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证明材料要求 | 招标文件中如要求证明材为“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彩页、功能截图、官网查询截图、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功能截图、官网查询截图、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
| 2 | 第三包招标文件“多功能微孔荧光分析仪”、“荧光定量PCR仪”、“高分辨率熔解曲线荧光定量PCR仪”货物需求清单备注要求 | 无 | 进口设备 |
| 3 | 第五包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人业绩 |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智慧教室、智慧会议室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1)项目业绩中须具有标注▲的产品,否则该 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种类、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智慧教室、智慧会议室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2 分,满分 6分。
注:(1)项目业绩中的产品种类须与所投标注▲的产品一致(型号可不一致),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成交) 通知书和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种类、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否 则不得分。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