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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长沙
湖南省教育厅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三)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