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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贝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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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右江民族医学院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为妥善应对和处置校园计算机网络突发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营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为中心,按照“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校校园网络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安全保护工作职能部门 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信技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三、应急措施 1、由信技中心牵头,全校各部门负责实施。 2、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及时、全面地教育和引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各部门配备信息审核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右江民族医学院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机房等上网场所的管理,落实实名上网登记制度和日志留存。 4、各部门建立健全重要数据及时备份和灾难性数据恢复机制。 5、采取多层次的有害信息、恶意攻击防范与处理措施。各部门信息员为第一层防线,发现有害信息保留原始数据后及时删除;信技中心为第二层防线,负责对所有信息进行监视及审核,发现有害信息在及时处理的同时向党委汇报,同时向公安网监部门报告。 6、周六、周日学校安排值班人员。节假日、举行重大活动和发生重大事件时,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对整个校园网的运行进行监控并及时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7、切实做好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防雷、防盗和防信号非法接入。若有以上情况发生,在向学校及时报告的同时,还应向公安网监部门报告。 四、右江民族医学院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指南: 1、网站出现非法言论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网站信息内容必须接受密切监视。学校门户网站由信技中心负责监视、二级网站由主办部门指定网站管理员负责监视。 (2)、发现在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学校信技中心负责人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网站服务器网络物理隔离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信技中心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作好必要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重新投入使用。 (4)、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5)、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上一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警。 2、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有关值班人员发现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通报情况。 (2)、信技中心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并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3)、对现场进行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存档,必要时上报主管部门。 (4)、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系统。 (5)、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上一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警。 3、病毒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有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应立即向信技中心相关负责人报告,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开来。 (2)、信技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到通报后立即赶到现场。 (3)、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4)、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5)、如果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对计算机的操作系统进行重新安装,安装后的计算机经过反复病毒检测确认无误后准许接入网络。 (6)、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认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上一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警。 (7)、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主服务器,经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应立即启用备用服务器并将感染病毒的主服务器修复。 4、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按容灾备份规定的间隔按时进行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信技中心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停止该系统运行。 (3)、检查信息系统的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再恢复软件系统和数据。 (4)、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上一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警。 5、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在有条件的地区,主要数据库系统应按双机热备设置,并至少要准备两个以上数据库备份,平时一个备份放在机房,另一个备份放在另一安全的建筑物中。 (2)、一旦数据库崩溃,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备用系统,并向信技中心相关负责人报告。 (3)、在备用系统运行期间;信技中心工作人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并作数据恢复。 (4)、如果两套系统均崩溃而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 6、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广域网主、备用线路中断一条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备用线路接续工作,同时向信技中心相关负责人报告。 (2)、信技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属我方管辖范围,由信技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予以恢复。 (4)、如属电信部门管辖范围,立即与电信维护部门联系,要求修复。 (5)、如果主、备用线路同时中断,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后,尽快研究恢复措施,并立即向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6)、如有必要,应向上一级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报。 7、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信技中心平时应准备好网络备用设备,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2)、局域网中断后,信技中心相关负责人应立即判断故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向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3)、如属线路故障,应重新安装线路。 (4)、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测通畅。 (5)、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从指定位置将备用设备取出接上,并调试通畅。 (6)、如有必要,应向上一级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报。 8、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信技中心负责人报告。 (2)、信技中心相关负责人立即查明原因。 (3)、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4)、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 (5)、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右江民族医学院 2015年3月 阅读全文 >

  • 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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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商学院协同办公系统(OA)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同办公系统(OA)(以下简称“0A系统”)是覆盖学院各部门的综合性信息管理系统,是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自动化办公的基础平台。对于提高全院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校园具有重要意义。为保障本系统安全、高效、规范的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系统的运行坚持优化办公流程、提高办公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的原则,以实现学院移动(远程)办公、资源共享、高效快捷的现代化办公模式为目的。  第三条 本系统功能包括:公文流转、通知公告、协同审批、知识中心、信息共享、工作安排、互动沟通等。目前主要解决通知、公告、移动(远程)办公、流程审批、会议室预约等事项。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学院在职职工。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本系统的运行由学院集中统一管理。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是本系统的主要运维管理部门,实施对本系统的应用、运行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信息调整等管理工作。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本相关信息收发、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指定专人作为管理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对信息发布及各部门的日常使用进行审核、监管,指导各使用单位操作0A系统工作流程,对违规使用应及时进行处置。并对0A系统中产生的电子公文及其它电子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负责各类归档电子公文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需要技术支持的,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进行协助。  第七条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指定专人作为系统管理员,负责本系统基础数据的设置、数据备份、网络接入维护、人员权限设置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技术支持与维护。  第八条 各二级单位设信息管理员1名,负责本系统知识中心指定板块的信息发布,并履行相关告知、文件传阅存档等职责。  第三章  运行机制  第九条  通过本系统发布的各类信息和公文,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用户应遵守本系统的相关管理规定,掌握本系统的操作方法。在使用本系统处理办公业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员工上班期间要及时登录OA系统,对于系统中领导安排的工作、需协同处理的工作、需签字并转发的文件等各项工作及时处理,不得延误。  (二)按规定应使用本系统的人员,特别是二级信息管理员如因出差、请假等特殊原因离开时,须通过代理设置功能委托相关人员代为办理,代理人应履行委托人的一切义务。  (三)不得在本系统上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公告或讨论;一切言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尊重他人权益及隐私,严禁在讨论区发布私人信息。  第十条 信息发布  (一)OA系统所涉及的各种公文的处理按照学院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 OA系统发布信息的范围:  1.学院党委文件;  2.学院行政文件;  3.各职能部门的文件、会议通知、工作安排通知;  4.学院工作信息;  5.各部门上报的请示、报告、工作信息;  6.可以在OA系统上发布的其他信息;  7.在0A系统上严禁发布涉密信息。  (三)学院各部门只能以本部门的名义发布文件和信息,以“中共贵州商学院委员会”名义发布的文件和信息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审核发布,以“贵州商学院”名义发布的文件和信息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审核发布。  (四)各部门在0A系统中所发布的信息,应先交由本部门领导审核,各部门领导必须严格审核拟在0A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对发布的信息的政策性、可靠性和严肃性负责。  (五)部门发布的通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可在本系统“公共信息”上发布;不需全体人员阅知的事项,可选定发布范围,在“信息共享”中向选定的人发布。  (六)收文时需先签收,再进行相关操作,根据文件要求及领导批示发送给相应的后续节点人员。  第十一条 线上审批  (一)线上审批的制作。由审批对应的归口部门向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提出申请,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统一制作。  (二)线上审批的发布。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制作完成后,由归口部门组织测试。在线上审批符合使用要求后,归口部门应报所属分管院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向目标受众发布该线上审批,归口部门应向院内正式发文公告。  第十二条  信息的接收、处理  (一)教职工从0A系统上发布、接收和处理的电子公文、线上审批、协同办公等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应按要求及时办理。  (二)教职工在工作日时间内,必须保证每天及时签收信息,以保证办公信息的正常流转。  (三)各部门信息管理员要将收到的信息及时告知本部门领导,并及时批阅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入职时,由人事处提供入职员工信息,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系统管理员负责为员工设置OA个人账号,并培训新入职员工使用OA系统。员工岗位变动,由人事处负责通知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对员工在OA系统中的账号及权限范围进行调整。员工离职后,由人事处负责通知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系统管理员负责及时停用离职员工帐号。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使用本系统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本系统中严禁流转涉密电子公文。  第十六条 所有用户向本系统上传送的资料须先通过杀毒软件扫描,以防病毒在本系统中传播。若因用户上传有病毒文件导致OA系统遭受损失,将追究用户本人责任。  第十七条 本系统用户实行实名制,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管理和认证,其在系统中以该用户身份签署或反馈意见、阅读等相关记录代表该用户本人及所在岗位已知晓。  第十八条 使用人员首次登录系统应及时更换密码,应注意对密码的保护,不得泄露给他人,同时根据需要及时更换。因密码泄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系统涉及使用的电子印章和个人签名应符合国家的电子签名管理办法,一经认可并在本系统上使用,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人采用非法手段攻击网络或盗用电子印章和个人签名的,学院和受害人将按有关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 阅读全文 >

  • 贵州商学院电子邮件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电子邮件系统的使用与管理,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子邮件系统是学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平台,是通过互联网进行教学、科研、管理和交流等活动的日常应用信息服务。电子邮件系统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 学院电子邮件系统通过租用形式建设,邮箱后缀统一为:@gzcc.edu.cn,域名为:mail.gzcc.edu.cn。邮箱域名是学院特有的用户标识,具备重要的网络身份识别功能。  第二章 部门邮箱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各二级单位在对外联络或征集意见等工作中需收发电子邮件的,应使用学院域名的邮箱。因保密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第五条 部门邮箱采用实名制。有开通部门邮箱需求的二级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一个电子邮箱账号,单位用户电子邮箱的使用仅限于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业务,电子邮箱须指定专人管理,须向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贵州商学院部门办公邮箱开通申请表》,登记部门邮箱的管理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部门邮箱用户名称的命名规则一般以单位名称或主要服务事项的汉语拼音首字母组成。  第六条 各部门邮箱应指定专人管理;机构变更或管理人员发生调整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备案。已开通邮箱不再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向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申请注销。  第七条 部门邮箱由管理责任人使用,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让给本部门工作范围以外人员使用。部门邮箱由申请部门负责人指定责任人,责任人要承担电子邮箱安全责任。  第三章 个人邮箱的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 教职工在因公对外联络等事务中,应使用学院域名的个人邮箱。因保密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教职工申请开通个人邮箱前请填写《贵州商学院教职工邮箱申请表》,并经部门同意后报网络中心办理邮箱开户。  第八条 个人邮箱用户名称为本人的工号,若需设置邮箱别名的,可在开通时填写,若别名重复时,补加所在单位简称汉语拼音首字母。  第九条 个人邮箱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第四章 邮箱使用安全管理  第十条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电子邮件系统及相关服务的建设和采购;负责系统日常安全运维,管理账号、密码、组织架构等。  第十一条 系统管理员未经用户授权不得重置用户的初始默认密码。  第十二条 使用学院电子邮件系统必须遵守国家各种政策法规,并与高校教师的身份相适宜。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实,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将立即停止用户服务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对使用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利用系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故意传播非法或不良信息被公安机关查获的;  (二)违反保密条例造成泄密后果的;  (三)利用系统对他人进行骚扰被举报属实的;  (四)盗用、破坏他人账号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 为了保障邮箱的安全使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将结合实际情况对长时间未登录(连续12个月以上)的邮箱账户动态进行清理。若教职工有需求,可再申请。  第五章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用户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行为负法律责任,因使用不当而导致个人或他人权益受损的,由用户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损失。  第十五条 个人或部门邮箱的账号和密码,由用户自行负责保管,用户应定期修改并妥善保管邮箱密码。如发现账号遭盗用或密码遭篡改时,应立即向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报告,并重置密码。  第十六条 用户有义务接收和处理来自学院相关系统的推送信息。不推荐用户使用学院电子邮件系统传输涉及个人或他人隐私的信息,学院对用户邮件内容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 个人应及时做好邮箱数据备份。学院对邮箱系统遭受不可抗拒之原因而导致的邮件损失不承担责任。若邮箱租用协议到期撤销后,所有邮件将被清除,用户应在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发布通知后及时做好备份。  第十八条 用户接收到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妨碍社会治安和其他有害信息的邮件后,应根据情况立即通知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党委宣传部、学校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 阅读全文 >

  • 北部湾大学电教设备借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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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信息化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对信息化办公设备的管理,形成统一、有序的信息化设备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化设备使用效率、提高信息化设备运维管理水平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学校各部门、院系。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化设备分为: (一)员工使用办公设备  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一体机、摄像机、照相机等信息化办公设备。 (二)机房设备  包括机柜、机房电源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光端机、像机、照相机等信息化办公设备。 (三)视频会议设备  包括视频会议终端、调音台、功放、反馈器、无线麦、音响、话筒、显示屏、电视机、电子显示屏、投影仪、幕布等视频会议室使用的相关设备。 第二章 信息化办公设备申请、采购、领取 第四条 信息化办公设备申请 (一)部门核实确定存在预算后提出申请。 (二)在办公OA上填写“零星物资采购申请表单,经过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申请的数量和价格必须符合要求,同时必须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参考附件。 第五条 信息化办公设备采购 (一)采购按照《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关于印发采购与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办公计算机和操作系统软件由图情信息中心集中汇总,然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向财政局申报项目并按规定集中进行采购,其余自行采购。 第六条 信息化办公设备的领取 (一)按照入库要求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入库。 (二)计算机设备在领用时属于成套领出,严禁在领用后随意调整主机和显示器的搭配。 (三)计算机设备由部门领用后,由部门资产管理员查看电脑的物理地址和序列号,并填写表格,然后将设备及软件相关信息录入重庆市软件正版化平台中。 第三章 信息化办公设备使用 第七条 信息化设备一经领用,即确定了具体责任人,使用过程中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第八条 信息化设备使用制度 (一)严禁在计算机私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硬件。 (二)严禁擅自更改计算机、交换机、路由器、网络打印机的IP地址。 (三)严禁擅自拆装配发信息化设备。 (四)计算机定期进行杀毒并在非本地盘进行备份。 (五)使用移动设备时,进行查杀病毒后再打开。 (六)使用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离开计算机前应做到及时关机并切断电源。 第四章 信息化办公设备维护、维修 第九条 计算机及打印机的维护由图情信息中心统一实施。 第十条 维护保障方式: (一)凡属厂商保修期内的计算机及外设,出现软故障由图情信息中心进行维护。 (二)已过保修期的信息化设备,出现故障由图情信息中心或部门联系进行维修。 第十一条 若因硬件损坏需购置配件,须按学校发布的关于设备、物资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预算编制标准 第十二条 各类设备配置的具体预算编制标准 (一)计算机 包括一般办公和特定目的工作需要配备的台式计算机,总数按编制人数确定上限,不超过6000元,因工作特殊需要,可适当增加台式计算机数量。 便携式计算机,总数按编制人数的20%确定上限,单价不超过8000元。 单位需对接外部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但应同时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二)打印机 提倡有局域网的单位使用网络打印,打印机(含一体机)总数按编制人数的20%确定上限,其中A3幅面打印机不超过打印机总数的50%,未使用局域网的单位打印机总数按编制人数的60%确定上限,其中A3幅面打印机不超过打印机总数的30%。 A3幅面每台不超过15000元,A4幅面每台不超过3000元。 (三)复印机 数量按编制人数的5%确定上限,每台不超过20000元。 (四)速印机 仅限文印室配置1台,因部门业务职能和工作性质有特殊要求的可增配1-3台。每台不超过40000元 (五)扫描仪 数量按编制人数的5%确定上限,每台不超过2000元。 (六)传真机 数量按编制人数的20%确定上限,每台不超过2000元。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行政处分等处罚,人为造成设备损害并导致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图情信息中心和后勤服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阅读全文 >

  • 校政发(2019)17号 关于印发《河池学院公共基础信息编码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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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右江民族医学院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学校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结合我校网络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我校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灾害。包括校园网运行及网络信息方面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学校、社会和国家安全稳定的紧急事件;由于其他重大事件的发生影响到我校校园网正常运行或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并由此可能影响到学校、社会、国家安全稳定的事件。 影响或破坏网络运行及网络信息安全的事件可分为校园网络安全事件和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两类:校园网络安全事件主要指校园网络实体中线路、网络设备等出现的被病毒和恶意攻击带来的安全事件;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指校园网络中各信息服务设备中出现的信息安全事件,如非法信息、泄密事件等。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与网络运行事件类型 (一)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1、特别重大的事件: 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主页出现反动、煽动分裂、破坏稳定等反动政治信息及链接的,出现较大的泄、失密事件。 2、重大事件: 校园网上出现不良信息、主页出现淫秽信息及链接的。 3、较大事件: 校园网用户邮箱出现大量非法宣传邮件;校园网用户未经审批在校园网上私自设立网站并提供非法信息 。 (二)网络运行安全事件: 1、由于病毒攻击、非法入侵等原因,校园网部分楼宇或整个校园网出现网络瘫痪。 2、由于病毒攻击、非法入侵等原因, 部分网站服务器不能响应用户请求。 3、由于病毒攻击、非法入侵等原因,校园网络中心全部DNS、主WEB服务器不能正常工作。 4、由于病毒攻击、非法入侵、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校园网出口中断。 第三条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确保我校相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的安全。 第四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网络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五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六条 成立学校右江民族医学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信息化办公室,校级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信技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信息化办公室设在信技中心,同时承担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筹全校网络信息的灾害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学校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三章 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七条 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灾害发生前与灾害发生后两种情况。 (一)灾害发生前,信技中心要预先对灾害预警预报体系进行建设,开展灾害调查,编制灾害防治规划,建设专业监测网络,并规划建设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处理灾害讯情信息。 加强灾害险情巡查。信技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灾害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范,发现有不良险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属于大型灾害的,在向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还应向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和公安局网监部门报告。 (二)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定灾害级别,并立即将灾情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八条 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 信技中心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校园网信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每周访问记录的备份和90天访问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灾害并及时处置此突发性事件。 (二)预案启动 一旦灾害发生,立即报告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在灾害发生时,首先应区分灾害发生是否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上网账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除。 5、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教相关的专业人员。 (四)情况报告 灾害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要判定灾害的级别,首先向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大型灾害发生时同时向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报告和公安局网监部门汇报。中、小型级别的灾害,可以只向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级别,灾害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灾害结束的时间,以后如何防范类似灾害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发布预警 灾害发生时,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与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警而教育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灾害,除了在技术上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灾害警报解除。 (六)预案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同时预案终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第九条 人员保障 重视人员的建设与保障,确保在灾害发生前的人员值班,灾害处置过程和灾后重建中的人员的战斗力。 第十条 技术保障 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在灾害发生前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强劲与安全,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相关技术支撑。 第十一条 物资保障 要根据近年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本年度灾害应急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预算,购买相应的应急设施。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证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以确保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训练和演练 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用户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用户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 右江民族医学院 2015年3月 阅读全文 >

  • 右江民族医学院站群系统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右江民族医学院站群系统是学校主要的信息发布平台,为规范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充实,充分发挥站群系统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网站的有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凡是在站群系统上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办法。 (三)门户网站及各二级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管理和维护 (一)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站群系统后台及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包括权限的分配及管理,门户网站的建设,站群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防止未经授权的用户发布有害信息,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二)站群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门户网站信息由各职能部门拟稿,对文字、语法等进行严格审核后方可将信息上传至门户网站后台,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对上传的信息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发现错误,及时更正,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影响,追究信息发布人及相关管理部门责任。 (三)宣传部对门户网站来稿未发布的信息,予以退稿并注明退稿原因,各职能部门对退稿信息进行修改无误后方可再次投稿。 (四)二级网站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建设,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二级网站信息的发布由二级部门负责上传并发布,发布前需进行严格审核,部门负责人对所管辖二级网站发布的内容负责。 (五)各部门对门户网站版面及栏目的设置可提出增、删建议,建议方式为书面申请,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对增减内容进行审核后由信技中心负责调整。 三、信息管理和保密 (一)站群系统上发布、转载的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网站内容应以学校信息为主。 (二)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学校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三)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站群系统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定期备份网站内容。网站信息管理员每日监管上网信息,发现重大问题立刻发布并做好备份,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附则 (一)门户网站的页面结构和风格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适时进行更新,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应采取措施不断优化网站并扩大网站社会影响。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右江民族医学院 2015年3月 阅读全文 >

  • 学院门户网站管理制度

    为推动校园信息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服务于教学科研,更好地让外界了解我校,加大我校对外的宣传力度,现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校园网站管理制度。规范校园网站的管理,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网站建设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以立德立言立人、求真求善求美的办网宗旨,积极宣传全校教育教学动态与成果,表彰先进人和事,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和文件,为师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 二、网站运行管理 在校领导指导下,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直接管理与维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等资源的分配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信息审核管理 学校首页的学院快讯、校园公告等栏目由宣传部负责信息采集并审核发布,各二级部门网站由各二级部门负责信息采集并审核后发布。 四、信息采集与发布 (一)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与学校师生相关的各类活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资源等; (二)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三)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负责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四)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严格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五)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进行核稿,并由上传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五、安全管理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二)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三)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四)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右江民族医学院 2015年3月 阅读全文 >

  • 校政发〔2020〕7号关于印发《河池学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校政发〔2020〕7号关于印发《河池学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阅读全文 >

  • 校政发〔2020〕6号关于印发《河池学院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政发〔2020〕6号关于印发《河池学院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阅读全文 >

  • 校政发〔2019〕111号关于印发《河池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政发〔2019〕111号关于印发《河池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阅读全文 >

  • 校政发〔2019〕108号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校政发〔2019〕108号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阅读全文 >

  • 右江民族医学院学生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护管理办法》、《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校在籍学生,其计算机在学校内接入校园网络,其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三条 我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全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保卫处、学生工作处负责校内协调、督促、检查学生使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和网络监控工作的落实,负责对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案件查处从技术上给予协助。对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五条 学生公寓网络采用静态或动态IP地址分配,接入校园网的用户禁止盗用他人IP地址或架设代理服务。 第三章 学生使用网络安全责任 第六条 学生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其他群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 学生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八条 学生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使用校园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校园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校园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 第九条 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录修改、设置、破坏校园网内的交换机、路由器和服务器等设备及删除其系统。对于损坏网络设施的,包括光纤、机柜、交换机、线缆、终端盒、线槽及其他附属设施,应按设备价值进行经济赔偿。 第十条 未经批准,学生不得在寝室之间和寝室内私拉网线及其附属设施,已安装的必须拆除;不得私设未经许可的任何网络应用服务器(包括游戏、FTP、WWW、Email等)。 第十一条 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学生使用网络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凡违反规定者,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并予以停网整顿。 第十三条 学生违法使用网络,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本办法在实施中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右江民族医学院 2011年11月15日 阅读全文 >

  • 贵州商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整体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水平,保证网络通信畅通和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营,提高网络服务质量,确保网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学校正常办公秩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 除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准擅自进入中心机房,外来人员因参观、业务交流确需进入机房,必须经网络与信息化中心领导同意,并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进入。  第三条 学院网络应具备冗余需求和设计,实现基本的冗余配置,预防关键点的网络故障。应配备冗余链路、核心和汇聚层的冗余设备,配置冗余路由以充分保障网络的可用性。  第四条 学院整体网络架构中要逐步考虑对重要区域实行冷备与热备结合的方式,避免双重失效造成的影响。  第五条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巡检,网络安全巡查的对象是机房的服务器、路由器设备运行日志、网络监控记录的日常维护和报警信息等情况。工作时间每日定时巡查一次,每次巡查,巡查人员需做好登记,将异常情况如实向领导汇报情况。  第六条 定期对学校网络运行相关设备进行安全升级,对防病毒软件进行更新。对重大的病毒情况在学校内部及时进行公报。运行日志进行必要的巡查并定期备份,按要求保存不少于6个月,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必要的处理。  第七条 相关管理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密码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换工作。密码内容设置规则: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密码长度不能少于8个字符,设置密码时应尽量避开有规律、易破译的数字或字符组合作为自己的密码,密码要定期更换:一般服务器、网络设备密码更换周期不得多于90天;重要服务器密码更换周期不得超过60天。  第八条 数据备份采取定期备份与动态备份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备份按一定周期有计划进行;动态备份是指当网络结构或软件系统升级发生较大变动后,实时进行的备份。在网络变更配置调整前进行一次完整备份,网络设备以最小服务配置。日常工作中每学期对网络设备的配置定期进行备份。网络设备的当前运行配置文件应和备份配置文件保持一致。  第九条 各类计算机设备或终端设备加入校园网,必须实名认证,分配IP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并记录归档。  第十条 校内凡需连接互联网的用户,必须实名认证。已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其分配的帐号和密码,并对其安全负责。不得利用互联网做任何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应付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入网计算机必须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必须进行病毒检查。  第十二条 网络管理员定期检查包括有线、无线上网等行为对违反网络安全策略的行为,因违反规定造成电子数据失密或病毒感染,由违反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 阅读全文 >

  • 贵州商学院信息安全病毒防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整体网络与信息安全水平,保证网络通信畅通和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营,提高网络服务质量,规范病毒防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办公终端、生产终端以及服务器病毒的防护,确保系统的安全。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体干部职工及所有入网设备。  第三条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是我院病毒防护的主管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的病毒防护系统的整体规划,进行整体部署、监管和指导;  二、负责学校病毒的预警工作,有专人负责跟踪病毒信息,及时发布病毒信息;  三、负责监控学校网络病毒的整体情况,在爆发重大病毒时,各系统无力处理病毒的情况下,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响应;  四、制定学校的病毒防护相关管理规定,并根据其内容定期检查学校的病毒防治工作;  五、组织病毒防治的讲座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病毒防护安全意识。  六、各学院、处(部)是学校病毒防护的维护和执行部门,应对本学院、处(部)的病毒防护工作负责。  第四条 应用业务系统,应按照各安全操作和工作流程进行防病毒系统日常维护。一旦发生病毒安全事件,应根据学校的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和应急响应流程进行处理,在本系统人员和技术能力无法对病毒事件在规定时间内紧急恢复或有效控制时,应及时上报上级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请求技术支援和紧急响应。  第五条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学校中心机房服务器的病毒防护工作,同时指导学校计算机等终端在遭受大规模病毒攻击时可以按时进行响应。  第六条 病毒防护系统的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病毒防治系统日常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并正确设置病毒防治管理服务器的实时防护、文件防护、定时扫描、病毒日志和隔离区;  二、负责获得病毒防治产品的升级版本并安装;  第七条 学校所有计算设备用户或管理部门应保证使用的计算设备安装相应的病毒防护软件或采用相应的病毒防护手段,并且应保证这些措施的可用性。  第八条 学校各系统的防病毒系统应在遵循学校病毒防护系统整体规划的前提下由各系统自行建设和管理。  第九条 学校各级人员在发现终端感染病毒的情况下,应首先拔掉网线,降低可能对学校网络造成的影响,然后向学校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提交《病毒事件报告》;  第十条 各系统管理员在网络或服务器发现病毒,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依照《安全事件响应流程》进行汇报和备案。  第十一条 所有病毒防护的负责部门或人员应严格遵守病毒响应时限的要求。如无法在病毒响应时限内完成对病毒的响应工作,应及时上报学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办公终端感染病毒的(非蠕虫类),应在发现时(防病毒系统记录或技术支持电话记录)起2小时内进行解决。  第十三条 办公终端感染蠕虫的,应在发现时(防病毒系统记录或技术支持电话记录)起30分钟内进行解决。  第十四条 服务器、监控平台等生产设备感染病毒的(非蠕虫类),应在发现时(防病毒系统记录)起1小时内进行解决。  第十五条 服务器、监控平台等生产设备感染蠕虫的,应在发现时(防病毒系统记录)起30分钟内进行解决。如果该设备会对其他生产设备产生大于设备离网产生的影响时,应立刻切断该设备与网络的连接。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 阅读全文 >

  • 贵州商学院非涉密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学校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第三条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材料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第四条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 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在网上发布任何信息及对网上信息进行维护或更新,都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必须经过严格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第五条 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禁止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进行移动存储介质数据交换。  第六条 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第七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八条 本规定由保密办、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阅读全文 >

  • 贵州商学院计算机系统密码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学校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密码)的安全管理,提高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密码)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密码的设置  一、服务器及业务系统的密码,由业务系统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和系统管理员商议确定,必须两人同时在场设定。  二、服务器及业务系统的密码须部门负责人在场时,由系统管理员记录封存。  三、密码内容设置规则: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密码长度不能少于8个字符;密码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设置密码时应尽量复杂,避开有规律、易破译的数字或字符组合作为自己的密码。  四、密码要定期更换:一般服务器密码更换周期不得多于180天;重要服务器密码更换周期不得超过30天。  五、重要服务器需要分别设置BIOS、操作系统开机登录密码。  第二条  密码和口令的保存  一、服务器及业务系统设置的用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自行保存,严禁将密码转告他人;若工作需要必须转告,应请示上级领导批示;非系统管理员使用密码完成工作后,系统管理员应该及时更改密码,保证密码安全。  二、服务器及业务系统所有设置的用户密码须登记造册,由系统管理员管理保存,交于密码保险柜封存。  三、密码更换后系统管理员需将新密码或口令记录登记封存。  四、如发现密码有泄密迹象或黑客入侵,系统管理员要立刻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系统管理员商定修改密码,并严查泄密源头修补系统漏洞,将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领导。 阅读全文 >

  • 贵州商学院校园网上网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安全管理,保障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严格执行上网实名认证机制,规范上网行为,维护校园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是校园网上网账号管理单位,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办理上网账号注册、管理和注销等工作,联系协调与学校有正式工作关系的相关运营商和合作单位办理非免费区域上网账号注册、管理和注销等工作。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校园网账号信息从事各种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使用贵州商学院校园网的单位、师生和其它用户,包括所有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服务器、仪器设备及移动终端等。  第四条 上网账号管理  一、教职工的账号是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教职工名单编制,账号为教职工工号。学生的账号是学号。其它与学校有长期工作关系的外部机构人员需要上网的,人员账号由具体业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根据规则编制。编写规则:校内服务机构名称首字母简称+个人姓名首字母+两位顺序码,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将账号对应表反馈申请部门。  二、学校师生、为学校提供服务的相关机构人员每人只可以拥有一个上网账号,仅供账号所有人使用,账号所有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在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的法规和制度,对本人账号下发生的网络行为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责任。  三、为确保网络安全,请师生、相关人员务必加强账号密码的管理,不得盗用、出借、赠与或进行买卖上网账号,因个人原因未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造成账号丢失和其它异常情况,而对本人、他人、学校或第三方造成损害,账号所有人将承担全部责任,账号所有人主管部门将承担管理责任。  四、因违反规定及发生危害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行为,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将视情况封闭账号一周至一个月,并将违规情况报送学校保卫部门和所在单位(学院),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主管校领导和上级网络安全主管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账号密码遗忘,请持有效证件到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办理密码重置。由于退休、调离、毕业、转校、离校等原因,其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将转为校友身份,上网账号将停用。  第五条  在校内接入互联网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校园网管理规定。由运营商提供宽带接入有偿服务的人员由相关运营商负责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六条  认证上网实施方法  一、在编教工、在籍学生上网:所有在编教工、在籍学生统一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认证上网,出于安全原因密码分系统独立设置,可自主修改账号密码。每个账号可以在图书馆、办公区域、教学区域、实验室等非宿舍区域不计流量。  二、宿舍区域上网:在宿舍区域有上网需求的教工或相关业务系统用户,由申请人或业务管理员填写《校园网接入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审批后办理手续。  三、为学校服务的外部机构人员使用校园网:外部机构人员包括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保安公司等第三方服务人员、外聘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校外人员。各单位聘任的外部机构人员及其他校外人员,如有上网需求,由主管业务部门填写《外部机构人员上网认证信息登记表》统一向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申请上网账号,经审批通过后即开通上网账号。外部机构人员上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其他学生使用校园网:其他学生包括联合培养学生、留学生、交流访问学生等人员。其他学生如有上网或者使用其它相关应用系统的需求,由学生所在学院或主管部门填写《其他学生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登记表》统一向网络与信息化中心申请账号,经审批通过后即开通上网账号。其他学生上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校外系统维护人员申请访问学校相关服务器进行系统维护必须经过管理部门同意,由管理部门填写《校外系统维护人员申请访问表》为其申请维护账号,经审批通过后即开通账号。维护账号必须通过我校堡垒机接入进行维护。  六、固定设备接入校园用:固定设备包括网络打印机、提供公共服务的PC、服务器、大型仪器设备等。由使用单位填写《校园网接入申请表》,由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审核后办理开户。  七、各类机房及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会议室、报告厅等区域上网统一使用自己的账号实名认证上网。  第五条  附 则  (一)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二)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外部机构人员上网认证信息登记表            2.其他学生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登记表            3.公司系统维护人员账号申请表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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