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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有关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速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研究及试验工作。指导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