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山主校区课程平台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5030401 项目名称:金山主校区课程平台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4.99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99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辽东学院金山主校区课程平台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电子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nsy9688@163.com)并致电0415-2199688,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东学院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415-3789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吴平 0415-2199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 电 话: 0415-2199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