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拉萨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教育领域改革有关工作。 2.负责全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