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T 0614-2017 交互式电子白板 教学功能
交互式电子白板或大尺寸液晶显示一体机在课堂的应用日益普及,学校对电子白板或大屏一体机的采购力度加大。但由于交互式电子白板和大屏一体机的教学功能没有规范统一,导致各厂商生产的电子白板和大屏一体机质量参差不齐,功能不符合实际教学需求,相应的教学资源的互联性、共享性、兼容性差,对教师使用电子白板或大屏一体机提升教学质量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为解决上述问题,2015年下半年开始由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牵头组织相关企业、教育机构在内的各方专家进行《交互式电子白板教学功能》(行标编号:CELTS-201602)的制定。此次《交互式电子白板教学功能》的制定是国内针对交互式电子白板和大屏一体机教学功能规范进行的首次尝试。
《交互式电子白板教学功能》制定的目的在于规范交互式电子白板和大屏一体机的教学功能,保证进入中小学的交互式电子白板和大屏一体机符合学校教学实际需求。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交互式电子白板和大屏一体机市场的良性发展与竞争,指导教师有效使用相关设备优化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本标准依据交互式电子白板教学功能从简到繁,提出将交互式电子白板分为三级:互动白板、互联白板和智能白板。本标准规定了各级交互式电子白板的教学功能要求,提出了适应教室面积的交互式电子白板尺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互式电子白板及大尺寸液晶显示一体机的教学功能设计、评估以及相应设备的生产、选购。