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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贝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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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1165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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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招聘拟聘用公示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校内招聘拟聘用公示 按照招聘程序,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对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校内招聘应聘人员进行了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现将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姓 名 性 别 拟聘用岗位 张 锐 男 网络中心主任 公示时间: 2025 年 9 月 阅读全文 >

  • 网络与信息中心招聘校园卡运维岗编外人员公告

    网络与信息中心是校园网网络和信息化建设的归口管理单位。1995年,学校以教育部与中科院完成“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络”实验网为契机,成立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网络室。经过五年的发展,2000年,学校在网络室的基础上,成立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全校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工作。2019年,学校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调整为网络与信息中心并将“一卡通”卡务中心并入网络与信息中心。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公告如下:一、职责描述1.协助做好网络与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和运维工作。2.协助完成网络与信息中心、“一卡通”卡务中心相关项目汇报宣传材料。3.协助处理行政事务,提升管理效率,组织活动。4.整理归档资料、合同,协助办公室工作。5.维护办公设备及环境安全。6.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任务。二、任职要求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管理、财会等相关专业,有计算机、网络、软件、大数据、财会等专业技术背景、并具备丰富的IT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③宽广的计算机网络相关知识,优秀的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快速的执行能力,做事认真细致。工作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三、招聘安排1.应聘人员于2025年09月20日前将简历发送至nic@cumtb.edu.cn ,邮件主题命名为:校园卡运维岗+姓名。2.我单位按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人员后,我单位成立招聘考核工作小组,于 2025年09月25日前通知开展面试工作。四、聘用方式受聘人员身份为编外聘用人员,用工方式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受聘人员日常管理由网络与信息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从事本岗位业务工作并接受网络与信息中心考评。在聘期内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等违规行为,视情节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影响特别恶劣的,经认定后不再聘用。聘期内各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续聘。聘期内任一年度考核或聘期期满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予以解聘。五、薪酬待遇五险一金,工资面议。 阅读全文 >

  • 关于举办2025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5〕6号文件要求,现就北京工商大学开展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9月15日至21日,其中9月16日为校园日。 活动主题: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以高水平安全守护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一堂反诈大课——观看2025年秋季学期“大中小学生反诈大讲堂”。 9月16日9:00—12:00,公安部刑侦局联合央视频开展线上直播,由民警结合典型案例讲解防骗知识,直播后可择时回看。观看方式如下。 1.通过“公安部刑侦局”“国家反诈中心”“央视频”微博、微信视频号、快手、抖音账号等观看; 2.登录央视频APP搜索“反诈第一课”账号观看。 (二)一项闯关答题——参加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答。 9月15日至26日,学生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dxs.moe.gov.cn)或“中国大学生在线”微信公众号参与答题,普及防范网络诈骗、防范非法校园贷、安全使用网络等知识。 (三)一个AI助手——使用“AI护校园”网络安全防护智能体。 9月16日,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上线链接,帮助师生快速检索或判别网络诈骗场景及非法网站链接等网络安全风险,为师生提供防诈反诈工具助手。 (四)一场百校联动——参加2025年“网络安全百校行”。 中国大学生在线组织百余所高校,通过微博话题#平安校园#守护青春#网络安全百校行#联动,发布短视频及原创海报,强化安全依法上网宣传教育氛围。 (五)一套拓展资源——使用高校网络素养学习资源库。 师生可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专题进入学习资源库,获取网络认知、网络安全、反间防谍等精品课程资源。 (六)一批特色成果——征集展示创意作品与特色案例。 9月30日前,组织推荐原创海报、微视频、表情包作品和宣传教育工作案例。相关工作案例择优考虑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专题提交。 (七)一个宣传阵地——打造校内宣传专栏网络安全主题展示区。 宣传周期间,学校网站首页轮播大图及校园橱窗张贴宣传周官方海报、网络安全知识等海报。 利用网站发布网络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供广大师生下载学习使用。 利用“北京工商大学”官微,推送网络安全周相关信息。 (八)一次专题教学——开展国家网络安全教育讲座。 在校园日当天或适当时间,邀请专家为学校师生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教育讲座,引导学生从现实场景出发深刻理解网络安全内涵要义。 (九)一场实战演练——开展钓鱼邮件识别与应对实操演练。 为提高师生对钓鱼邮件的识别能力,防范钓鱼邮件风险隐患,切实体会钓鱼邮件的迷惑性和隐蔽性,开展面向全校师生的钓鱼邮件专项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引领。 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相关宣传教育活动的审核把关,做好网络阵地、设备等监测防护,严防出现安全稳定问题。 (二)扩大覆盖范围。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和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将校园日有关活动纳入秋季学期师生安全教育总体安排,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扩大覆盖面。 (三)深化总结提升。 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在宣传周期间大力宣传报道,指定专人根据活动情况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提交活动动态,提交材料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 分享到: 阅读全文 >

  • 关于印发《中央网信办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中央网信办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有关要求,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中央网信办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5日 中央网信办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组织实施好网络安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更好满足国家网络安全战略需求,服务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央网信办主责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以下简称“网安专项”)。 第三条 网安专项实施坚持服务国家需求、实战应用导向、加强统筹协调的原则,将在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中有效使用、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检验项目实施成效的标准。 加强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前瞻布局,发挥主责单位在行业需求凝练、政策标准制定、应用场景构建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成果产出应用。放眼全国遴选优势科研团队,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骨干作用,开展协同攻关。 第四条 中央网信办是网安专项的主责单位,对实施绩效负总责,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局、国家数据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成立网安专项协调小组,负责指导需求凝练、项目布局、绩效评价等工作。主责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提出重大需求、任务布局及网安专项设置建议,编制网安专项实施方案; (二)制定网安专项管理制度,组织征集重大技术创新需求,编制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三)负责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承接具体项目管理工作,并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 (四)配合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网安专项关键节点考核、监督评估和总结验收等。 第五条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作为主责司局,负责网安专项组织实施,组建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运行日常工作。 第六条 建立责任部门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安全相关部门在网安专项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原则上每个立项项目确定一个责任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参与中期检查、实施成效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 中央网信办根据网安专项管理需要提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议,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网安专项项目申报受理、立项评审、资金拨付、过程管理、监督检查、里程碑考核、综合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中央网信办对专业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对专业机构履行具体项目的日常监督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对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以及专业化能力等进行督导检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任务执行不力、资金使用违规、材料提交不实等问题,涉及专业机构审核把关不严、过程管理不到位的,倒查其管理失职责任。对专业机构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扣减项目管理费、压减任务委托数量、解除委托协议、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项目管理资格等。 第八条 网安专项充分发挥网信领军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支持有能力的网信企业牵头承担网安专项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第九条 网安专项支持网络安全实战型人才培养,聚焦国家网络安全重大战略需求,培养一批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战略型、创新型、尖端技能型网络安全高端人才。 第十条 网安专项全流程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指南发布、评审立项、资金使用、过程管理、综合绩效评价、成果转化应用等。落实国家科技报告、科学数据汇交和科技成果汇交制度,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保存和归档。 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 中央网信办组织编制网安专项实施方案,按程序报科技部、财政部。 实施方案要围绕国家需求,聚焦网安专项拟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或要突破的关键共性技术,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目标清单,合理部署基础研究、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成果转化等研发阶段的主要任务,并明确任务部署进度安排、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及考核要求,细化资源配置、配套保障、责任分工、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举措。 第十二条 实施方案是网安专项项目安排的基本依据。年度项目安排应当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网安专项项目对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标准研制、产业培育实行同设计、同推进、同考核。 第十三条 年度项目部署应当围绕国家网络安全工作广泛征集技术创新项目需求,需求提出单位包括: (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 (三)党政机关重要信息系统等重点防护对象的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省级党委网信办; (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 (五)高校、科研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型创新主体、学会协会、科研共同体。 相关单位提出项目需求,应当提供详细的立项依据、实际应用场景、应用技术指标等。 第十四条 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设置,结合各单位提出的需求组织开展需求凝练,会同相关单位研究起草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研究内容、指标要求、责任部门、形式审查条件和项目遴选方式,项目应相对独立完整、体量适度,设立可考核可评估的具体指标,避免交叉重复。 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应当就项目申报指南广泛听取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型创新主体、学会协会、科研共同体意见,书面征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需求单位的意见,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依托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重后,经中央网信办室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相关单位并按程序发布。公开指南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发布。自指南发布到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0天。 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满1年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诚信状况良好。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符合《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限项要求,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限制。 第十七条 专业机构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经中央网信办同意后开展项目申报受理与评审工作,并根据指南要求和评审结果,提出年度项目安排建议(含预算),报中央网信办批复后组织实施。 项目评审专家应是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客观公正的高水平专家,原则上从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库中选取,并实行回避制度。通过事前诚信审查、事中提醒监督、事后抽查评价等方式,从严管理和使用评审专家。 第十八条 立项批复后,在中央网信办和责任部门指导下,项目承担单位研究起草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目标、研究内容、核心指标、考核方式、预期产生的重大研究成果和效益等。 项目任务书征求责任部门意见后,由专业机构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并报中央网信办备案。专业机构按有关规定向项目承担单位拨付经费。 第三章 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 网安专项项目检查验收包括中期检查、自评估、实施成效评估、综合绩效评价等环节。检查验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中央网信办会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推荐确定检查验收专家库。 第二十条 在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下,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派员全程参加并严格把关。中期检查专家不得少于11人(财务专家不少于1人),其中责任部门推荐的专家不超过30%,其他专家由专业机构在检查验收专家库中抽取,组长由责任部门确定。 中期检查采用专家独立投票打分方式进行,专家同意票数超过2/3且平均得分超过75分的项目,视为“通过”,否则为“未通过”,并根据专家投票打分情况形成中期检查意见。对于“未通过”项目,设置半年整改期,仍然“未通过”的,按程序终止项目。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执行周期满2个月内,提交项目自评估报告和验收申请。项目考核指标中涉及功能指标、性能指标的,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当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评估和测试,并出具报告。涉密项目应当委托具有相应保密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项目考核指标中涉及示范应用的,应当请示范应用单位出具应用成效报告。项目下设课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应组织完成课题验收后,再申请项目验收。 第二十二条 在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后2个月内,责任部门应当根据项目考核指标,对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成果应用、项目成果软件开源和效益情况进行实施成效评估,以部门名义出具项目实施成效评估报告,提交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 科技成果评价突出市场和用户导向,把引领产业发展、服务国家战略、维护国家安全作为重要评价标准。 第二十三条 实施成效评估报告中应当对项目实施成效给出明确的评估意见,并详细说明评估依据。评估意见分为四档: (一)“优”,项目能够全面完成考核指标,项目成果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在国家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中得到充分应用,取得良好效益,较好满足部门网络安全工作需求; (二)“良”,项目能够全面完成考核指标,项目成果在国家网络安全工作中得到应用,发挥一定作用,部分满足部门网络安全需求; (三)“中”,项目能够全面完成考核指标; (四)“差”,项目未能全面完成考核指标。 第二十四条 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根据责任部门出具的实施成效评估报告,组织专业机构对项目成果、经费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出具验收报告,提交中央网信办作为结项依据。中央网信办于项目执行期满6个月内,向项目承担单位下达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分为通过、未通过两类。对于责任部门实施成效评估意见为“差”的,原则上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为未通过。 中央网信办从责任部门实施成效评估意见为“优”的项目中评选产生优秀项目。 第二十五条 项目第三方测评机构应从符合检测资质、能力等相关要求的机构中选定,经责任部门同意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报专业机构备案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各项目承担单位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应当为项目参与人员,未参与项目人员不得参加,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其他人员代为汇报的,应当报专业机构同意。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请托、干扰专家检查验收工作,一经发现核实,中期检查和综合绩效评价按照“未通过”处理。 涉及示范应用的项目,专家组原则上应当通过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在检查验收过程中,涉及的专家名单、投票、打分表、过程意见等敏感信息内容,按照工作秘密进行管理,任何人不得泄露。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检查验收公平公正,参与相关环节专家遵循回避原则。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与该项目(课题)负责人或项目骨干存在近亲属关系、师生关系,与项目组存在合作关系、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况,应主动申请回避。 第二十八条 科技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在项目验收3年内组织对成果转化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第四章 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网安专项通过竞争择优、定向委托等多种项目遴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可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青年科学家项目”等组织模式。 第三十条 坚持实战应用导向,原则上不设立理论研究类项目。以应用为导向设置考核指标,考核指标由责任部门商项目承担单位按程序确定,原则上不设置论文指标。确需利用网安专项项目成果发表论文的,应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要求进行标注。 第三十一条 坚决破“五唯”,对项目负责人无论文、学历、职称、资历、项目经验等方面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申报项目。 第三十二条 建立专家督查制度,中央网信办组织专家组开展网安专项研究成效督查,确保项目能够完成预期目标,产生重大创新成果。专家督查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研究进展介绍,调研摸清项目实际进展、预期重大创新成果、存在问题; (二)结合责任部门关于项目成果的考虑,指导项目承担单位研究提出重大成果并持续推进创新研究; (三)就项目创新成果向中央网信办和责任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专家督查采用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主要目标是服务重大创新成果产出,相关督促工作要直奔主题,与中期检查等管理工作区分开。 第三十三条 建立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要求向专业机构报送信息,主要报送内容为: (一)重要工作进展信息,包括启动会、中期检查、专家督查、结项验收等重要节点进展情况,以及领导同志批示、责任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调研和听取工作汇报、呈报重要研究报告等情况; (二)重大研究进展信息,包括项目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示范应用成效等; (三)研究报告信息,包括国内外同领域研究最新进展,以及在项目研究中发现的影响国家网络安全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等。专业机构收到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信息后,汇总整理报送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可以采取约稿等形式,通过专业机构要求重点关注的项目有针对性地报送信息。 第三十四条 建立重大问题风险及时报告机制,项目承担单位发现项目重大问题风险时要及时向专业机构报告,专业机构发现项目执行、经费使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规问题风险时,应及时向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处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 项目实施中须作出调整的,按以下流程执行: (一)变更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周期、项目主要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项目预算总额调剂等重大调整事项,由项目牵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专业机构研究形成意见,或由专业机构直接提出意见,报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批复; (二)变更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课题实施周期、课题主要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课题间预算调剂等重要调整事项,由项目牵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专业机构研究审核批复,并报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一般性调整事项,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审核批复报专业机构备案,专业机构做好指导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 项目实施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任务书签署方均可提出撤销或终止项目的建议。专业机构应对撤销或终止建议研究提出意见,报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商责任部门同意后批复执行。 (一)经实践证明,项目技术路线不合理、不可行,或项目无法实现任务书规定的进度且无改进办法; (二)项目执行中出现严重的知识产权纠纷; (三)完成项目任务所需的资金、原材料、人员、支撑条件等未落实或发生改变导致研究无法正常进行; (四)组织管理不力或者发生重大问题导致项目无法进行;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严重科研不端行为,不按规定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国家政策法规变化等不可抗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情况; (七)项目任务书规定其它可以撤销或终止的情况。 撤销或终止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对已开展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设备仪器、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做出书面报告,经专业机构核查报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批准后,依规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对于因非正当理由致使项目撤销或终止的,专业机构应通过调查核实或后评估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第三十七条 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须申请延期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项目执行期结束前6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经专业机构提出意见,报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商责任部门同意后批复。项目延期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第三十八条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未通过的,按原渠道追回项目结余中央财政资金,项目负责人暂停5年网安专项申报资格,对项目承担单位行函劝诫。 第三十九条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当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行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于3个月内报告并履行项目(课题)负责人调整程序: (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背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等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并作出违规行为认定的; (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的情况。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迟报、漏报、瞒报上述情况的,暂停该单位2年网安专项申报资格。 第四十条 中央网信办会同专业机构编制网安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中期执行情况报告,按程序报送科技部。 网安专项执行期结束后,中央网信办会同专业机构对网安专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科技部。 第四十一条 网安专项执行期间,由于形势变化或实施需要,需对网安专项主要任务(含概算)进行重大调整或终止专项执行的,报科技部、财政部审核,按程序报批。 第四十二条 加强网安专项的保密制度建设,完善保密工作责任体系,对涉及科技敏感信息和国家秘密的项目及其成果,按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管理,分级分类做好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四十三条 网安专项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为了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者无偿实施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 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鼓励网安专项创新成果(包括源代码、配套文档、实验数据等)以适当方式开源共享。 第四十四条 按照“放管结合、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等多种方式,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激发创新活力。 第四十五条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通过前补助、后补助、“里程碑”拨款等方式对具体项目分类支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预算管理及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建立覆盖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的资金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网安专项建立全过程、多层次、嵌入式的监督评估体系。监督评估工作应以网安专项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指南、立项批复、任务书、协议等为依据,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组织开展。 中央网信办对网安专项实施过程和进展进行监督评估,对受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专业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承担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按要求及时汇交监督检查数据,推动数据共享。主责单位会同专业机构建立公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审计监督、第三方监督等外部监督协同,并落实科技伦理监管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网安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2号)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涉及网安专项保密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保密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由中央网信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阅读全文 >

  • 关于举办人工智能赋能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培训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数字化战略行动 2.0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创新,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有效实施,提升教师数字素养水平,学校举办“人工智能赋能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阅读全文 >

  • 关于9月13日关闭考场区域教学楼校园无线网络的通知

    广大师生: 根据学校9月13日考试工作的有关安排,我处将于考试期间关闭相关考场区域的校园无线网络,具体关闭区域和时间如下: 关闭时间:8:00~18:00; 关闭区域: 王营校区 崇文楼、弘文楼、理工楼。 在此期间上述楼宇的5个校园网络无线 阅读全文 >

  • 关于开展2025年“数字东方·信息化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信息化服务质量和师生数字素养水平,信息技术部定于2025年9月15日—10月22日开展“数字东方·信息化服务月”活动。现将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序号 活动 目标 关键内容 时间 参与对象 1 网络安全“护网亮剑”周 提升全员网络安全意识与管理能力 ① 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启动仪式 ②安全讲座 9月15-21日 全体师生 2 智慧东方E“启航100%” 大一新生使用率达100% ①APP/小程序使用推广②提供人脸采集服务 9月15-21日 大一新生 3 正版软件“阳光计划” 实现电脑操作系统及日常办公软件正版化 ①windows和office正版化激活服务 9月22-28日 全体师生 4 师生一表通“高质量数据”攻坚 解决师生重复填表、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①基于试运行情况对一表通优化意见征集②师生一表通正式上线 9月22-28日 全体师生 5 数字素养“师生共创营” 深化AI 技术应用,提升师生的数字素养 ①组织一系列以 AI 技术为核心培训活动②开展AI资源平台建设③探索建设数智赋能训练空间 9月22-28日 教师+学生组队 6 信息化/实验室需求“金点子”征集 形成2026年度项目库 ①信息化/实验室下一年度项目申报②相关部门走访调研③线上问卷+线下座谈会(分教师/学生专场),聚焦门户优化、流程痛点 9月29-10月15日 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7 数字孪生实验室“推广之旅” 提高师生对数字孪生实验室的使用率 ①数字孪生实验室使用培训 9月29-10月15日 全体师生 8 景行云“跃迁行动” 办公资料上云率提升20% ①景行云使用培训②景行云优化建议 10月16-22日 全体教师 9 智能体个性化“DIY工坊” 让每位师生拥有“专属AI助理” ①智能体低代码训练营 ②“我的AI室友”创意赛 10月16-22日 技术爱好者、学生社团 期待您的参与!请关注“东方信息技术部”公众号或访问信息技术部网站(https://it.zufedfc.edu.cn)了解具体活动安排。 信息技术部 2025年9月9日 阅读全文 >

  • 关于开展“十五五”智慧校园与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意见建议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合理谋划学校未来五年 数字校园与 信息化建设蓝图, 更好服务广大师生, 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校相关职能单位及全体师生开展淮北师范大学“十五五”智慧校园与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意见建议征集活动。 阅读全文 >

  • 关于2025级新生启用钉钉自动建群功能的通知

    各位老师: 关于2025级新生智慧迎新工作,钉钉班级群功能现已全面升级。具体安排与说明如下: 一、主要升级内容 1.自动建群与入群:2025级新生各班级的钉钉群将自动创建。 2.辅导员权限:各位辅导员将自动加入所属班级群,并成为该群的管理员 阅读全文 >

  •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积极展现“十四五”期间维护网络安全、深化网络育人工作成果,重点做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安全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拓展数字时代网络育人空 阅读全文 >

  • 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将于9月15日至21日在全国举行

    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于9月15日至21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将于9月15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开幕式。今年网安周的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以高水平安全守护高质量发展”,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工作“四个坚持”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做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贯工作,积极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网络安全领域的发展成就和重要成果,向全社会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 阅读全文 >

  • 新乡医学院唐公山校区基础实验中心网络建设询价公告​

    新乡医学院唐公山校区基础实验中心网络建设询价公告 https://cgzb.xxmu.edu.cn/cgggxyl/3117.chtml 阅读全文 >

  •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教学办公等区域智能门禁运维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教学办公等区域智能门禁运维服务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教学办公等区域智能门禁运维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JMCG-2025-110 3、采购方式:询价 4、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2日 二、项目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人民币元) HNJMCG-2025-110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教学办公等区域智能门禁运维服务项目 郑州线在科技有限公司 102500 评审专家名单 付喆、谢华峰、黄河 监督人名单 郭玉龙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及河南经贸职业现代教育信息中心学院网站。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地址: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 联系人 黄河 联系方式:18638128392 阅读全文 >

  •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2025〕26号——一种基于增量数据同步的校园卡自助开卡与信息更新系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现对我校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刘晓兰团队的“一种基于增量数据同步的校园卡自助开卡与信息更新系统”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转化信息 成果名称:一种基于增量数据同步的校园卡自助开卡与信息更新系统 成果明细: 1.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增量数据同步的校园卡自助开卡与信息更新系统 专利号:ZL202210386948.X 转化方式:普通许可 转化收入:50000元 取得时间:2025年7月 二、现金奖励信息 序号 人员 岗位职务 贡献情况 现金奖励金额(元) 现金奖励拟发放时间 1 刘晓兰 工程师 成果完成人 12246.33 2025年9月 2 吴驰 正高级工程师 成果完成人 12246.33 2025年9月 3 熊鹰 工程师 成果完成人 5248.42 2025年9月 4 毛文卉 工程师 成果完成人 5248.42 2025年9月 现金奖励总额: 34989.50 三、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华中科技大学技术合同登记站 技术合同编号:2025420618000643 技术合同项目名称:一种基于增量数据同步的校园卡自助开卡与信息更新系统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特此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9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反映。 联系人:尹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87558732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9月9日 阅读全文 >

  • 关于征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场景优秀案…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有关部署,加快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利用智能技术支撑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教学方法的改革、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构建智能化、网络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经研究, 现 组织开展中国地质大学 阅读全文 >

  • 关于开展2025年信息化应用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 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和数据赋能效益,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经研究, 现 组织 开展 202 5 年 信息化 应用 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 项目 分类 2025年 信息化应 阅读全文 >

  • 关于停用校内食堂一卡通微信付款码扫码消费功能的通知

    全校师生: 因一卡通集成的微信付款码存在断网无法使用、交易延时长、资金到账慢等问题,兹定于 2025年9月15日下午14:00 ,正式关停校内所有食堂的一卡通微信付款码扫码消费功能,统一切换为更加稳定、快捷的“华大V卡通”聚合码扫码支付方式 阅读全文 >

  • 2025年迎新-网络信息服务指南

    怀着喜悦的心情,我们迎来了充满活力的迎新季。欢迎每一位新同学加入武汉音乐学院,愿你在这里开启美好的大学时光! 初入校园,面对陌生的环境与多样的信息化服务,或许你会有些许迷茫。别担心,网络信息中心深知大家的所需所想,倾心为大家打造了一份专属的信息化常用服务指南,只需轻轻翻阅,你就能迅速掌握开启智慧校园生活的“密码”。 快快收藏起来,同时,也别忘了把这份信息化常用服务指南分享给身边同样需要的新伙伴,愿大家在WHCM的校园里,用好信息化工具,拥抱更便捷、更精彩的大学生活! 一、学校官网 https://www.whcm.edu.cn 这里是学校重要的官方平台、有多个栏目让你了解学校的方方面面、可以查找到学校的组织架构、还可跳转各系院的官方网站、帮助你更全面地认识武音。 二、统一身份认证服务 服务介绍: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账号、一个密码进入各个系统和服务。在校园生活中,上网、统一门户、网上办事大厅、VPN等都需要用到它来进行身份认证。请同学们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要把账号外借给他人。 使用方法: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智慧校园平台(通过学校官网首页右上角点击“智慧校园”入口登录),也可直接点击:https://cas.whcm.edu.cn:4103/lyuapServer/login进入,请萌新们绑定手机号,熟悉平台环境及各项功能模块,确保账号能正常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提供三种登录方式:账号密码登录,短信登录和微信扫码登录。 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忘记密码且未绑定手机号的情况下,如需重置密码,可通过智慧校园登录框左下角-“账号激活或密码重置”-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人脸识别成功后,即可重置密码和绑定手机号。 三、智慧校园统一信息服务门户使用 智慧校园统一信息服务门户集成了学校所有信息化系统。每人一套账号密码,就可登录到学校的各类系统(如:网上办事大厅、学工系统、智慧教务、智慧教学、后勤报修等)。 使用方法:可从学校官网主页右上角“智慧校园”入口,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帐号和密码进入。 四、校园网服务 服务介绍:学校在办公区、教学区、餐厅等公共场所免费提供校园Wi-Fi无线网络(2个信号:WHCM-AUTO和WHCM-WIFI),图书馆的WiFi无线网络(4个信号:WHCM-AUTO-2.4G和WHCM-WIFI-2.4G、WHCM-AUTO-5G和WHCM-WIFI-5G)凭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教职工工号、学生学号)实名登录校园网。 校园网使用: 连接无线网络WHCM-WIFI,即会弹出登录界面,在登录界面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网络认证密码进行认证;但部分电脑和手机需要打开浏览器输入任意网址,才可弹出登录界面,登录成功会弹出“网络准入认证”页面,即可访问网络。连接WHCM-AUTO,会弹出手机界面,在此界面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注意证书地方选择无。 五、企业微信移动服务 服务介绍:武汉音乐学院企业微信整合工作、学习、生活领域等丰富的移动应用,提供全方位校园信息化服务。 加入方法: 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绑定手机号2小时内,平台会将数据同步至企业微信内,师生绑定手机号2小时后即可加入学校官方企业微信。 第1步:下载并安装:企业微信,可从各手机的应用商店安装。 第2步:选择【手机号码】或【微信】进行登录。注意:(1)用来登录的【手机号】需要和认证系统中的手机号保持一致;(2)用来登录的【微信绑定的手机号】需要和企业微信中的手机号保持一致。 第3步:点击下方的【待加入企业/团队】 注:(1)若已认证过,请忽略此步骤;(2)若没有【待加入企业/团队】字样或上方也没有出现【武汉音乐学院已认证】字样,请自行检查统一身份平台中的手机号和用来登录的手机号是否一致。 第4步:点击【武汉音乐学院】进行认证 成功加入后,显示该界面 已认证的“武汉音乐学院”为学校官方企业微信,切勿加入有学校名称的其他非认证企业。 六、校园VPN使用指南 校园VPN介绍:校园VPN是师生在校外浏览学校业务系统、电子图书、知网等时所用的虚拟专用网。 校园VPN使用:学院官网右上角有“VPN”的链接,访问学院官网,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后可访问所需资源。※注:校园内直接使用“一站式服务门户”,校园外使用“VPN”。 七、一卡通服务 一卡通服务介绍:刷卡功能由校园卡来实现,能实现校园内消费支付、图书借阅及身份认证。 使用方法: (一)充值 (1)企业微信充值 进入企业微信,找到“工作台”中的“网络和校园卡服务”,找到“校园卡”,进行“充值”,充值完毕后到领款机领款。   领款机安放地点: 序号 校区 安装位置 1 滨江 立德楼1楼大厅 2 图书馆2楼大厅 3 解放路 1号宿舍楼1楼大厅 4 3号宿舍楼1楼大厅 5 4号宿舍楼1楼大厅 6 司门口 一站式社区1楼大厅 (2)圈存充值 圈存是金融术语,指将银行卡的存款通过专用设备(圈存机)转入校园卡内的过程,不受时间限制,方便、快捷、安全。在校内圈存机上可进行圈存充值。 圈存机安放地点: 序号 校区 安装位置 1 解放路 2号宿舍楼1楼大厅 2 5号宿舍楼1楼大厅 3 6号宿舍楼1楼大厅 4 7号宿舍楼1楼大厅 5 8号宿舍楼1楼大厅 6 综合楼1楼大厅 7 医疗中心1楼大厅 8 一站式社区1楼大厅 (3)微信网上充值 微信充值: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新开普完美校园”,校园卡->充值->微信进入->绑定校园卡,充值。 (二)淋浴和购电 (1)淋浴:宿舍安装有自助淋浴系统,使用时将校园卡放置到读卡区域,显示卡余额,此时阀门打开。用水消费期间,达到消费扣款单位时,显示余额减少扣款单位值,取卡,显示消费额,2秒后显示“dn-xxx”或显示时间“XX--XX”,本次消费结束。 (2)购电: 自助购电机可以24小时为学生提供持卡购电服务,购电流程详见购电机附近操作说明。   自助购电机安放地点: 序号 校区 安装位置 1 解放路 2号宿舍楼1楼大厅 2 3号宿舍楼1楼大厅 3 4号宿舍楼1楼大厅 4 5号宿舍楼1楼大厅 5 6号宿舍楼1楼大厅 6 7号宿舍楼1楼大厅 7 8号宿舍楼1楼大厅 8 综合楼1楼大厅 9 司门口 1号楼1楼大厅 10 2号楼1楼大厅 11 3号楼1楼大厅 12 4号楼1楼大厅 进入企业微信,找到“工作台”中的“网络和校园卡服务”,找到“校园卡”,选择“智能水电”,点击右侧“个人中心”,绑定自己宿舍号,进行空调或照明充值,如充值错误,请联系后勤基建管理处公寓中心(解放路一站式服务社区一楼,027-88050569)。 八、琴房预约 琴房预约系统介绍:为合理利用琴房资源,学院建设了琴房预约系统,可以进入企业微信,找到“工作台”中的“网络和校园卡服务”,找到“琴房预约”,选择日期、时长进行琴房预约。 使用方法: (一)点击 “琴房预约”。 如提示:琴房预约出现“请求错误,请稍后重试”,请在琴房预约的界面重新选择一下校区。刷新一下即可。 (二)点击“自动分配查询” (三)查看预约信息。 注意:离开琴房时,请按“开门按钮”开门。 如遇紧急情况无法正常开门时,可以按下控制器上的“紧急开门按钮”开门。     九、如何联系我们 各位萌新如果在使用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网络信息中心报修或咨询: 部门网站:https://nic.whcm.edu.cn 办公地点:滨江校区立德楼413 校园卡服务中心:解放路校区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1号宿舍楼旁边)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网络故障报修:企业微信-武音微门户-网络故障 信息化意见反馈:企业微信工作台-信息化意见箱。 阅读全文 >

  • 关于共享上网行为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网络实名制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和《校园网用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切实保障校园网络信息安全,规范用户上网行为,落实网络安全主 阅读全文 >

  • 网络安全教育短视频

    数据安全类: 报告,数据保卫已经开战 、 “发财”记 ; 邮件安全类: 钓鱼邮件安全教育 ; 个人信息安全类: 个人信息保护 ; 移动终端安全类: 漫话安全Wi-Fi 安全篇 ; 网络安全意识类: 十条网络安全规范 、 E 网惊梦 。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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