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对网络设备进行配置并建立相应文档及配置备份文件,具体要求如下:(一)采用虚拟局域网(VLAN)技术根据部门机构划分VLAN,建立公共访问VLAN的同时,隔绝其他VLAN之间的互访,降低病毒、木马对整个网络的影响。(二)根据网络设备编码,一一对应更改设备默认名;根据数据流向,对网络设备各端口配置描述信息;楼层交换机需配置远程管理地址,端口隔离等,防止ARP攻击、非法接入等影响网络的不安全因素。(三)建立网络设备文档、IP地址段划分,建立IP地址、端口、数据流向对照表。(四)开放数据接口,对接业务流程,提供数据共享。第五十条 服务器作为整个网络信息系统的数据存储核心部分,网络信息员应定期对服务器系统、安全策略、注册表、软件配置、数据做相应备份,并对安装在服务器上的软件、目录建立对应表。第五十一条 学校各单位网络信息员负责软件运行的维护。软件使用发现运行问题,应注意记录、留存出现问题前的相关操作、错误代码等并及时处理,如存在网络安全问题需及时通报信息中心网络信息员。第五十二条网络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后,服务器、网络设备等网络信息系统核心组件配置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应上报信息中心,研究讨论更改方案的可行性后方可执行。第五十三条统一门户系统、OA平台、统一数据中心等属于学校办公系统,各单位依据发展及使用情况,可向信息中心提出对系统流程、功能的意见及建议。第十一章 数据管理第五十四 条统一参照《广西医科大学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施行。第十二章 账号管理第五十五条 账号管理分统一认证平台账号管理和其他各系统账号管理。统一认证平台为学校统一认证办公平台,其目的是为实现网络化办公、无纸化办公、学校内部资源共享而建立的网络软件,根据资源使用的情况,以及学校管理实际,各单位依据要求进行账号申请、发放。其他人员如确实因业务需要,根据审批流程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开通。第五十六条 业务系统等专业系统,账号的分配依据系统流程节点中所涉及的岗位、人员进行分配,无关人员一律不予分配。第五十七条 各信息系统账号为各操作节点人员认证的唯一凭证,账号拥有人员应随时加强自己账号的安全性,无特殊情况不得告诉、转借他人,网络信息系统中的任何以拥有人账号登录而执行的操作,均视为拥有人本人操作,因此而出现的任何后果由账号拥有人负责。第五十八条 对于调动、离职等原因离开本岗位的员工,各相关单位网络信息员应及时收回其权限、账号,由于没有及时回收账号而造成的后果,由各单位信息化负责人承担。第五十九条 各单位应严格管控互联网的使用,充分利用OA平台、校园邮件、通信工具等作为联系、文件传递的手段。对工作时间内的上网行为进行合理规范。第十三章 附 则第六十条 本办法是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制度,在全校范围内适用,其他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关制度以本管理。 阅读全文 >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西医科大学各二级网站建设,充分体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建设思想,确保各单位应用系统网站的持续发展和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广西医科大学校园网是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的接入用户单位和组成部分,并经信息产业部备案建设广西医科大学网站,从事非经营性教育类互联信息服务。其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校内网站必须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教技〔2020〕5号)的各项规定,依法开展教育类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条 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的规划、建设、维护和安全,为各部门提供网站空间服务,负责网站的申请、审核、停用及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网站的安全有效运行。第三条 广西医科大学网站的部门用户必须是学校各单位。各单位要依据本管理办法进行网站建设和管理,并接受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广西医科大学××”在互联网注册域名和开办网站,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学校将做严肃处理,必要时将追究法律责任。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的各类永久或临时网站。我校网站是指建于我校校园网的单位或科研平台网站(网页)。第二章 网站的申请与终止第六条 部门用户网站申请(一)申请二级网站的单位必须是具有主管网络信息工作的领导和网站维护员的单位。(二)申请部门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准确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校园网二级网站备案登记表》,由本单位主管网络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批后报信息中心。第七条 网站的终止与停用(一)单位如需停用二级网站,应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准确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校园网二级网站停用申请表》,由本单位主管网络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批。(二)网络信息员携带申请表和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到信息中心办理有关网站注销事宜。信息中心并从即日起停止提供虚拟主机空间和域名解析。若已注销二级网站的单位需重新开通网站,应按照新用户注册流程重新办理开通手续。(三)各网站在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如违背本管理办法或违反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信息中心有权终止提供服务,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校内各单位变更造成的二级网站终止,由信息中心做自动终止处理,并撤销其网站域名。(五)各网站不得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一旦发现信息中心将终止该网站的所有服务。(六)网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信息中心有权中止其运行,直到整改完毕。第三章 网站备案第八条 网站备案(一)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和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坚持依法管理。(二)所有域名为XXX.gxmu.edu.cn的网站都必须向信息中心备案,由信息中心统一向上级部门登记备案。第四章 网站管理与安全规范第九条 各单位网站要明确指定一名部门领导负责。每个部门至少要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网络信息员。网络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网络信息的编辑、提交和网站维护。第十条 网站信息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得发布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得发布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得发布涉密信息,不得发布内容不宜公开的资料。加强网站安全建设,禁止在网站中储存、传输木马、病毒等恶意程序。第十一条 为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各部门应加强对信息资源、网络信息员的管理,主动做好信息的收集、归类、整理,并对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时效性、安全性、保密性把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网站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对本部门提交的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第十二条 各部门网络信息员需对其网站数据库和页面文件进行定期备份。第十三条 信息中心负责对各网站的系统环境进行日常维护及每月、每季度的例行维护。学校信息中心提供给各二级网站的主页空间和维护网站均为虚拟服务器或虚拟空间,二级网站主办单位如对服务器有特殊需求,经申请审批后,可将自己的服务器放置在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负责托管。第十四条 网站实行年度审核制,由信息中心对各网站备案情况进行核实,对于备案情况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情况下,指导各单位网站进行备案信息更新工作。对于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二级网站,信息中心有权停止该网站的解析服务。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规范二级网站所涉及的程序编码,因页面程序漏洞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在程序漏洞未查明、修补前,信息中心有权停止对该二级网站的服务。第十六条 严禁各单位将二级网站的测试程序、编译的备份文件、错误代码上传至信息中心虚拟主机进行在线测试、调试,违者一经发现,信息中心将立即关闭该网站并对其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第十七条 有上传附件功能的二级网站必须限制附件的文件类型,必须具备非法字符过滤功能,禁止上传可执行文件。上传附件所存放的目录不允许有执行权限。第十八条 有后台管理模块的二级网站,在其首页以及所有其他子页面上尽量避免提供管理后台登陆等字样和链接,且管理后台页面文件和文件夹名称以及管理账号等避免使用admin、login、user等字符,其管理权限须由网站负责人妥善分配和保管。网站上使用到的数据库需对关键字段(例如:“管理员密码”字段等)加密,对其密码复杂度进行判断并定期更换管理员的帐号密码,密码长度不得小于8位,密码建议采用“字符+数字+特殊字符”方式。第十九条 网站在运行过程当中发现有页面被篡改等行为时,应当按照《广西医科大学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汇报并处理。第五章 网站存储管理规范第二十条 网站维护员在上传文件前需对上传内容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查。禁止上传与网站内容无关的其他类型文件。例如:与教学无关的视、音频、软件等。一旦发现上传病毒、后门木马等不良代码,信息中心有权立即停止提供对该二级网站的服务并追究其责任。二级网站储存和传播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网络信息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禁止传播但不仅限于以下的内容:(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唆使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第二十一条 二级网站空间只允许存放网站数据,禁止单位或个人利用网站空间存放公共软件或与学校网站无关的音、视频文件以及提供下载链接。禁止在二级网站中储存、传输涉密信息,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追究责任。第六章 网站内容管理规范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二级网络设立本办法不许可的内容或范围的网站超链接。二级网站不允许在其下再建无关网站,如有特殊需求必须办理网站开通申请。信息中心一旦发现将关闭二级网站并限期整改。第二十三条 各二级网站内容管理要求内容主动公开,各二级网站主管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管理,保证网站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安全保密、文责自负。第二十四条 各二级网站信息发布应当依据国家、学校关于网络信息管理的规定执行。信息来源渠道必须合法、正规,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第二十五条 各二级网站不得直接发布未经版权确认、未经授权的音乐、影像、图片、文章、书籍等。在各二级网站上转载已公布的信息,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保障有原信息转载授权。原则上不允许在主站和子站上设置的其它网站或网页链接,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与学校网站群信息宣传定位相符,同时要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保证链接的有效性。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若有与上级部门或政府的管理办法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 阅读全文 >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以下简称教育网信工作)快速推进,涌现出一批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激发全省教育网信工作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评选2021年度全省教育网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市(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以上各单位从教育网信工作的在岗在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有关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各项工作。 2.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行政职能部门,有效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网信工作全面发展。 3.积极承担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工作、研究课题等,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活动,成果丰富,收效显著。 4.专职教育网信管理及技术队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在推动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促进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现代化发展方面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有关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要求。 2.积极参与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在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规划、管理、环境建设、资源建设、数据融合、应用及维护、助力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成绩显著,是推动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带头人。 3.积极承担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工作、研究课题等,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活动,为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网信工作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 各市(区)教育局可根据所辖县(区、市)教育网信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也可自荐先进集体,市本级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超过1个(名)。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高校和有关单位在总结本单位教育网信工作开展情况基础上,可以进行先进集体自荐,每校(单位)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 (二)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单位,须对照评选参照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且得分高于80分,在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时,需提供评选参照表所有指标的相关支撑材料(如正式文件、会议纪要等),单位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文说明;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客观、如实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同时提供本人先进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 (三)评审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工作情况,采取差额评选的方法,按照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的工作程序,最终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择优推荐。 (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确保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申报表和材料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前报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相关附件请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处 李婷 029-88668693 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张原瑞 029-88308734 电子邮箱:xinxibaozhang@163.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一号西北大学网络和数据中心 附件: 1. 市(区)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参照表 3. 陕西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4. 陕西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阅读全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1〕3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为推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要求,依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教育现代化2035》,制定本规划。一、发展环境“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印发实施《重庆教育现代化2035》及其实施方案,开启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历史新征程,教育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为重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展现新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工作深入开展,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切实加强、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扎实推进,学校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巩固。教育整体质量实现新提升。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3.3%。学前教育一级园(含示范园)占比达到20.2%,中小学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覆盖率超过60%。入选国家“双一流”高校2所、“双高计划”建设高职院校10所,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成绩全国领先。入选国家级本科一流专业198个。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1项,其中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18项,位居中西部地区第一。体育美育工作取得新进展,校园足球全国影响力显著提升。终身学习学分银行基本建成,学习型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教育公平惠民彰显新成效。教育脱贫攻坚战高质量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失学辍学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助尽助。全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评估验收,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88.3%。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5%以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市内校园师生零感染。教育服务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创新局面。培养各类高校毕业生110万人,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建成国家级科研平台34个。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4000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06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931项。获国家科技奖励17项、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35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数占全市总量的60%以上,全市90%的基础研究项目由在渝高校领衔承担。教育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稳步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已成为高职招生主渠道。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化。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扎实开展。教育“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教育行政审批服务高效推行。服务“一带一路”教育共建共享能力显著增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到54个,出国留学和来渝留学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覆盖世界五大洲15个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实现新跨越。教育保障迈上新台阶。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持续完善,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达到4184亿元,年均增长8.8%,高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3.6个百分点;财政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提高到20%。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化率达87%,学校宽带网络开通率达100%,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综合指数名列前茅。教师队伍规模结构不断优化,中小学特级教师保持在400名左右,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达8490名,在渝高校国家级人才突破400人,市级后备人才保持在2000人规模,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50%,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成绩位居全国前列。依法治教全面推进,教育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五年的成绩来之不易,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总体完成,教育面貌持续向上,教育生态持续向好,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新的深刻复杂变化,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下,把握大势,乘势而上,谱写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安全等格局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人才和科技竞争加剧,教育形态模式重塑,对学习者能力素养和教育现代化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要求。我国正处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历史新阶段,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扩大内需战略全面实施,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赋予了全新优势、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重庆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国际竞争与合作新优势,不断健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为提升教育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提供了新的更好机遇,对教育服务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重庆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与教育发达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育人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有待完善,优质人才资源支撑不足;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城乡、区域、校际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供需结构性矛盾相对突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有待增强;教育领域领军人才不足,高校科技创新整体水平不高,服务支撑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亟待提高;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克难任务艰巨,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重庆教育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更新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把牢定盘星、稳住基本面,服务新格局、解决烦心事,突破卡脖子、抢占至高点,激发新动能、汇聚大合力”的思路,把握新阶段新特征新要求,负重自强,开拓进取,奋力开创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的新局面。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为统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社会体系、科技体系等有效对接,加快推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和教育开放合作,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受教育权利,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持续推进人的现代化和全面发展,促进学习者终身发展,为创造高品质生活奠定坚实基础。——坚持新发展理念。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推动全市各项事业的重要先手棋,将新发展理念贯穿教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增强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促进教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教育评价改革促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坚持以开放促进改革发展,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加快形成融入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进“一区两群”教育协调发展、跨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统筹改革发展与安全稳定。(三)主要目标。1.“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综合实力处于中西部前列,为重庆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现代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公平普惠、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支撑技能型社会建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开放多元的高等教育体系更加健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更加充分,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不断健全。——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更加公平优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取得新突破,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智慧教育新生态基本形成。——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人才培养与经济发展契合度持续提高,高素质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培育和吸纳能力不断增强,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高校科学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持续增强,教育系统思想库和新型智库作用充分发挥。——教育改革开放水平显著提升。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区域教育协同发展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服务行业企业“走出去”能力有效提升,基础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广度不断拓展,支撑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多元开放教育体系全面形成。——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更加完备。教育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政府依法行政、统筹管理、科学决策、引领教育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完善,各类学校办学活力不断激发,多元参与教育治理的共建共享新型关系基本形成。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健全。2.2035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基本建成教育强市,推动重庆成为学习型城市、人力资源强市和人才强市。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学习者得到全面、充分、个性的发展;不同阶段教育更加公平、优质;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增强;教育竞争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形成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专栏1 重庆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分 类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万人) 100.8 110 预期性 毛入园率(%) 90.3 >93 预期性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50.15 55 预期性 义务教育 在校学生数(万人) 317.4 328 预期性 其中:普通小学 202.5 210 预期性 普通初中 115.0 118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5.5 >96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学生数(万人) 106.8 109.5 预期性 其中:普通高中 62.6 63 预期性 中等职业教育 44.1 46.5 预期性 毛入学率(%) 98.5 >98.5 预期性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111 120 预期性 其中:研究生(万人) 8.31 >10 预期性 普通本专科(万人) 91.56 100.5 预期性 毛入学率(%) 53.3 60 预期性 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9.8 10.4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86 12 约束性三、主要任务(一)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教师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中小学专题教育读本。强化教材育人功能,全面实施好国家统编教材。大力推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高校思政课课程群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建立健全爱国主义教育长效机制,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岩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2.建立健全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机制。充分发挥思政课的关键课程作用,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建立健全重庆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机制,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构建学段衔接、知行统一、内容完整、目标明确的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体系。统筹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一体化建设,推动课程思政各学段各学科全覆盖。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工程,着力建强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深入推进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重点推动教学讲义“标准化”建设、教学资源“可视化”建设、教学方式“立体化”建设、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一体化备课、常态化巡讲、精品化展示机制,积极探索跨学段、跨学科交流研修机制。培育建设思政课国家级、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中小幼德育规范化建设,推动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指南》,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3.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思政工作新格局。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强化“十大育人体系”建设,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相融合。创新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拓宽网络育人阵地,加强重庆市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大中小幼实践育人体系,增强学生“四个自信”和道德实践能力。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教育。落实职业教育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创新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推动职业院校创新开展“文明风采”等德育实践活动。开展英雄模范、名师名家、学术带头人进校园活动。积极探索“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建立健全各类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机制,构建党、团、队相衔接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开展特色党团主题教育。加强学生社团管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的社团活动。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明确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一校一策”打造特色校园文化。4.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导向。切实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大力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五育融合,充分把握五育并举的内在协调性和有机统一性,强化五育各有侧重和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历练奋斗精神。强化学生认知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职业能力等关键能力培养,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和实践本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推进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综合育人作用,将劳动教育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融通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覆盖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劳动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建设一批实习和劳动实践基地。探索劳动教育清单制度,培养学生良好劳动习惯和劳动创造能力。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学校的主导作用和社会的支持作用。将学生的劳动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大力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加强劳动教育骨干队伍建设。推进劳动教育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工作。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把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以体育智、以体育心,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功能。建构大中小幼相互衔接、纵向贯通的一体化体育课程体系,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推进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进课程,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深入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建立学生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抽查复核机制,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发布、反馈和结果应用机制。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培育的美育课程目标体系,逐步完善学科“审美基础+技能+审美创新”等教学方式,大力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艺术、地方传统文化艺术、非遗文化艺术进校园活动。加强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建设,深化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和市级美育实验区综合改革。扎实推进美育评价改革,支持高校开展乡村美育服务和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提升青少年学生健康素养。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健康融入所有教育政策、贯穿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加大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持续推进学校卫生保健机构改革与创新,加强高校校医院、门诊部,以及中小学卫生室(保健室)和校医、保健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医教结合,提升学校卫生治理能力。积极推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试点区县建设,在近视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校园食品安全等方面树立一批典型。大力推进大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深化“互联网+”健康教育,构建涵盖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的一体化智慧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健康素养。规范发展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加强学校心理危机管理与干预,加强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推进法治、生态文明和国防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的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和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等系列活动,提升师生参与覆盖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课程建设,丰富和优化法治教育资源,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校园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教学资源,围绕生态文明主题开展教研、赛课、征文、展演等系列活动,提升青少年生态文明素养。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推进校园绿色管理,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有效遏制学校餐饮浪费。深化学校国防教育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学校军事课和学生军事训练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建立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评估体系。将国防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推进国防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拓展丰富国防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统筹军地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军地合力培养国防教育教师和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力度,推动军地人才共育共用。5.增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合力。切实提升家庭教育科学化水平。积极引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发挥家庭第一课堂重要作用,引导家长言传身教,注重传承良好家风。探索建立家校共育机制,建立健全家校共育平台,规范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建设,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增强家庭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家校协同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积极组织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推进家庭教育服务专业化发展。加大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力度,为特殊困境家庭提供专业服务。推进全社会协同育人。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构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共同育人的新格局。充分发挥校内外自然资源、红色资源、文化资源、体育资源、科技资源、国防资源和企事业单位资源的育人作用,全面推进图书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特长培养、研学旅行等校外教育,探索创新中小学与社会力量合作育人模式,丰富校外教育内容与形式,促进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加强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成才观、教育观,着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专栏2 立德树人全面落实重点计划 1.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计划。建设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机构和创新团队,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高质量研究成果。建设一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堂和精品网络公开课。 2.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计划。建强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评选一批思政课建设优秀案例,培育一批学科育人示范课程。培育一批国家级课程思政先进典型,建设一批重庆市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示范课程和精彩案例。 3.实施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计划。持续开展大中小幼一体化教研活动和立德树人“示范区县”“示范学校”“品牌项目”创建活动,推送推广课程建设、队伍建设、品牌建设等一批重大项目改革成果。编制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大纲和地方教材,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4.实施“五育融合”品牌建设计划。建立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在线管理平台,指导全市大中小幼五育并举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实施。建设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区县和实验学校。(二)推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1.加快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持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区县为单位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并优先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园,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幼儿园安全防护、收费、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监管。大力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加强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坚持普惠优质的发展方向,全面推进科学保教。坚持保教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改善办园条件,丰富幼儿活动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保证幼儿均衡的营养、充足的睡眠和适宜的锻炼。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落实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行动计划,防治和纠正“小学化”现象。提高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整体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创建,推动更多区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并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适应新型城镇化和人口变化趋势,依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学位配置标准,优先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与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科学预测学龄人口数量,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落实标准班额推进计划,深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消除大校额。推进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促进学区与集团内部干部教师互派交流、课程教学互助共进、设施场地共建共享,办好百姓身边每一所学校。持续做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对口帮扶等工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和新课程标准。制定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南,建立审议评估与质量监测制度。切实加强校本课程监管,以及对进校园的教辅、课外读物等教学材料的审核把关。大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方式,融合传统与现代技术教学手段,重视和推行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积极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辅导。加强教学管理,分学科制定并落实全市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指导学校形成教学管理特色,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着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健全作业管理机制,统筹安排作业数量和时间,不断提高作业设计、布置与批改质量,优化考试内容与形式。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让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制定实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定期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3.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在教育资源短缺区县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推动完全中学高中、初中分离办学,大力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减少超大规模学校,扩大普通高中教育优质资源。实施第二期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强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和示范校、课程创新基地、校本教研基地、精品选修课程、优秀学生社团等项目建设,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普职融通。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完善学校课程管理,开齐开足学科课程,加强课程实施监管。大力推行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和推行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教学,加强跨学科综合性教学,深入开展验证性试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完善教学管理规范,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优化改进教学。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改革试点,探索培育科技、人文、体艺、综合等多个领域现代化特色普通高中学校,有效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继续实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有效对接强基计划,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成长新途径。4.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动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特普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支持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逐步完善面向孤独症儿童和超常儿童的特殊教育服务机制。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覆盖面,更多地为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的人群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机会。深化特殊教育改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将特殊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建立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片区特殊教育发展指导中心,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专用教室、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医教结合、康教结合,探索“鉴定安置、前期评估、课程设计、教学实施、考核评价、康复训练”一体化运行模式,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确保享有“一生一案”教育服务。5.保障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善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与服务工作。优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程序要求,持续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推动专门教育与治安管理处理、刑事处罚等配套衔接。新建和恢复一批区域性专门教育示范中心。支持合川区工读学校建成全市专门教育资源中心、研究中心和培训中心。坚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6.提高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质量。建立目标清晰、多元开放、体制健全、机制完备的教研工作新体系。开展区县教研机构标准化建设评估,促进教研机构服务行政决策、学校发展与教师成长能力提升。强化校(园)本教研,推进市、区县两级校(园)本教研示范基地(学校或幼儿园)建设。加快建设以市、区县教研机构为主导,以校本教研为根本,网络教研、综合教研、联动教研等多种方式深度融合的中小学教研新样态。突出全面育人研究,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探索新型教研模式。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完善教研员准入条件与遴选配备办法,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分学科配齐专业对口的专职教研员,适当提高教研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持续提高教研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专栏3 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重点计划 1.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计划。通过国家督导认定的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比例达到50%。新增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学位数5.4万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巩固在85%以上,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 2.实施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拓展计划。集团化办学率全市达到70%以上,中心城区达到80%以上。学区制管理全覆盖。 3.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75%。建设50个课程创新基地、100门精品选修课程。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4.实施民族地区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民族教育特色学校50所,民族地区高水平职业院校5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覆盖80%以上民族地区学校。开发100门以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资源。 5.新增10所特殊教育幼儿园、3所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上的区县特殊教育学校(中心)全覆盖。 6.实施基础教育教研质量提升计划。区县教研机构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到80%。分学段建设一批市、区县两级校(园)本教研示范基地。(三)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1.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大部市合作力度,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技能强市建设,构建类型特色鲜明、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保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推进市级优质中职学校及专业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双优”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巩固专科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加大对“双高计划”建设学校的支持力度,推进市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争取更多学校入选下一轮国家级“双高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提升办学层次和举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扩大中职与专科高职、专科高职与本科贯通培养办学规模,促进各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衔接。推进职业院校育训结合。推进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有效融通。2.优化职业教育院校和专业布局结构。统筹规划“一区两群”职业院校空间布局。在主城都市区推动职业教育服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西部职教基地建设,打造“产城职创”融合发展样板,实施职业教育服务西部(重庆)科学城专项行动。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在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推动职业教育服务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建好一批区县职业教育中心。推动区县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开展全市“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区县”评选。打造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搭建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与产业人才需求数据平台,定期发布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和产业人才需求白皮书,研究绘制产教对接谱系图。提升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水平,找准专业建设路径方向。服务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加强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重点建设支撑电子、汽车摩托车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专业群,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群,以及推动康养、家政等现代服务业升级的专业群。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专业设置认证、质量评价、预警调控等机制,支持职业院校自主设置与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目录外专业,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重点产业匹配度达到90%。3.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聚焦技术变革和产业优化升级,优化产教融合发展生态,完善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联动机制。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同步制定和实施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推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产教融合组合式激励政策落地落实。建立一批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产教融合行业、企业和院校,推进产教对话与合作。探索建立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促进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推动校企合作融入产业升级发展新格局。大力支持校企共建一批产业学院、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体化运作的职业教育集团,共同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推进“1+X”证书制度工作,鼓励和支持校企共同开发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推行德技并修的职业教育育人模式,注重学生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习惯养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建立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联动开发与实施机制。全面实施“三教”改革,激活教师教学改革活力,建设一批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等,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组建职业教育师资学院;加强教材管理,选好用好国家统编教材,鼓励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支持编写校本特色专业教材,培育和评选一批优秀教材;深入推进“课堂革命”,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引领课堂接近真实的工作环境、生产一线和实际操作过程。积极培育一批体现重庆职教特色的高质量教学改革成果。探索实施全市中职学生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核心课程统一学业水平测试。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改革,建设相关职业教育评估平台。启动实施“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建立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培养评选一批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青年技能之星等高技能领军人才。5.巩固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推动各区县统筹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一批“空、小、散、弱”学校,改扩建一批学校,按照国家设置标准建好中职学校。补齐高职院校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对标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和学校设置标准改善提升基础办学条件。推行常态化职业教育办学条件监测与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与评价报告。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行动,建设一批信息化标杆学校;实施智慧校园创新示范项目,建设一体化和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以及一批在线精品开放课程和智能云教材;推动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职业教育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栏4 职业教育提质增效重点计划 1.实施职业院校高水平发展计划。支持10所国家级“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发展,建成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2所、专业群12个。建设市级“双高计划”高职院校15所、专业群60个。建设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40所、优质专业120个。建设国家级优质技工学校10所、优质专业10个。建设市级“双优计划”优质中职学校50所、专业210个。 2.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计划。支持永川建设西部职教基地,开展“产城职创”融合发展试点。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20个。建设一批实体化运作职业教育集团,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评选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 3.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开展国家职教改革省域试点。推动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评选市级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区县15个左右。中职生升学比例达到50%以上。培育一批“三全育人”学校,培养一批职教名师,开发一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精品课程,建成一批信息化标杆学校。建成一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四)提升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1.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大“双一流”高校建设力度,持续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在多领域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全面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重点支持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陆军军医大学等高校加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力争建成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着力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特色高校建设,打造高水平示范性师范大学,建设国际化特色高校。聚焦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沿科技,加快建设更多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特色优势鲜明的高水平大学。2.调整优化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高校(校区)区域布局,支持高等院校在有条件的区县布局分校或分院。统筹优化高等教育优质资源重组,大力支持“双一流”高校、部市共建高校依托西部(重庆)科学城建立新校区。加强高校整体条件建设,新增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更名为大学。支持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特色学院和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引进更多国内外示范院校落户重庆,并与在渝高校开展合作办学。3.切实加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按照“整体提升、重点突破、交叉融合”的原则,构建紧密对接创新链、产业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持续实施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专项、市级一流学科建设专项、“人工智能+学科”建设行动计划,打造学科高原和高峰。支持高校培育建强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增设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的前沿新兴交叉学科;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学科建设。制定市级一流学科认定标准,开展新一轮市级一流学科认定。深入实施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持续推进工程、临床医学、师范等类型专业的认证工作。推动“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农科”专业和新型学院建设,致力形成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模式、新专业、新课程、新师资、新质量”,助力新工科提升国家硬实力、新医科提升全民健康力、新文科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新农科提高生态成长力的新要求。4.积极推动高校分类发展。制定实施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方案,加强高校分类设置、指导和支持,引导和促进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实现内涵发展,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立足特色、科学定位,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重庆开放大学改革发展,积极发展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的高等继续教育。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持续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分类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财政拨款、招生计划、学科建设、学位点申报等挂钩。推进“双一流”高校建设过程管理和成效评价,探索开展应用型本科高校评价。5.加大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以思政教育体系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实践创新能力提升、导师队伍质量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提升、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培养、教育管理智慧化建设等“八大计划”为核心的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根据产业需要和行业特点,逐步扩大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培养规模。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改革质量评价机制。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把本科教育放在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等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构建多方参与的本科教学工作质量保障体系。探索专科高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硕士贯通培养,构建产业人才培养新体系。深化协同育人,聚焦新科技、新业态,探索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培育一批高水平国家级教学成果。6.着力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质量。持续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着力构建“党委统筹部署、政府扎实推动、高校着力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创新育人协同体系。推动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优化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整合校内外实践资源,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社会需求对接,建好创客空间和孵化基地,激发学生创新潜能,增强创业就业能力。加快搭建学生科学实践和创新创业平台,支撑引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大学生留渝来渝就业创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供需对接平台,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完善研究生就业政策,为市内外硕士、博士毕业生留渝来渝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和发展空间。7.持续提升服务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实施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高校基础性战略性科研前瞻性布局,鼓励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支持高校聚焦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开展交叉前沿领域的重大原创性研究。聚焦国家和成渝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新兴交叉前沿领域,加强高校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支持高校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基础研究创新、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导高校建立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重大基础设施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支持高校与中国科学院、行业产业、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认定一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推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能。加快推进“大创谷”建设,建强1个核心园、建好6个特色园、建成25个卫星园,构建形成“一核六园、两区多点”双创孵化体系。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高质量新型智库与研究中心。深入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国家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咨询服务。引导高校积极参与长江文化艺术湾区、两江交汇历史人文湾区等四大湾区建设。提升高校学术期刊整体水平和全国影响力。专栏5 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计划 1.实施高校布局结构优化调整计划。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文理学院、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等高校分校区建设。新增2个中外合作办学非独立法人机构。引进5所国内知名院校来渝合作办学。推进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长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生院、重庆中医药学院、长江音乐学院建设。 2.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力争新增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所,建成高水平“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农科”特色高校12所,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20个。力争新增2—3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3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3所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理工农医类专业在校学生比例提高到60%。 3.实施一流学科建设专项。力争新增国家一流学科3个,建成265个市级重点学科、50个左右市级一流学科、50个“人工智能+学科群”。力争50个左右学科进入世界高水平学科,2—3个学科进入世界顶尖学科;15个以上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进入A类。 4.实施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00个,国家一流课程200门。新增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以上。 5.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力争1个大科学装置列入“十四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3—5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市级高校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20个、高校创新研究群体100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0个。争取高校牵头的27个高水平科研机构(项目)落户西部(重庆)科学城。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15—20项。 6.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建成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1—2个,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或培育单位1—2家。力争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项40项左右。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水平学术期刊3—5种。(五)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1.建立健全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社会支持、市民参与”的终身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将终身教育纳入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推进终身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学习者激励机制,推进终身学习学分银行建设,健全各类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有序推动学历教育之间、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有效沟通与衔接,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构建全民终身学习质量监控制度,研制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建立终身教育信息统计制度。完善终身教育监管制度,规范终身学习服务机构的办学行为。健全继续教育制度。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培养“技能+智能”双能人才。落实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财政投入标准。开展《重庆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2.构建完善终身学习服务支持体系。大力建设覆盖全市的终身学习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发挥重庆开放大学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作用。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终身教育网络,办好市、区县终身学习网。强化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职责和能力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构建终身教育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婴幼儿早期教育、老年教育、特殊群体教育和家庭教育等系列课程资源开发。加快建设终身教育体验式学习基地、研学文旅基地、非遗文化工作室,打造一批示范性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培训基地。加大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服务支持终身教育力度。拓展职业院校社会服务功能,探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开发创新培训项目,建立各类公共教育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交流协作机制,扩大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规模。规范发展高等继续教育,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站点年度检查及审核备案工作,加强对市内外高校在渝办学情况常态化管理,发布年度高等继续教育质量报告,推进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推广“互联网+技能培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类型、立体式的职业培训和终身教育服务。强化终身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能力提升培训。3.切实提高终身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自主的职工培训制度,提升职业院校服务企业职工培训能力,大力开展基于工作场所的继续教育,畅通一线劳动者继续学习深造的路径。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搭建老年教育的资源共享和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助力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问题。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支持职业院校开设与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开发以需求为导向,符合老年人身心特征的课程体系和活动项目,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活动品牌”评选。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创新“互联网+社区教育”,持续推进社区教育示范区县、网络体系示范基地、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创建,不断丰富社区教育资源。推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终身学习方式,探索开展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全民学习需求和能力监测,提高终身教育质量和效果。专栏6 终身学习资源扩容重点计划 1.实施终身教育基地建设计划。建设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基地30个。建设职业院校老年教育示范基地10个。建设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20个。 2.实施终身学习高质量发展计划。培育示范性终身学习团队30个。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终身教育项目20个。建设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200门。(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健全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与监督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及教师生涯全过程。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提升师德素养,将立德树人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强化课堂主渠道育德作用。建设一批师德教育培训基地,开展示范性师德教育。构建师德师风多元监督体系,落实师德师风负面清单、通报警示、师德失范惩戒等相关制度,实施师德师风评价档案制度,建立师德师风大数据监测平台,完善教师违法信息查询制度,实施师德师风建设第三方评价制度。挖掘优秀教师典型,加大模范人物宣传表彰力度。2.推进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区县政府、教师发展机构和优质中小学协同育人的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支持在渝高校增设教育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鼓励自主设置“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提高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加大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力度。全面推进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做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继续实施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探索为初中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探索采取学费代偿的方式加强特殊教育师范生培养。改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启动教师教育师资海外研修计划,五年内选派100人参加海外研修。3.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完善全员培训制度,分层、分类、分科开展五年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全面提升教师育人能力水平。加大教师发展机构标准化建设力度,研究制定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标准,建设一批示范性区县教师发展机构。实施名师名校长培育计划,加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力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优化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提升力度。深入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强化定向培养和精准培训,为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本土化优秀教师,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建好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和教师发展示范学校,加强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4.加大学科领军人才引育力度。夯实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发展支持平台,建立健全国家、市级、校级人才相衔接的引育体系。依托重大人才工程(计划)集聚人才,加大海外人才、青年人才及团队引进。持续实施高校“巴渝学者”计划,加大讲座教授选聘和青年学者培养力度。加强研究生导师培养。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支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访学交流。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育基地专项,健全高校高水平人才培养和引进体系。优化人才服务体系,完善激励表彰机制,落实人才待遇政策,充分激发各类教育人才的创造创新活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高层次人才协同发展。5.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国家和我市规定合理提高中小学(幼儿园)中高级岗位比例。落实人力社保部门综合管理,教育和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共同参与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做好招聘工作。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落实职业院校用人和招聘自主权,对“双高计划”“双优计划”院校中与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紧密对接的重点优势学科专业给予一定倾斜,适当提高相关学科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占比。推进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建成一批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分类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纳入教师准入考核评价体系。推进职业院校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对承担职业技能社会培训的职业院校实行单列追加绩效工作总量。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高校教师聘用机制,优化编制使用、公开招聘、岗位聘任程序,充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岗位能上能下机制。推行分类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加大绩效分配激励力度,完善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6.切实保障教师地位待遇。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投入重点优先保障。推动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同类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向普通高中、寄宿制学校适当倾斜。完善中小学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优化工资结构,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完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探索形成符合高等教育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民办学校教师待遇保障。落实《重庆市人才安居实施意见》,推进教育人才房建设。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切实维护和保障教职员工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为教师安心从教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生活工作环境。落实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完善教师荣誉制度,健全教师表彰奖励机制,加大教书育人先进典型选树力度,弘扬新时代教师奉献精神。专栏7 教师队伍建设重点计划 1.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建设高水平示范性师范大学2所,支持高水平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建设。新增教育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力争20个师范类专业入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10个示范性教师发展机构,建强100个左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基地,培育50个左右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建好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践基地。 2.实施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培养市级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和校长、特级教师等高层次人才2000名以上。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99%,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待遇水平逐步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达到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上。继续实施高校“巴渝学者”计划,加大讲座教授选聘和青年学者培养力度。 3.实施职业教育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30个,新增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5个。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5%。 4.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计划。新增各类高层次人才400名、国家级人才团队25个。(七)提高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能力。1.完善智慧教育基础条件。落实教育新基建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信息网络新型基础设施,深化重庆教育宽带网应用,积极融入国家教育专网建设,支持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发展。优化平台体系新型基础设施,推进市级教育数据中心云化改造,推动市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加强“渝教云”综合服务平台数据融通汇聚和功能优化升级。完善智慧校园新型基础设施,推进校园教学科研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促进网络学习环境和物理学习环境有机融合。建设可信安全新型基础设施,加强市级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市级教育数据中心CA认证系统部署与应用。2.优化智慧教育资源供给。以市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建设上联下通、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体系。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作用,鼓励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开发高品质、成体系的数字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供给。结合“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和一流课程建设等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建设适合智慧教学应用场景的数字教育资源。加快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提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使用效率。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支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向边远地区、薄弱学校精准推送,有效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3.推动新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推动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教学内容、教学形式、评价方式创新,实现教学模式和教育形态转变。丰富智慧课程内容,开设编程教育、STEAM教育和创客教育等。推动“5G+直播教学”“5G+VR/AR学习”“5G+虚拟实验实训”等场景应用,开展无边界、互动型、高临场感的在线教学和高沉浸感的实习实训。推行智慧课堂、未来课堂、翻转课堂等互动式教学,推动课堂教学由“教师为中心”向“学生为中心”转变。促进线上教育健康发展,探索线上线下教学有机融合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教学活动进行跟踪评价和智能反馈,使教学评价更加全面、立体、客观和有效,帮助学校、教师及时改进和优化教学实践。4.推进智能化教育管理与服务。推进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整合,打通教育管理环节,形成运作科学、协同精细、响应及时、流程优化的教育管理服务体系。推动构建标准统一、易于管理、方便使用的市级教育数据资源池。完善市级教育政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依法依规推进教育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教育数据由资源向要素转化。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教育管理数据的伴随式采集存储和智能化分析应用,促进管理流程、结构、职能等重构再造。加强教育大数据研究,强化在教育态势感知、学生学情诊断、教育评估评价和教育决策咨询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提升教育管理精准化和决策科学化水平。专栏8 智慧教育发展重点计划 1.实施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提升计划。创建国家级智慧教育示范区2个,建设市级智慧教育应用示范区县15个,建成市级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250所、市级“名校网络课堂”建设示范学校200所。 2.实施智慧教育应用创新推进计划。建设智能化学习空间,推进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实现全市适龄学生网络学习空间全覆盖。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运用智能助教等,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时间进行全过程分析评价。(八)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1.推动“一区两群”教育协调发展。加强“一区两群”教育协调机制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优化“一区两群”各级各类学校规划布局,引导高等教育增量资源向主城新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延伸。推进“一区”教育高品质发展,着力提升“两群”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质量,打造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创新教育对口帮扶、支援机制,支持“一区”优质教育优先帮扶“两群”教育。探索建立“万开云”等市内毗邻地区教育平台与资源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合作新机制。促进“一区两群”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统一城乡学校建设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校地建设标准化。利用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推动实施老旧小区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厕所革命”,全面消除厕所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厕所管理水平和卫生状况。持续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工作生活条件。2.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教育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完善教育脱贫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乡村教育振兴深入推进机制。精准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资助育人体系。深入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持续保持贫困家庭学生失学辍学“动态清零”。实施农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发挥高校学科优势和科技优势,加快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鼓励和支持乡村学校挖掘和利用乡土文化资源,推动学校融入乡村振兴发展。3.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地区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继续实施民族教育特色学校建设计划,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创建工作向学校、班级纵深拓展。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工程,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资源库。提升民族地区中小学办学水平,打造民族地区“温馨校园”。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办好市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民族班(校),加强重庆西藏中学建设。完善“组团式”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加强对西藏昌都、青海教育事业的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4.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推动全市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逐步达到85%。巩固推普脱贫成果,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大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和培训力度。抓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全面提升市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与语言文化素养。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持续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学校建设。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语言文字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举办好全国推普周等系列活动,积极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开展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提升创新能力和资政水平。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专业研究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语言信息化平台。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提升语言文字服务能力。(九)加强跨区域教育协同发展与交流合作。1.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协同发展。强化成渝地区公共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构建完善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机制。加大省级政府统筹力度,建立健全各级教育部门交流沟通与合作机制,推动教育合作常态化。协同推进基础教育普惠共享、职业教育融合发展、高等教育创新发展、社会教育规范发展。以重庆、成都为高等教育战略支点,辐射引领西南高校发展,打造西南地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的桥头堡,推动新时代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持续加强“成渝协同”重大教育改革试验项目建设,形成可推广运用的协同发展成果。支持“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等毗邻地区开展教育一体化发展探索。高起点、高标准发展西部(重庆)科学城教育。推进成渝地区各类教育协同发展联盟与智库建设。2.积极推进长江教育创新带先行区建设。充分发挥我市长江教育创新带分秘书处作用,构建跨区域教育合作机制,促进区域间教育相互融通、对口协作和共建共享。积极引进长三角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各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学习借鉴先进教育发展与治理经验。建立人才流动、共享联动机制,提升区域优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水平。推进跨区域合作培养优秀教师,探索建立大中小幼教师定期访学机制。深入开展区域教育协同发展战略研究与实践,布局共建一批重大改革试验示范项目,探索跨行政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的有效模式和路径。实施职业教育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行动。3.持续巩固和发展跨区域教育交流合作。构建跨区域教育合作机制,促进区域间教育相互融通、对口协作和共建共享。积极推动渝、川、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深度合作。加强与鄂、湘、滇、黔等周边省份省际交界地区教育交流合作。推进鲁、粤、浙教育对口支援向更关键领域、更深层次发展。加强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教育交流合作,广泛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教育治理与发展经验。总结推广具有内陆特色、重庆特点的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提升重庆教育在全国的区域集聚效应和辐射影响力。(十)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1.大力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大数据、智能制造等重庆急需和重点产业领域,实质性引进世界一流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务实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改革。着力集聚海外高水平专家学者,支持学校开展诺贝尔奖大师校园行、国际前沿讲堂、国际课程周等活动。推动引进海外优质理工类在线课程。深化高校科研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海外一流创新资源。2.提高国际化人才培养和留学工作质量。鼓励学校设立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和人才培养专项,培养储备“一精多会、一专多能”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非通用语人才、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国际组织人才的培养力度。启动实施重庆市教育英才海外研修计划,支持优秀教学、科研、管理人员赴海外高水平机构访学研修。全面落实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建设全英文授课专业和品牌课程,提高来渝留学教育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做好新媒体宣传推广,举办“一带一路”来华留学专题研修班,吸引世界优秀青年来渝学习。定期举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留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激发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热情。3.有效拓展中外人文交流空间。加快建设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重庆中外人文交流学院。积极建设国际合作教育园区。推动成渝地区共建中外人文交流协作示范区。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成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际理解教育联盟,打造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和窗口学校,提升基础教育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国际中文教育健康发展,探索“中文+职业培训”等新模式,加强国际中文教育师资培养储备。4.创新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共建共享。深化部市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积极搭建双边、多边、区域教育国际合作平台。支持高校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鼓励院校与企业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和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特色在线课程和精品教材共享。加强重庆非通用语学院建设。深化中欧、中非、中泰等双边多边职业教育合作,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赴境外办学,打造并推广具有中国特色、重庆特点的教学标准和示范课程。争取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教育部等部委支持,积极参与教育援外工作。5.支撑服务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多元国际化特色学校办学体系,按需设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支持普通中小学校招收国际学生,为我市引进人才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拓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教育合作空间,吸引知名国际教育组织落驻,加速信息流、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汇聚。发挥教育优化营商环境的优势,为大型国际会议、国际性节庆活动、国际性赛事活动提供人才支持和志愿者服务。专栏9 教育开放合作重点计划 实施教育对外开放提质计划。推动建设陆海新通道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联盟等平台。新增20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建设海外中国国际学校。建设60门来华留学全英文授课品牌课程。建设50所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和100所中外人文交流窗口学校。建设一批国际化特色高校和特色项目。推动新增一批非通用语专业,培养一批复合型国际化人才,产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十一)深化教育重点领域综合改革。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科学教育评价体系,完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完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行为。推进学校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大中小幼学校评价。推进教师评价改革,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和一线学生工作,树立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正确导向,规范人才称号工作。推进学生评价改革,树立科学成才观念,严格学业标准,完善德智体美劳评价体系。推进社会选人用人评价改革,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推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平等就业要求。完善学生、家长、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的多元主体评价体系。加快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教育评价机构,加强教育评价专家库建设,实施教育评价人员专项计划,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探索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验校和实验区建设。2.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有序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加强改革效果的追踪、监测和评估,动态完善政策举措,逐步形成健全的高校考试招生评价体系。完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引导初高中学校关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突出关键能力考查,构建引导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强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3.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深化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对营利性与非营利民办学校的分类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不同类型民办学校土地、税收、收费和经费扶持政策,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依法办学。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加强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义务学校整顿治理,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坚持破立并举,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办出特色。积极推动民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大力推动民办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支持民办高校内涵发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健全民办学校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管理。健全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规程、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严格规范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强化民办教育督导,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推进民办学校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推进民办学校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推进民办学校完善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严格治理,建立健全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市、区县、乡镇(街道)联动的综合治理体系。4.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理顺市、区县教育事务管理职权,推进政府管理方式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教育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健全教育基本服务制度,完善规范化、便捷化、高效化的教育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明确向各级各类学校放权事项,促进学校依据章程自主管理,按照法律法规、教育规律,以及新时代教育评价导向办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着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建设高水平教育智库,优化教育咨询决策程序,全面推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建设,提高教育科学研究水平。加强教育行业社会组织综合管理,充分发挥其资政和服务作用,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教育治理。5.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系统完备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依法治教能力,加快推进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条例等立法进程。加强高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鼓励、推动高等法学院校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高端智库和研究教育基地。统一全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建强教育执法队伍,加大教育培训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指导,推进执法规范化。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好用好各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全面推进学校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校章程与教育规律办学,积极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加快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学校法人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和优化学校决策和执行机制。建立健全高校学术委员会、职业学校理事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等制度,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建设,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激发办学活力。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完善学校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制度,提高学校自我监管能力。积极支持学校与家庭、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开展合作,创新学校管理方式。规范并优化集团化办学、网络学校等办学形态的管理。进一步推进学生学籍学历规范有序管理。四、保障措施(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全市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业工作队伍,协调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订完善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修订完善高校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强化院系党组织政治把关。完善区县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体系,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学校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善教育系统巡视巡察全覆盖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健全教育投入保障体系,持续推进教育投入稳定增长。落实市与区县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市和区县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适时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水平。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加大薄弱、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政投入。健全重大项目经费筹集和政府保障、引导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与财政拨款、学生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教育经费监管方式,强化教育经费监管责任,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三)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推进依法督导。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健全问责机制、规范督学聘用和管理机制、落实督导保障机制,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全面落实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加强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强化结果运用。按照“校校达标、项项达标”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让学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教师队伍更强、教育质量更好、人民群众更满意。大力推进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督导评估,督导区县政府落实保障,提升保教质量,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按照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要求配齐建强各级督学队伍,加强督导责任区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专项研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把握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筑牢网络安全屏障,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对国家课程落实的监督和地方校本课程建设的监管,着力完善课堂教学及学术活动意识形态管理。切实加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学生自我防范能力。持续做好涉校涉生非正常死亡防控工作。推进“平安示范学校”创建。建立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应对教育突发安全事故。探索完善环校园安全带防控体系建设。探索构建“互联网+安全防范”体系,提升校园风险主动发现和预警能力。持续关注和防范教育系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时化解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突出矛盾和典型敏感事件。(五)构建规划统筹落实机制。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根据有关职责分工,把本规划作为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制定规划实施的具体方案、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教育统筹力度,充分发挥市级重大规划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的支撑引领作用,有效激发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的主体活力。构建教育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年度评估、中期评估、总结评估、专项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机制,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加强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监督考核全过程的舆论宣传,及时报道规划实施的新机制新做法,充分反映新进展新成效,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部门解读: 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视频解读 《重庆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政策解读 《重庆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解读 一图读懂: 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图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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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校园网主页通知栏信息发布有关规定》(暂行)制定本规范,作为网络中心信息发布管理员审核发布信息细则,须严格遵守。 1、 经常检查单位已自行发布的信息内容是否符合《校园网主页通知栏信息发布有关规定》(暂行)。发现违规的,要及时处理并报告。 2、 严格审核单位递交信息网络中心需要发布的信息内容是否符合《校园网主页通知栏信息发布有关规定》(暂行),认真核对单位盖章和签字事项,留取联系人信息。 3、 送来需要发布的信息,超出规定范围的,由管理员接收原件,报送中心领导审批。 4、 信息发布权限发放前,需校属单位、机关申请,经中心管理员报部门主管签字后,报网络中心领导签字确认,再向申请单位发放。 5、 办理单位信息发布人员变更交接工作报备。 6、 管理员每年负责提交定期审核信息发布权限情况报告。 7、 负责相关工作报表、流程的拟制和完善工作。 8、 管理员每年负责提交校园网主页通知栏信息发布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信息网络中心 2011年9月22日 阅读全文 >
为了规范校园网主页通知栏信息发布工作,保障信息安全,发挥学校信息化建设优势,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网主页通知栏发布信息内容范围 在校园网主页通知栏发布的信息包括通知、通报、公告、公示、启示等公文或消息,主要是: 1、学校各管理部门需要发布的公告、通告、通报等公文; 2、活动类通知: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各类大型活动通知; 3、会议类通知:学校举办会议的通知; 4、生活类通知:与全校师生生活相关的水、电、房等方面的重要通知; 5、招生类通知:学校选拔交流生、国防生,普通高招、研究生等招生信息; 6、考试类通知:免费服务全校师生的各类考试通知; 7、学术报告公告:经科技处审核并在科技处主页上已经发布的学术公告; 8、招聘公告:校办或人事处发布的对外招聘公告、学校内部人员岗位招聘公告。 二、校园网主页通知栏信息发布审核程序 校园网主页通知栏信息发布工作坚持按行文权限审核发布,文责自负的原则。信息源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安全管理协议》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等规章。 1、自行发布:由网络中心将信息发布权限(报请校办批准后)授予部分机关、校属单位,由机关、校属单位按发文程序和权限审核后,自行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文责自负。 1)各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内部审批制度,避免滥发通知公告。 2)必须认真核实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 3)必须严格设定时效范围,一般为7天以内; 2、送达网络中心发布:未获信息发布授权的机关、学院、附属单位,拟发信息文档由信息源单位按行文权限审核签字、注明挂网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向网络中心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由网络中心专人发布。信息内容合法性由行文单位负责。 3、信息挂网时限:信息挂网时限一般为7天以内,超过7天的须经网络中心批准。 4、信息网络中心有权从网上删除主页通知栏中发布的信息。 三、校园网主页通知栏信息发布要求 1、信息发布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行文、审查、发布程序,指定专人管理信息发布权限和口令,搞好人员变更交接工作,并报信息网络中心备案。接管人员要及时更新登录密码。 2、严禁各单位自行发布各类营利性广告。 3、严禁发布违法、违禁和对学校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信息。 4、网络中心对信息发布权限每年定期审核一次。 信息网络中心 2011年5月30日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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