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进内控制度(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7月04日 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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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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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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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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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进内控制度(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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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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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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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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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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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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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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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4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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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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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2日
每日上午:12: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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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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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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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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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5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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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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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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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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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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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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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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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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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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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5749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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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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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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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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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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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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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5686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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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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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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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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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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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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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5749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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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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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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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进内控制度(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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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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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进内控制度(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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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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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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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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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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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进内控制度(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0011
项目名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推进内控制度(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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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12时00分至2025年07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会议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化采购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或远程自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为线上。(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地 址:
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联系方式:
024-5686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
024-57496808
邮箱地址:
liaoningshengda@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河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310701040000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哲
电 话:
024-5749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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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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