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内配套建设项目(二期)-能源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石河子大学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3日 23: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琴、马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99858738、17767622798 | ||
| 采购单位 | 石河子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河子大学北四路22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3-35289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199858738、17767622798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1、删除原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全部关于“定制化”的表述。
2、将原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需提供满足此功能的功能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修改为“(需提供满足此功能的功能检测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修改原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第118条、第127条、第136条、第144条、第155条、第156条、第157条、第158条、第161条、第171条、第175条参数。 4、原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第5.1项增加“注:根据现场需求及每个厂家产品特点和回路自行确定设备投入数量,最低要求137台;回路控制进行通断电控制,每个控制器≥2路220V 30A磁保持继电器输出”)。 5、删除原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173条参数。 6、招标文件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版澄清文件。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琴、马洁 电 话: 13199858738、17767622798 附件信息: 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内配套建设项目(二期)-能源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文件0923澄清.docx 375.7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