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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BZSJ2025CG098号二、项目名称:亳州学院中医药学院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亳州市腾创智能电子设备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中心路东 3 巷 13 号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叁佰陆拾元整(¥29536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教师计算机 品牌:华硕/ASUS 规格型号:D701SER-D701SER00255 数量:28套 单价:5850元/套 五、评审专家名单:罗安、苏维维、张爱民、王丽、邰悦(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5月22日3.开标日期:2025年6月24日4.资格能力条件:/。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7.项目负责人:/。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教师计算机、液晶显示器的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11.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详见附件(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7月7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2.提出质疑的条件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四)投诉受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551-68150413。(五)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亳州学院地 址:亳州市汤王大道2266号联系方式:0558-30375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F519联系方式:0558-59910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工电 话:0558-5991075十、附件1.招标文件2.更正公告3.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025年6月25日1招标文件.pdf2.更正公告.docx3.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最终报价、评标价、评审得分与排序、节能产品认证证书.docx 附件信息: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附件
阅读全文 >一、项目编号:BZSJ2025CG106号二、项目名称:亳州学院中医药学院校区网络互联及网络接入项目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上海瞻鑫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822弄129号3号楼102-103室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13975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新校区核心BRAS 品牌:华为 规格型号:NetEngine 8000E M14 数量:1台 单价:338900.00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杰、赵刚、李翠、李静、王连永(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5月29日3.开标日期:2025年6月19日4.资格能力条件:/。5.业绩:安徽医科大学接入网交换机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3.9.19;核心网升级改造(四期)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4.6.6;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等楼宇全光网改造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4.10.10;基础网络改造(一期)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网络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4.11.26。6.信誉(荣誉获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2027.1.2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2026.7.9;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11.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2027.1.27。7.项目负责人:/。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规格响应表第五项第7,11,13,15条,第六项1,2,3,4,5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未提供项目中所有产品五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7月2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2.提出质疑的条件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四)投诉受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551-68150413。(五)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亳州学院地 址:亳州市汤王大道2266号联系方式:0558-30375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F519联系方式:0558-59910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工电 话:0558-5991075十、附件1.招标文件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2025年6月20日1.招标文件.pdf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docx附件信息: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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