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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南昌
江西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一、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起草有关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省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