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数字化知识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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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阅读全文 >
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要求,经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检测,71款移动应用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现通报如下。 1、在App首次运行时未通过弹窗等明显方式提示用户阅读隐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规则;隐私政策难以访问;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未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等。涉及13款移动应用如下: 《阿闻宠物》(微信小程序)、《车300二手车》(抖音小程序)、《宠物帮领养中心》(微信小程序)、《宠物托运宠鑫》(微信小程序)、《房见》(微信小程序)、《光速出行》(版本v4.2.2,360手机助手)、《金陵连锁酒店》(支付宝小程序)、《金鱼塘Plus》(微信小程序)、《乐租星租机》(抖音小程序)、《朴朴超市》(微信小程序)、《星骑出行》(微信小程序)、《循迹讲堂》(版本V3.9.6,应用汇)、《寓小二》(微信小程序)。 2、隐私政策未逐一列出App(包括委托的第三方或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插件)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等。涉及31款移动应用如下: 《51CTO》(版本V5.3.9,PP助手)、《53伴学》(版本3.00.04,vivo应用商店)、《LED粉丝超级应援》(版本V:6.6.715,华为应用市场)、《边界猎手》(版本3.19.1,vivo应用商店)、《车300二手车》(抖音小程序)、《车镇车源》(版本8.5.0,历趣市场)、《蛋仔派对》(版本1.0.238,应用宝)、《工程相机》(版本V2.9.0,vivo应用商店)、《光速出行》(版本v4.2.2,360手机助手)、《滚动字幕动画》(版本3.3.9,搜狗下载)、《狐友》(版本6.16.1,vivo应用商店)、《吉云科技》(版本1.2.2,历趣市场)、《计算机证件照》(版本V 2.1.4,华为应用市场)、《剪影多多》(版本1.93,vivo应用商店)、《饺子云》(版本V1.3.2.153,华为应用市场)、《酒书》(版本1.30,豌豆荚)、《开嗓练声》(版本v2.1.0,搜狗下载)、《乐租星租机》(抖音小程序)、《麦萌配音》(版本3.0,小米应用商店)、《妙景》(版本2.0.2,百度手机助手)、《墨趣书法》(版本11.0.3,读书郎学生平板应用市场)、《三替好生活》(版本2.7.7,历趣市场)、《视频加字幕》(版本4.0.0,小米应用商店)、《太古流量》(版本1.0.3,抖音应用中心)、《太痕潮鞋》(版本1.1.13,抖音应用中心)、《易奇文化》(版本V4.9.3,vivo应用商店)、《寓小二》(微信小程序)、《知识课堂》(版本2.9.5,科大讯飞AI学习机应用中心)、《指尖画画》(版本1.37,科大讯飞AI学习机应用中心)、《中公网校》(版本6.5.32,应用宝)、《走路步步赚》(版本1.0.8,vivo应用商店)。 3、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未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涉及13款移动应用如下: 《51CTO》(版本V5.3.9,PP助手)、《车镇车源》(版本8.5.0,历趣市场)、《东风风神》(版本v4.4.6,360手机助手)、《古筝世界》(版本1.4.0,小米应用商店)、《光速出行》(版本v4.2.2,360手机助手)、《酒书》(版本1.30,豌豆荚)、《天眼》(版本1.151,PP助手)、《形状与颜色》(版本5.6.9,科大讯飞AI学习机应用中心)、《易奇文化》(版本V4.9.3,vivo应用商店)、《易上网》(版本V2.6.2,小米应用商店)、《圆桌星球》(版本2.8.7,读书郎学生平板应用市场)、《真爱网》(版本2.6.1,vivo应用商店)、《知识课堂》(版本2.9.5,科大讯飞AI学习机应用中心)。 4、未在征得用户同意后才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房见》(微信小程序)、《金陵连锁酒店》(支付宝小程序)、《星骑出行》(微信小程序)。 5、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为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或注销用户账号设置不必要或不合理条件;虽提供了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但未及时响应用户相应操作,需人工处理的,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核查和处理。涉及5款移动应用如下: 《边界猎手》(版本3.19.1,vivo应用商店)、《金鱼塘Plus》(微信小程序)、《开嗓练声》(版本v2.1.0,搜狗下载)、《易捷加油》(微信小程序)、《易上网》(版本V2.6.2,小米应用商店)。 6、投诉、举报未在承诺时限内受理并处理;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建立便捷的个人行使权利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涉及2款移动应用如下: 《古筝世界》(版本1.4.0,小米应用商店)、《货车定位》(版本V2.5.48.251126,360手机助手)。 7、未向用户提供撤回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途径、方式;个人信息处理者未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涉及23款移动应用如下: 《Keep奖牌》(今日头条小程序)、《车300二手车》(抖音小程序)、《宠物托运宠鑫》(微信小程序)、《东风风神》(版本v4.4.6,360手机助手)、《房见》(微信小程序)、《工程相机》(版本V2.9.0,vivo应用商店)、《国语助手》(版本3.2.28,PP助手)、《吉云科技》(版本1.2.2,历趣市场)、《饺子云》(版本V1.3.2.153,华为应用市场)、《金鱼塘Plus》(微信小程序)、《酒小二》(版本V2025.4.4,历趣市场)、《乐租星租机》(抖音小程序)、《朴朴超市》(微信小程序)、《三替好生活》(版本2.7.7,历趣市场)、《太古流量》(版本1.0.3,抖音应用中心)、《天眼》(版本1.151,PP助手)、《小达物联》(版本v700.3.0,历趣市场)、《星骑出行》(微信小程序)、《循迹讲堂》(版本V3.9.6,应用汇)、《亿企学会》(版本4.22.0,历趣市场)、《易奇文化》(版本V4.9.3,vivo应用商店)、《真爱网》(版本2.6.1,vivo应用商店)、《指尖画画》(版本1.37,科大讯飞AI学习机应用中心)。 8、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未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未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房见》(微信小程序)、《星骑出行》(微信小程序)、《中公网校》(版本6.5.32,应用宝)。 9、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未向个人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电子证件照》(版本1.2.3,华为应用市场)、《计算机证件照》(版本V 2.1.4,华为应用市场)、《陌话》(版本V1.2.0,应用宝)。 10、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未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收集未成年人信息未取得监护人单独同意。涉及3款移动应用如下: 《HelloTalk》(版本6.1.81,华为应用市场)、《国语助手》(版本3.2.28,PP助手)、《狐友》(版本6.16.1,vivo应用商店)。 11、未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涉及27款移动应用如下: 《Keep奖牌》(今日头条小程序)、《阿闻宠物》(微信小程序)、《哔哒组局》(版本V2.4.3.1,小米应用商店)、《宠物帮领养中心》(微信小程序)、《宠物托运宠鑫》(微信小程序)、《触站》(版本V1.39.2,小米应用商店)、《蛋仔派对》(版本1.0.238,应用宝)、《房见》(微信小程序)、《公务易行》(版本V3.0.2,360手机助手)、《货车定位》(版本V2.5.48.251126,360手机助手)、《吉云科技》(版本1.2.2,历趣市场)、《金陵连锁酒店》(支付宝小程序)、《金鱼塘Plus》(微信小程序)、《酒小二》(版本V2025.4.4,历趣市场)、《乐道汽车》(版本1.20.0,vivo应用商店)、《两步路户外助手》(版本V8.0.8,小米应用商店)、《妙景》(版本2.0.2,百度手机助手)、《朴朴超市》(微信小程序)、《三替好生活》(版本2.7.7,历趣市场)、《深蓝汽车》(版本1.8.6,App Store)、《小达物联》(版本v700.3.0,历趣市场)、《斜视训练》(版本1.0.6,读书郎学生平板应用市场)、《星骑出行》(微信小程序)、《亿企学会》(版本4.22.0,历趣市场)、《易捷加油》(微信小程序)、《寓小二》(微信小程序)、《真爱网》(版本2.6.1,vivo应用商店)。 12、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未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涉及6款移动应用如下: 《HelloTalk》(版本6.1.81,华为应用市场)、《哔哒组局》(版本V2.4.3.1,小米应用商店)、《两步路户外助手》(版本V8.0.8,小米应用商店)、《觅伊》(版本5.4.70,华为应用市场)、《糖聊交友》(版本3.4.24,小米应用商店)、《易上网》(版本V2.6.2,小米应用商店)。 13、无隐私政策。涉及5款移动应用如下: 《爱居找房》(百度小程序)、《长隆旅游》(支付宝小程序)、《房产超市网》(百度小程序)、《跟团游》(百度小程序)、《青岛青年国际旅行社》(百度小程序)。 上期通报的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检测发现的69款违法违规移动应用,经复测仍有27款存在问题,相关移动应用分发平台已予以下架。 (注:文中所列移动应用检测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本文章转载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 阅读全文 >
为保障师生在寒假期间正常使用校园网络及各类信息系统,信息化办公室将安排人员值班(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2.值班地点:长宁校区图书馆4楼信息办办公室,松江校区明珠楼A3133.值班电话:62071629(长宁),57090190(松江) 卡务中心值班:校区 日期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长宁校区 每周三 9:00-11:0013:00-15:30(春节假期除外)37号楼104室松江校区 每周四 明珠楼A317室注:松江、长宁校区校园卡及电控系统可每天进行自助充值。校园卡自助充值方式:1. 通过“华政信息办”服务号中“常用服务”进入“华政一卡通”小程序,选择充值进行圈存。2. 中国银行卡圈存机充值(位置:长宁校区中国银行自助银行内)。3. 自助充值补卡机充值(位置:松江校区图书馆二楼大厅、长宁校区中国银行自助银行)。4. 卡务中心现金充值(位置:松江明珠楼A317、长宁37号楼104室)5. 中国银行APP中乐知校园进行校园卡充值。 信息化办公室2026年1月7日 v 阅读全文 >
信息化中心将于1月9日19:00-20:30升级消息平台,升级期间,消息平台暂停发送短信、邮件、微信通知等业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升级结束后,如仍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89683791(8:00-19:00),或通过微信服务号“南京大学信息门户”、“我”、“我要反馈”进行报障。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6年1月9日 阅读全文 >
项目名称NAT设备采购(招物2025C00167)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35万元维保年限5年比选范围详见比选文件。资质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2、响应单位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口接受 不接受获取比选文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网络信息中心501室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报名时间:2026年1月 9日 至2026年1月 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逾期一律不接受验证。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1月 13日(报名截止日期)。报名步骤响应单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携带以下材料前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网络信息中心501室进行现场报名初审。所需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1月 20日16时提交响应文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网络信息中心501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1-34206060转8520 阅读全文 >
2025年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月报(12月) 阅读全文 >
网络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安全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支撑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立法的重要里程碑,不仅切实回应了保障网络安全、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的现实需求,也对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立足于数字时代发展方位,把握信息革命演进大势,坚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科学设置不同类型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系统引导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对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网、进一步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认识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成效 网络安全形势伴随技术产业发展动态变化,我国网络安全法律制度也适应不同互联网发展阶段与时俱进。其中,网络安全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基础性法律,对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 自2017年6月1日施行以来,网络安全法不仅为我国网络安全领域构筑起坚实的制度保障,更全面推动我国网络法治建设迈入规范化、系统化发展阶段。一方面,网络安全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构成有机整体。网络安全法既在横向上联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领域专门立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领域立法,协同构建网络领域立法顶层设计;又在纵向上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提供法律依据,形成系统完备的网络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另一方面,网络安全法加速推进我国网络法治建设进程。网络安全法施行以来,推动我国网络法律体系不断健全、网络法治实施持续深化、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全面提升、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持续推进,网络法治建设各方面取得历史性成就,网络强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准确理解新形势下网络安全法的新调整 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格局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在此背景下,网络安全法的修改适应网络安全新形势新要求,回应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技术取得的新发展,重点强化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加强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彰显了网络空间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意义。 (一)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当前,网络空间已成为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疆域,网络空间安全风险也已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重大变量。近年来,网络安全风险进一步凸显,利用网络从事网络入侵、网络攻击、传播违法信息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给国家安全带来新的挑战。网络安全法修改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根本遵循,深刻把握发展与安全的辩证统一关系。本次修改新增了第三条,将“坚持党的领导”写入指导原则,同时将“网络强国建设”首次写入法律,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直接体现,进一步推动了网络强国战略等重大部署法律化,为新时代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适应技术应用发展新形势,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内容。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正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双刃剑”效应,既是引发网络安全风险挑战的新变量,也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的新增量。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积极回应当前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安全治理的需要,新增人工智能专门条款。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人工智能专条,既回应了人工智能算法安全、训练数据泄露等新挑战,又通过“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条款,实现技术治理的闭环,实现了“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的制度导向。 (三)提升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协同性,加强相关法律间的有机衔接。网络安全法构建了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基础制度。2021年以来,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安全相关立法相继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出台,对相关法律制度作出细化完善。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加强与相关法律有机衔接,推动法律体系形成合力。其一,新增规定明确网络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适用,完善了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其二,将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行为、违法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行为等情形的法律责任改为衔接性规定,科学优化相关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制度。其三,统筹考虑网络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推动实现网络安全领域执法工作的精细化。 (四)回应监管执法实践新需求,针对性健全重点领域安全法律责任。随着国内外网络安全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网络安全相关立法相继制定实施,网络安全法既有法律责任条款的适应性问题日渐凸显。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聚焦解决突出重点问题,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完善处罚机制等方式,有效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一方面,结合实践中危害网络安全后果的情况,增加了对造成大量数据泄露、导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丧失功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另一方面,对销售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行为,增加法律责任规定,有效保障网络领域供应链安全。 (五)坚持过罚相当分类施策原则,精准设置不同类型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科学合理的法律责任设置,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有力保障。尤其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加速发展的背景下,更需要避免“一刀切”式的处罚方式挫伤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新活力,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发展预留充足空间。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针对网络运行安全违法行为、网络信息安全违法行为设置阶梯式的处罚措施,根据一般性违法,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特别严重后果等不同情形分类施策,科学合理设置宽严相济的法律责任,切实保障网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网络安全法的修改是我国顺应信息时代发展要求、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集中体现了我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理念,对于深化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意义深远。2026年1月1日,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以此为契机,应扎实推进法律贯彻实施,全面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网络强国建设稳步推进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作者: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何波) 阅读全文 >
全校各单位:为提高数据中心核心服务器集群的稳定性与安全性,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将于2026年1月12日(周一)22:00至24:00对数据中心核心网关进行升级切换,届时可能会导致部署在数据中心的业务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通知有关人员,如提前恢复不再另行通知。联系方式:0371-23366681/23366678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2026年1月9日 阅读全文 >
生活一区各校园网用户: 为保障网络稳定运行,信息化管理中心将于1月9日上午10点左右对生活一区网络进行维护,期间该区域网络将临时中断,预计时长1小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信息化管理中心 2026年1月9日 阅读全文 >
根据《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智慧校园应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要求,为做好《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智慧校园应用建设项目》监理工作,根据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公开招聘一家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公司来完成上述项目的监理工作。一、招标人名称: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项目名称: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智慧校园应用建设项目监理;三、项目监理服务费控制价:67203.00 元;四、招标项目性质及用途:提供项目监理工作。五、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3、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到会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明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 七、递交选聘资料的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1月9日,上午8:30-11:30至2026年1月16日下午14:00-17:00。(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及选聘资料)2、地址: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中心办公室。八、选聘办法1、独立密封的报价函: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后的监理费金额,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格式自拟)。2、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3、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监理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监理单位;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最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监理单位。4、由选聘人与中选的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九、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98-62929799 阅读全文 >
寒假期间,校园卡系统前端设备(自助补卡机、圈存机等)、校园网上相关服务事项等均正常提供服务。现场服务时间安排如下:校园卡服务中心2026年1月9日 阅读全文 >
尊敬的各位老师:为进一步优化“地大云盘”平台功能,提升系统稳定性与用户体验,我单位拟于 2026年1月10日(周六) 18:00- 20:00对“地大云盘”系统进行维护。维护期间,“地大云盘”将暂停服务,您将无法进行文件上传、下载、浏览等所有操作。请各院系及老师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以免影响您的使用。如您在维护前后遇到任何疑问或技术问题,欢迎随时联系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支持与协助。联系电话:027-67885175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持续优化系统,努力为您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 阅读全文 >
同学们: 我中心2025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2025-2026年度第一学期校园网退费申请的通知》后,截至2026年1月5日,我中心一共收到8份校园网退费申请。经审核,以下8名同学符合退费条件,特此公示: 序号 姓名 班级 学号 已交费用(元) 申请退费(元) 退费核定(元) 退费原因 1 李*安 新能源25-2 25*******16 240 120 120 多缴费 2 梁*龙 体教23-1 23*******24 259.9 129.9 129.9 多缴费 3 张*娜 社体25-2 25*******06 240 120 120 多缴费 4 柯*杰 网络25-2 25*******17 240 120 120 多缴费 5 梁*杰 高分子25-1 25*******19 179.9 89.9 89.9 多缴费 6 李*晴 国贸23-3 23*******30 259.9 129.9 129.9 多缴费 7 周*康 储运25-2 25*******08 239.9 109.9 109.9 多缴费 8 苏*林 环境设计25-1 25*******27 240 120 120 多缴费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1月12日。 有任何疑问和异议,请致电2944728或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网络中心公众号反映。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6年1月8日 阅读全文 >
全校师生: 云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服务校企合作项目已于2025年8月8日正式启动。目前,已完成大部分教学办公区域的无线网络建设,学生宿舍区的网络建设也已启动。其中,东区11栋、西区9栋学生宿舍的无线网络现已开通,并进入测试运行阶段。该无线网络的名称(SSID)为“YNNU”,师生连接后,通过学校融合门户完成登录验证,即可畅享稳定便捷的网络服务。欢迎大家积极体验,若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优化建议,可随时到网络与信息中心网络管理科反馈,我们将持续完善网络质量。 其余楼宇的无线网络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后续将陆续开放使用,敬请期待。 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网络与信息中心 2026年1月9日 阅读全文 >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将在1月12日举行,为维护考场秩序、保障考试公平,按照教务处要求,将在考试期间对下列教学楼的无线网络进行关闭。 届时以上区域内SCSL-Teacher、SCSL-Student校园无线网不能使用,有线网不受影响。 信息技术中心 2026年1月9日 阅读全文 >
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规范电子政务外网使用管理,保障网络安全与业务系统稳定运行,现就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申请及渝快政账户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渝快政账户使用要求 需使用办公电脑登陆渝快政的教职工,请将本人所用电脑的内网IP地址准确报送至信息技术中心数智治理科,以便完成后续相关配置与保障工作。 二、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申请流程 需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登录业务系统的教职工,按以下步骤办理接入申请: 1.登录办事大厅,在搜索栏输入“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申请”,找到对应图标点击进入; 2.申请人严格按照申请页面提示,如实、完整填写各项信息,流程审核通过后,由工作人员统筹落实后续接入配置、测试等处理工作。 三、电子政务外网使用安全要求 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访问各类专门业务平台的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承诺书》各项规定,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操作、做好终端设备防护,严禁违规操作、泄露敏感信息或访问非授权资源。若违反承诺引发网络安全问题或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事项 1. 信息报送及申请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信息技术中心联系。联系人:张春;联系电话:61691311;办公地址:行政楼315。 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信息技术中心 2026年1月9日 阅读全文 >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校园网核心交换机维修 2.项目编号:ITC2026001 二、项目内容及概况 1.项目内容 校园网络使用的锐捷N18010核心交换机近期出现故障,已经影响校园网络的正常使用,需要进行检测和维修。 2.比选限价:¥42000元,大写:肆万壹仟。价格包含线材、辅材、耗材、人工、税等所有费用。 三、质保期 在1年内出现相同故障,免费维修。 四、工期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五、款项支付时间 由于学校2026年预算还未下达,本项目涉及的款项支付在学校2026年预算下达后支付。 六、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七、需提供的比选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二)授权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提供正、反两面);②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提供正、反两面);③如分支机构参加比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须为企业负责人身份信息,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处须为企业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三)项目报价单 八、比选方法 低价中标法:以投标人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人 九、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10:00(北京时间),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文件送达比选地点: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河东校区致远楼306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十、比选时间、地点:2026年1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河东校区致远楼306室。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舒老师 08252290191 地址: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河东校区致远楼306室 阅读全文 >
“两新”融合是时代赋予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使命要求,也是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山东管理学院劳动关系学院立足专业特色,主动对接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需求,将人才培养的教育链、创新链嵌入地方发展产业链,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进程中彰显价值、贡献力量。 从“课堂育人”到“产业育人”,人才培养边界融入地方发展 “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法治守护劳动者权益的力量。”劳动关系专业学生感慨道,“原来课堂上的劳动法律条文,真的可以走进现实,成为守护每一位劳动者权益的坚实保障。”学生在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庭实习的过程,就是一堂堂别开生面的“行走的思政课”,这也正是劳动关系学院将育人阵地延伸到实习实践基地一线、推动校地深度融合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学院面向新文科专业转型与产业发展需求,积极融入人工智能、数字劳动等前沿领域,努力做“特”劳动关系、公共关系学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做“精”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专业,逐步形成一专业对接地区发展一产业的发展格局。 “用人单位真正需要的,是能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应用的复合型人才。”来自实践基地浪潮通用软件公司的黄经理在受聘为企业讲师时谈到,“将学生实习链条前置到本科培养全过程,结合专业课程同步开展数字化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实操培训,实习阶段直接嵌入企业项目组实战历练,这种模式对企业而言实用性极强。”从课程实训到集中实习再到就业岗位实践,课堂与企业精准对接、无缝衔接,真正打通了人才供给服务产业需求的“最后一公里”。 从“志愿活动”到“社区治理”,专业建设融入真实服务场景 “小朋友们,你们知道这把漆扇上的图案,藏着咱们济南的哪些文化故事吗?”在长清区万德街道幼儿园的教室里,学生志愿者正拿着非遗漆扇,向孩子们讲述传统文化知识。这是学院围绕长清区黄河滩区发展需求,开展专业服务进基层的缩影。 学院组织师生围绕基层治理、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文化传承等领域,深度协同地方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定期组织赴社区街道,开展“社工+志愿”服务助力黄河滩区发展实践活动,在社会工作站的指导下,学生志愿者组建社区关爱服务队,定期探访独居老人,丰富课后环节服务社区儿童,参与基层社区矛盾调解,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化解邻里纠纷等。在黄河滩区儿童关爱行动中,师生团队精心设计“非遗传承”“感恩教育”“安全护航”等主题活动,通过教师指导、机构督导与志愿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让学生将“书本上的社工”变为“场景中的社工”,在真实服务场景中获得成长经历和职业竞争力。服务内容接地气、见实效,更进一步深化了公益组织、高校与地方部门的联动合作。 从“成果产出”到“科研赋能”,真正将论文写在中国大地 “责任重于泰山,创新引领未来”,学院参与承办了首届社会责任泰山论坛,充分展现了在服务社会责任实践与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探索。学院申报的“数字工匠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成功获批省级平台,作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中心聚焦“智能制造+工会智库”双轮驱动,积极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和工会事业改革创新,为数字强省建设提供了强大人才支撑。 学院紧扣公共政策、工会管理与社会保障、数字公共治理三大学科方向,聚焦新质生产力与产业工人技能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工会治理现代化等时代议题,回应地方产业发展所需,成为服务区域发展的智力引擎。近期,教师团队调研撰写的《关于新就业群体劳动状况与发展动向的分析报告》获得中宣部采纳,为国家层面研判新就业群体发展态势、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多项高质量研究成果与专项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彰显研究实力与智库价值。学院以高质量科研成果为纽带,有效串联起高校、政府、企业、社会多方资源,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构建起校地协同紧密、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体系。 从“社会服务”到“共同成长”,校地协同共生构建新生态 “这次培训并不是寻常的技能培训,而是一次全方位、高标准、系统化的综合提升,我们与知名学者、大国工匠面对面,学习制作‘微课程’,与培育导师共同研讨攻关课题,收获极大。”参加工匠培育对象培训班的学员深有感触。学院依托全国总工会重点支持的齐鲁工匠研究院,紧密对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大战略,将工匠学院建设与工匠人才培育深度融合,这更是学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眼名片。 学院将劳动关系交叉学科优势与工匠培育相结合,依托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优势,持续做强服务全省工会系统的“集体协商”培训品牌,面对人工智能带来的颠覆性变革,开发适配产业发展需求的工匠人才技能提升课程体系,把专业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工匠培育的核心课程。2025年12月,学校联合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教育厅举办全省工匠学院优质课程竞赛,以赛促研优化培育课程体系,进一步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全省共享。同时,注重数字赋能与理论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发上线“工匠培育数字化平台”,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影响力与社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多次获得山东省总工会等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为服务工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工人技能提升提供理论内核。 从一堂堂行走的思政课到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从一份份高质量智库报告到服务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劳动关系学院正以坚实步履,走出一条深度融合、共生共荣的校地协同发展之路。在这里,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的边界不断拓展,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同频共振,研究成果扎根实践,政产学研的融合之力正持续迸发。 (来源\劳动关系学院 供稿审核\李丽娜 编辑\祝瑞 王婷婷) 阅读全文 >
我校预采购网络安全服务一项,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网络安全设备软硬件质保、网络安全服务运营,详见附件,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6年1月15日前将详细报价单发送至743737946@qq.com,联系人:喻老师,联系电话:61691136。 阅读全文 >
南阳理工学院2025年第四季度网络安全季报 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